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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临港:关于改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2015-12-12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         临 2015-065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

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1 号),

本公司完成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后,本公司业务由注入资产业务构成,

变更为园区开发。瑞华所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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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重组项目审计机构,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工作,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审核,并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瑞华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换所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公司对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多年来在年报审计中表现出来的勤勉、专业、尽责的工作

精神及对公司的大力支持与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

    瑞华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

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是我国第一批被授予 A+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第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民族品牌专业服务机构,系美国

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机构,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

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

咨询等领域。瑞华所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凝聚了一大批具备深

厚专业素养、丰富实践经验、良好沟通能力及团队精神的行业精英。

瑞华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监管机构

的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的服务质量和道德声誉。瑞华所能够满足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进行审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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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审核,拟改聘瑞华所为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瑞华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拟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约定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另行签订,服

务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三、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1、关于改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瑞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2015 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改聘瑞华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关于改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2、关于改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改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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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我们一致同意改聘瑞华所为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瑞华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

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资格,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相

应的服务。公司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请瑞华

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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