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2017-07-07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17-049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拟增资金额为 3.5 亿元;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临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88 号)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
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118,137,384 股股份用于购买相关资产,同时采用非
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106,609,808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每股发行价格为 14.07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1,499,999,998.56 元。
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7,875,251.37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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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17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现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根据《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
项目如下:
序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情况
号 金额(万元)
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目
浦江高科技园
位于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北段。
1 A1 地块工业厂 90,000.00
项目占地面积约 65,300 平方米,规划总
房三期项目
建筑面积约 190,304 平方米。
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
浦江高科技园 位于闵行区浦江镇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
2 移动互联网产 园 A2 地块。 43,000.00
业一期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约 140,198 平方米,规划总
建筑面积约 260,261 平方米。
浦江高科技园 F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 2 标 B
浦江高科技园
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
F 地块工业厂
3 科技园 F 地块的东南侧。 17,000.00
房三期 2 标 B
项目占地面积约 23,745 平方米,规划总
项目
建筑面积约 39,854.41 平方米。
合计 150,000.00
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采取货币增资的方式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星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星公司”)增资 6.5 亿元,增资完成后浦星公司注
册资本由 8.2 亿元增至 14.7 亿元,增资款将分别用于“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工
业厂房三期项目”、“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及“浦江高科技园
F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 2 标 B 项目”。(详见公司临 2017-007 号公告)
为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实施
如下增资事项:公司采取货币增资的方式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浦星公司增资
3.5 亿元,增资完成后浦星公司注册资本由 14.7 亿元增至 18.2 亿元,增资款将
分别用于“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目”、“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
网产业一期项目”及“浦江高科技园 F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 2 标 B 项目”。本次增
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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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浦星公司
名 称: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388 号 3 号楼 101-1 室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7,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园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房地产经营;实业投资、项目
投资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物业管理;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会
展会务服务;建筑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安装、装饰及咨询;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宾馆、餐饮、商场、超级市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浦
星公司总资产为 290,078.52 万元,净资产为 115,585.22 万元,2016 年度营业
收入为 53,075.60 万元,净利润为 10,577.62 万元。
三、本次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配套资金。公司通过对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浦星公司进行增资,将更好地推进“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
工业厂房三期项目”、“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及“浦江高科技
园 F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 2 标 B 项目”三个募投项目。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有利于增强浦星公司的资本
实力,改善其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浦星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本次增资符合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
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漕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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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开发区浦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项将分别用于“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目”、“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及“浦
江高科技园 F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 2 标 B 项目”,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
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
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 亿元进行如下增资事项:即公司采取
货币增资的方式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星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增资 3.5 亿元,增资完成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由 14.7 亿元增至 18.2 亿元,增资款项分别用于“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工业
厂房三期项目”、“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及“浦江高科技园 F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 2 标 B 项目”。
2、监事会意见
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采取货币增资的方
式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 3.5
亿元,增资完成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4.7 亿
元增至 18.2 亿元,增资款将分别用于“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目”、
“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及“浦江高科技园 F 地块工业厂房三
期 2 标 B 项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对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
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
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本次增资符合
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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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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