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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临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18-085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
时拟不再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
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的基础上,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不再聘任瑞华事务所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拟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约定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另行签订,服
务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2018 年度审计费用及内控审
计费用经公司与天健事务所协商后确定。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
解和支持,瑞华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对瑞华事务所长期以来在公
司审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勤勉、专业、尽责的工作精神及对公司的大力支持与帮
助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9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资格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天健事务所是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
介服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同意公司
改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事务
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业务约定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另行签订,服务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2018 年度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经公司与天健事务
所协商后确定。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2)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的要求。
    (3)公司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临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