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公告2019-05-10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19-027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5 月 9 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1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发行
745,140,709 股股份、向天健置业(上海)有限公司发行 22,928,602 股股份、
向上海久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3,862,911 股股份、向上海莘闵高新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发行 1,038,743 股股份、向上海华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3,364,318
股股份、向上海蓝勤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2,492,08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00,000 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
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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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
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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