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14
公司代码:600848 公司简称:上海临港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临港金山新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工业对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
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松江科
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新城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松江高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上海临港松江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佘山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
洞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朱尼博特(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漕河泾奉贤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欣创经济发展有限
公司、上海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
开发区浦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智媒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创新创业园发展
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光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兴技术开发
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科技绿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洋山特殊综合
保税区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综合保税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正洋仓储(上海)有限公司、盛洋仓储(上
海)有限公司、上海欣洋报关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72%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99%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
理、工程项目、财务报表、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对外信息披露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财务报告、对外信息披露。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制度、内控手册和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 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 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
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5% 表税前利润的 1%-5% 表税前利润的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重大错报;
3、 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告更正和追溯;
4、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除上述情况外,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能引起公司董
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金额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介于最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 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 小于上述标准
告税前利润的 5% 告税前利润的 1%-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 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 公司没有或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3、 相关管理制度存在重大设计缺陷;
4、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 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除上述情况外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缺失、决策程序不
科学的情形。
一般缺陷 上述重大、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个别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予以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非财务
内控制度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
控制。下一年度,公司将持续改进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
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袁国华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