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21-049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509 号上海新园华美达广
场酒店 B 座 3 层贵宾厅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
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国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
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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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近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设董事会席位 11 个,其中非独立董事 7
位,独立董事 4 位。
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资管”)
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袁国华先生、张黎明先生、张青先生、
丁桂康先生、杨菁女士、熊国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
股东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
名赵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控股股东临港资管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何
贤杰先生、原清海先生、张湧先生、吴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上述十一位董事候选人将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
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董事会认为: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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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
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
况,公司拟定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具体条款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人民币 3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
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
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
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
息支付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
债券发行时的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以一
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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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
先配售。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由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
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
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
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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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注册本次发行之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
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
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
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规模
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
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
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
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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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
宜;
(三)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
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
充或调整;
(五)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六)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
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
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
—特定品种公司债券》、《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绿色债券政策和绿色
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绿色债券的资格和产业条件。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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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公开发行绿
色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具体发行预案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人民币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
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
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的票面利
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根据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
订)》、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不
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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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
发展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其中确定用于绿色产业项目(以下简称绿色
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等的募集资金金额应不低于募集资金总
额的 70%。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财务状况
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
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
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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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注册本次发行之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
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
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
订、调整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
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
行的规模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
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
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绿
色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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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
关事宜;
(三)为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及
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
应补充或调整;
(五)在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
息等事宜;
(六)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
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
券的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绿色
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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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袁国华,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会计师。1986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
公司。现担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上
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上海临港
董事长。
(2)张黎明,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同济大学建筑管理
工程专业本科、工学学士,经济师。1988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
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上海临港书院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
发展有限公司。现担任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董事长、上海漕河泾
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 年 3 月起担任上海临港副董事长。
(3)张青,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
件工程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1982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西安航空发动机公司、中
国航空工业集团发动机公司、中航商用飞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航商用航空
发动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临港南大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现担任上海临港新
片区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9 月起担任上海
临港副董事长。
(4)丁桂康,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本科生,政工师。1983 年参加工作,历任松江平台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
经理、董事长等职。现担任上海临港党委书记、董事、总裁,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漕河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上海漕河泾奉贤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长三角 G60
科创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5)杨菁,女,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
业本科、经济学学士,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1989 年参
加工作,曾任职于上海真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
发展总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担任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
11
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上海临港海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松江漕河泾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9 月起担任上海临港董事。
(6)熊国利,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央党校经济学专
业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2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江南造船厂、
浦东新区财政局、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浦东新区城工委、浦东新区陆家嘴功能区
域管委会、上海市浦东临港新城管委会、上海市南汇新城管委会、上海市临港地区开
发建设管委会、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枫泾新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航空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曾担任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副总裁。现担任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上海临港
产业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7)赵鹰,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特许金
融分析师。曾任职于上海新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日本日兴证券株式会社(亚洲)、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海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现担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主任,中国保险资产管理
业协会第一届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保险机构投资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国
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起担任上海临港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贤杰,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
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
教授,同时担任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起担任上海临港独立董事。
(2)原清海,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工学
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上海浦东计算机网络发展有限公
司、上海市电话局发展总公司、上海市电话局、上海市电信公司等。先后担任上海市
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处长,上
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
师。现担任上海米蜂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9 月起担任上海临
港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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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湧,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副研究员。曾任职于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浦东新区区委办
公室、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管
委会政策研究局、浦东新区区委研究室、民生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等。现任上海金融与
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同时担任长鹰信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4)吴斌,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曾任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公司。
曾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及
中国中小投资者保护基金专家,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英国剑桥大学访问
学者,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全球校友会副会长。现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
同时担任民银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汉
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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