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上海临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度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自动 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1 号), 本公司向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19,444,44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 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用锁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为 7.92 元/股, 非公开发行的股数为 119,444,44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4,600.00 万元,扣除证 券承销费和独立财务顾问费 2,035.20 万元后,余额 92,564.80 万元,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 汇 入 本 公 司 在 交 通 银 行 上 海 临 港 新 城 支 行 开 立 的 310069121018800001090 账号内。扣除本公司支付与本次股份发行相关的中介机 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784.5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1,780.21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5〕31170005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1,780.2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92,013.35 利息收入净额 B2 832.47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12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C3 603.45 项目投入 D1=B1+C1 92,013.3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36.59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D3=C3 603.4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二)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88 号),本公司向七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06,609,80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用锁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为 14.07 元/股, 非公开发行的股数 106,609,80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 万元,扣除证 券承销费用 1,100.00 万元后,余额 148,900.00 万元,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汇入 本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临港新城支行开立的 310069121018800005235 账号内。扣 除本公司支付与本次股份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1,112.47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787.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31170002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7,787.53 项目投入 B1 132,676.6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748.36 项目投入 C1 2,984.6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51.23 项目投入 D1=B1+C1 135,661.3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999.5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6,125.8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125.82 差异 G=E-F (三)2019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1 号),本公司向九名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 198,775,8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 23.98 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数 198,775,88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6,664.56 万元,扣除证券承销费用 300.00 万元后,余额 476,364.56 万元,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 8110201013101106131 账号内。扣除本公司支付与本 次股份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4,306.9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472,057.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6-65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72,057.58 项目投入 B1 400,571.8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646.07 项目投入 C1 45,185.0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61.50 项目投入 D1=B1+C1 445,756.8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707.5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0,008.2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0,008.28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临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15 年度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分 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城支行(募集资金总账户)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5 年 12 月分别与工商银行上海松江钢材城 支行(南部综合体项目)、工商银行上海奉贤支行(康桥园区二期 1 项目)和上 海银行康桥支行(康桥园区二期 2 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临港松江高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漕河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等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2.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与交 通银行临港新城支行签订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7 年 3 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浦江高 科技园 A1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目)、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 下简称“农商行徐汇支行”)(浦江高科技园 F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 2 标 B 项目) 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市南分行”)(浦江高 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临港浦江国际科 技城发展有限公司(原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漕河泾 开发区浦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等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19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上海 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于 2020 年 4 月 9 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以下简称“上 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南桥欣创园二三期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上海临港欣 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南汇 支行(科技绿洲四期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 大银行上海分行)(科技绿洲五期项目、科技绿洲六期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上 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技园公司)签订了《上海 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1.2015 年度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募集用途全额支付了本次交易 的股权转让款及中介机构服务费。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加上银行利息收入,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为 6,034,474.94 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0.66%。 截至 2021 年 3 月,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有关规定:募投项目 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相应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 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6,034,474.94 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3 日、2021 年 6 月 11 日 完 成 了 对 账 户 工 行 奉 贤 支 行 1001780429300561504 、 工 行 松 江 钢 材 城 支 行 1001734129000008874 、 上 海 银 行 康 桥 支 行 03002725818 、 交 行 临 港 支 行 310069121018800001090 的销户处理,相关各方就本次募集资金事项签订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履行完毕。 2.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行临港新城支行 310069121018800005235 24,764,352.66 工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 1001119829000001215 126,150,635.38 农商行徐汇支行 50131000586002428 10,330,631.69 上海银行市南分行 03003123037 12,619.91 合 计 161,258,239.64 3.2019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8110201013101106131 31,668,897.93 农商银行临港新片区支行[注] 50131000781546183 34,443.95 农商银行临港新片区支行[注] 50131000781594579 138,508,144.41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36510188001252671 83,724.50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36510188001217590 129,787,605.65 合 计 300,082,816.44 [注]:农商银行临港新片区支行曾用名为农商银行南汇新城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 年度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 下简称“2015 年重组募投项目”) 1.2015 年重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重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 1:2015 年重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 - 233.14 万元,与本说明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所述募集资金尚可使用余额 0 元, 差异主要是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存款利息收入以及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所致。 2.2015 年重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25,177.69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 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 核字〔2015〕31170017 号)。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证发〔2022〕2 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将康桥园区二期 1 项目、康桥园区二期 2 项目和南部综合体项目预先投入合计金额 25,177.69 万元进行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4 月 5 日,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 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5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至子公司上海 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 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项目主办人。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 响本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 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并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2015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城支行签 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S 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使用 2.90 亿元 认购了该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2015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城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S 款” 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 2.00 亿元认购了该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 理财产品。截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收回。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 发〔2022〕2 号)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3 月,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本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完成对工行奉贤支行 1001780429300561504 的销户处理,并 将其余额 90,170.07 元转入工行奉贤支行 1001780419300525653 账户;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完成对工行松江钢材城支行 1001734129000008874 的销户处理,并 将其余额 1,281.37 元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科技城支行 1001734109000108248 账户;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完成对上海银行康桥支行 03002725818 的销户处理,并将其余额 85,879.64 元转入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 区新片区分行 310069121018010006827 账户;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完成对交行临 港支行 310069121018800001090 的销户处理,并将其余额 5,857,143.86 元转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京西路支行 1001207409004012360 账户。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 2015 年重组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南部新兴产业综合体项目、康桥园区二期-1 项目和康桥园区二期-2 项目系本公司的部分开发项目,本公司各开发项目共同使用人员和除募集资金以 外的资金,共同承担管理支出,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 工后实现的租售收入为本公司营业收入的组成部分。 (二)2016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2016 年 重组募投项目”) 1.2016 年重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重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 2:2016 年重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 12,126.23 万元,与本说明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所述中的募集资金尚可使用余 额 16,125.82 万元,差异主要是募集资金产生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存款利 息收入所致。 2.2016 年重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实际投资累计金额为 28,122.95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31170002 号)。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 28,122.9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证发〔2022〕2 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将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 目、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和浦江高科技园 F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 2 标 B 项目预先投入金额中的 27,122.94 万元进行置换。根据公司总体资金安排 及募投项目情况,公司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中 27,122.94 万元进行了置换,剩 余自筹资金不再进行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5 月 17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 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5 月 8 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500 万元至上海临港 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 6 月 28 日,本公 司与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8 年 5 月 8 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 集资金人民币 13,000 万元至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 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至上海临 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 11 月 28 日, 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奉贤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划转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至上海漕河泾奉贤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康桥科技绿 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至上海漕 河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 3 月 29 日, 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 年 4 月 8 日,公司将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项目主办人。 截至 2018 年 4 月 8 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 38,500 万元的募集资 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 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暂时性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 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 2018 年 4 月 27 日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00 万元至上海漕 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项目主办人。 截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募集 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总额共计人民币 14.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临港新城支行一 次性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产品,期限自产品购买之日起至公司将募集资 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前,赎回日在公司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前,且 不得迟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2017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临港新城支行 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认购协议书,使 用人民币 14.7 亿元认购该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并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全部赎回, 收回本金及收益合计 147,417.64 万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 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0,700 万元和结项募投项目浦江高科技园 F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 2 标 B 项目的节 余募集资金 3,500 万元,用于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浦江 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的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 56,566 万元。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 2016 年重组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目、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 产业(一期)和 F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 2 标 B 项目系本公司的部分开发项目,本公 司各开发项目共同使用人员和除募集资金以外的资金,共同承担管理支出,故无 法单独核算效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后实现的租售收入为本公司营业收 入的组成部分。 (三)2019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以下简 称“2019 年重组募投项目”) 1.2019 年重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重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 3:2019 年重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 26,300.71 万元,与本说明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所述中的募集资金尚可使用余 额 30,008.28 万元,差异主要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2.2019 年重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实际投资累计金额为 74,376.2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 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天健审〔2020〕6-17 号)。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 74,376.2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证发〔2022〕2 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将科技绿洲四期项目、科技绿洲五期项 目、科技绿洲六期项目和南桥欣创园二三期项目预先投入金额 74,376.28 万元进 行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2019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签订内部资金专项调度协议,协议约定专项资金调度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40 亿元至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1 月 3 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35 亿元至自有资金 账户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 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内部资金专项调度协议,协议约定专项资金调度期 限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币 4.20 亿元至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4.2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12 月 23 日, 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35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项目主办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 9.95 亿元的募集资 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相关产品情况。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 2019 年重组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科技绿洲四期项目、科技绿洲五期项目、科技绿洲六期项目和南桥欣 创园二三期系本公司的部分开发项目,本公司各开发项目共同使用人员和除募集 资金以外的资金,共同承担管理支出,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完工后实现的租售收入为本公司营业收入的组成部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5 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6 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19 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2015 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1,780.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2,013.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入进度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总额 (1) (2) (4)=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3)=(2)-(1) 化 (2)/(1) 南部新兴产业综合体项目 46,180.71 46,180.71 46,180.71 46,389.19 208.48 100.45 2021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康桥园区二期-1 项目 24,255.10 24,255.10 24,255.10 24,252.18 -2.92 99.99 2016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康桥园区二期-2 项目 21,344.40 21,344.40 21,344.40 21,371.98 27.58 100.13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91,780.21 91,780.21 91,780.21 92,013.35 233.14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2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3 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4 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一(一)2、二(二)1 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附件 2 2016 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7,787.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84.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5,661.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入进度(%) 项目(含部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生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4)= 分变更) (1) (2)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化 (3)=(2)-(1) (2)/(1) 浦江高科技园 A1 地块工业厂房 88,672.52 77,972.52 77,972.52 2,607.53 66,494.70 -11,477.82 85.28 2017 年 1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三期项目 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 42,365.76 56,565.76 56,565.76 56,781.03 215.27 100.38 2019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期) F 地块工业厂房三期 2 标 B 项目 16,749.25 13,249.25 13,249.25 377.16 12,385.57 -863.68 93.48 2017 年 1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147,787.53 147,787.53 147,787.53 2,984.68 135,661.30 -12,126.2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2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3 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4 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一(二)2 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附件 3 2019 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2,057.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185.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5,756.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入进度(%) 行性是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4)= 否生重 (1) 额(2) 期 效益 效益 变更) (3)=(2)-(1) (2)/(1) 大变化 支付本次现金交易对价 279,338.30 279,338.30 279,338.30 279,338.3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科技绿洲四期项目 72,120.53 72,120.53 72,120.53 6,991.85 58,387.72 -13,732.81 80.96 2020 年 1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科技绿洲五期项目 84,140.62 84,140.62 84,140.62 32,092.15 71,463.90 -12,676.72 84.93 2021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科技绿洲六期项目 12,417.95 12,417.95 12,417.95 12,417.95 100.00 未完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二期 2021 年 12 月 南桥欣创园二三期 24,040.18 24,040.18 24,040.18 6,101.05 24,149.00 108.82 100.4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三期未完工 合 计 472,057.58 472,057.58 472,057.58 45,185.05 445,756.87 -26,300.7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2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3 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一(三)2 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