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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8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1 年度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海临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
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现对审计委员会的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基本情况
    2021 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贤杰先生、原清海
先生以及董事杨菁女士担任,其中独立董事何贤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各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何贤杰:1981 年 4 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
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同时担任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原清海:1966 年 11 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工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
高级工程师。
    现任上海米蜂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菁:1967 年 1 月出生,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会计
师。
    现任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上海临港海外发展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临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临港公益基金
会监事长。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委员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
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21 年 1 月 15 日,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控股
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上工申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设立上海临港新片区信息飞鱼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
交易事项,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1 月 19 日,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工作计划和审计进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0 年年报
专项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构成及工作计划进行了审议,同意了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总体审计策略》。
    2021 年 3 月 31 日,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
讨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28 日,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公司汇报的
2021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
计财务报表。
    2021 年 8 月 11 日,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事项,
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同意将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8 月 26 日,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公司汇报的
2021 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财务报表。
    2021 年 10 月 27 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公司汇报
的 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就公司购买创晶科技中心 T2 塔楼 8
层、9 层之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进行讨论,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
项。
    2021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
议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设立上海临港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交
易事项,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同意将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公司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就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进行充分沟通,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
见和要求,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并能够按时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期间,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 2020 年度财务审
计及内控审计工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一致认为公司编制
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
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同时,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我们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
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运行有效,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
要,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介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保障公司有效运作,审计委员会就财务报告审计、关联交易
等事项与公司及中介机构进行充分沟通,按照审计委员会职责为公司管理层、内
审部门以及外审机构提供便利条件,协调各方需求,并借助委员的专业判断协助
公司完成各项工作。


     四、 总体评价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
员会审查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2022 年,我们将积极
履行自身职责,与外部审计师深入沟通,加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
与审核,推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