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22-017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 章程指引(2020 版)》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为“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 1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 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 1 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 股东、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 法律约束力。 原公司章程第十、十一条删减为第十条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 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围绕公司生 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经费。 2 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机构正常开展活动提供 必要保障,包括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党务工作人员,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 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 数通过。 过半数通过。 3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公司纪委书记可列席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的会议。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前新增一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 章程》的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公司设立中国共 产党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 4 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纪委”)。 公司应当为各级党组织及其纪律检查机构活 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 2 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 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党委书记 1 名、专职负责党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党委成员由党员大会或者 建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1 名、纪委书记 1 名;党委副书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 5 5 记、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的职数按上级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纪委每届任 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产生。 期和党委相同。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 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 5-7 人,设党委书记 1 人,党委副书记 1-2 人,其他 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 党委成员若干人,设纪委书记 1 人。 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党 序进入公司党委。 员总裁担任党委副书记。 6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 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 入党委。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党委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 (一)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落 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 实上级党委重大战略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 大事项。公司党委的主要职权: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担负领导和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 把关作用,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 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 7 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会 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 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 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 议; 高度一致; (三)坚持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参与公司重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大问题决策,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 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 3 管理事项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 策,监督、保证党中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重大 见建议;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决策部署和市国资委党委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在公 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 司贯彻落实; 保证和纪律保证;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 (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担负全面从严治党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主体责任,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领导 任;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安全保卫工作、 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 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 (五)党章、党纪、党规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 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 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 团组织。 公司党委通过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书记办公会工 作制度等,明确党委议事的原则、范围、议题、方 法和纪律、落实与监督,形成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 问题决策的体制机制。 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前新增一条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 际,聚焦改革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制定相应的容 错纠错制度。对公司管理人员在落实重大战略部 8 署、推进改革创新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过程中勤 勉尽责、未牟私利,出现存在容错情形且符合容错 条件的失误偏差,经履行相关程序后,不作负面评 价或者进行减责、免责。同时,应当对失误偏差予 4 以纠正并完善制度机制。 在原公司章程第九章前新增一章,原第九章变更为第 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十章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 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 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 达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维护 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9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 规定,分别设立各级工会组织和各级团组织,开展 工会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团组织 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公司改革发展。公司 应当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团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 条件。 公司设工会主席 1 名,工会主席由会员代表大会或 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 章程: 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 (一)《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 10 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党章程》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 党章和党内法规修改后,本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 致; 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党章和党内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法规相抵触; 5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 一致;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条款导 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或递减,交叉引用的涉及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