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3-24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 股 公告编号:临2010-00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 年3
月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9 名董事就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于2010 年3 月
16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此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组成成员的变化,依据市场上同行业上市公司有关独立董事津贴
的数据信息,经大股东代表的提议,现对公司执行董事、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执行监事、
非执行监事、在公司供职的监事的津贴提出如下调整建议:
1、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非执行监事在公司领取相应津贴。执行董事、执行监事、
在公司供职的监事,在其薪酬中体现其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的合理报酬。
2、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津贴标准每年人民币12 万元。非执行监事每年人民币2.4
万元。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1) 根据市场变化对董事监事津贴标准进行合理调整。
2) 比照第1、2 条意见办理公司执行董事、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执行监事、非执行
监事、在公司供职的监事2009 年度的津贴。
4、本意见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3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