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3-11-11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公告编号:2013-036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4日(周三)下午14:00-15:30
股权登记日:A股为2013年11月25日,B股为2013年11月2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12月4日(周三)下午14:00-15:30
4、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公司武汉业务中心1楼
4号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A股为2013年11月25日,B股为2013年11月28日(最后交易日为11月
25日)
6、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16条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11月8-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情请查阅同日刊登的临2013-033号、035号公告,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登陆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25日下午3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截止11月28日下午3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11月25日)。
符合前述出席资格要求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请见附件一 。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4、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3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12月4日上
午9:00-11: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5、拟在是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在会议登记时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公司武汉业务中心。
联系人:王璐女士、彭普新先生。
联系电话:027-87773898
传真:027-87773992
邮编:430073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一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种类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 16
1
条的议案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
2
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请在相应栏内以“√”表示投票意向(如有未作具体指示的议案,股东代理人可全权
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