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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29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公告编号:2014-004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在湖北省黄石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7 人。董事 Paul Thaler 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授权董事 Ian Thackwray 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
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本公司网站
www.huaxincem.com。

    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中文摘要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3 年年度报告英文摘要请
参阅香港商报。

    2、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3、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会计报告”。

    4、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2013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85,238,740 元、合并后净利润为 1,180,601,633 元。根据公
司法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78,523,874 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可分配利润为 2,055,828,791 元。

    董事会拟定,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935,299,9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0.2 元/股(含税)分
配现金红利,合计分配 187,059,986 元,余额全部转入未分配利润。

    董事会还拟定,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935,299,9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
转出资本公积金 561,179,957 元。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将从 935,299,928 股增加至 1,496,479,885
股。

       上述预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 201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涉及之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
宜。

       5、独立董事 2013 年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6、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师,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8、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9、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4-006 公告。

       10、关于为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旗下部分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需要通过对外融资满足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的资金需要,
申请公司为其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帮助其有效筹集资金
以满足资金需求,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旗下的部分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对外融资
提供担保。

       (1)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旗下部分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合计担保额为 307,020 万元(含往届董事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 236,220 万元,基本将于 2014 年 3
月有效期满),并授权公司在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届满两年之日止签署相关保证合同,且
在融资到期续办时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明细如下表:


            分子公司名称                           担保方式              担保额度(元)


            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60,000,000

            华新水泥(阳新)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00,000,000

            华新水泥(麻城)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30,000,000

            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05,000,000
华新水泥(大冶)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05,000,000

华新水泥(鄂州)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70,000,000

华新水泥(南通)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20,000,000

武汉武钢华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保证            20,000,000

华新水泥(仙桃)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20,000,000

华新水泥(河南信阳)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50,000,000

华新水泥(襄阳)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40,000,000

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60,000,000

华新金龙水泥(陨县)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30,000,000

华新水泥襄阳襄城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40,000,000

华新水泥(宜昌)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70,000,000

华新水泥(恩施)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50,000,000

华新水泥(鹤峰)民族建材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60,000,000

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30,000,000

华新水泥(秭归)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00,000,000

华新水泥(桑植)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30,000,000

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00,000,000

华新水泥(郴州)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00,000,000

华新水泥(道县)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00,000,000

华新水泥(冷水江)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00,000,000

华新水泥(岳阳)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40,000,000

华新湘钢水泥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25,200,000

湖南华湘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股份间接保证(60%)   40,000,000

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400,000,000

华新水泥(迪庆)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50,000,000

华新水泥(昆明东川)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60,000,000

华新红塔水泥(景洪)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50,000,000

华新水泥(渠县)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00,000,000

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50,000,000

华新水泥(昭通)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30,000,000

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00,000,000

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100,000,000

华新水泥(黄石)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30,000,000

华新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60,000,000

华新鄂州包装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20,000,000

华新赤壁包装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5,000,000

华新南漳包装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5,000,000

华新株洲包装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5,000,000

华新宜都包装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5,000,000

华新渠县包装有限公司               股份保证             5,000,000
          汇总                                                                      3,070,200,000

    (2)为满足公司战略实施过程中的融资需要,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已批准为混凝土、
骨料、环保及香港的融资提供合计 177,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对混凝土、骨料及环保的担保将于
2014 年 3 月有效期满。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为以下融资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在
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届满两年之日止签署相关保证合同,且在融资到期续办时公司可在授
权期限内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明细如下:

        业务板块        担保额度(元人民币)       备注

                                                 融资主体为华新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新混凝土(武汉)有
        混凝土                400,000,000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骨料                  170,000,000        融资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公司

        环保                  700,000,000        融资主体为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香港                  500,000,000        融资主体为华新(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汇总                1,770,000,000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已批准公司为华新亚湾水泥有限公司(简称亚湾公司)金
额不超过 8,450 万美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亚湾公司已通过公
司担保取得固定资产贷款 7,800 万美元和流动资金贷款 650 万美元,公司对亚湾公司固定资产贷款
的担保将随着贷款的到期还款而逐步减少。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亚湾公司的金额不超
过 1,000 万美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并授权公司在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届满两年之日止签署相关保证合同,且在流动资金借款到期续办时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4)为巩固和加强公司在塔吉克斯坦水泥市场的地位,同时为进一步在该国及中亚区域寻求
发展机遇创造条件,公司拟在塔吉克斯坦苦盏地区再投资新建一条 1500TPD 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
线。预计该生产线总投资为 1 亿美元,计划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8,000 万美元的银行借款。公司
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苦盏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不超过 8,000 万美元的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本议案(1)-(4)项申请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 484,020 万元及 9,000 万美元,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对
外担保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 158 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4-007 公告。

    12、关于接受 Ian Riley 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鉴于 Ian Riley 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请求。董事会经研究,同意
接受 Ian Riley 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13、关于接受刘效锋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刘效锋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请求。董事会经研究,同意接受刘
效锋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14、关于提名 Ian Riley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研究,现提议 Ian Riley 先生出任本公司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Ian Riley 先生,1958 年 3 月出生,英国籍,英国剑桥大学工程学硕士。1998 年-2000 年,担
任天桥国际(上海)顾问公司常务董事,负责项目策划和经营战略;2000 年-2003 年,任艾思林柯
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总裁;2003 年-2006 年,任 SIP(上海)咨询总经理,负责在行业的一
系列国外投资项目;2006 年-2008 年,担任本公司信息总监,负责实施 SAPERP 和相关项目;2008
年 7 月-2011 年 2 月,担任豪瑞中国负责人及本公司总裁助理,负责豪瑞在中国的事务,及本公司
装备制造业务和企业社会责任。2011 年 3 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以上议案,除第 1 项、第 6 项、第 8 项、第 9 项、第 12 项、第 13 项外,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