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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14-04-04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公告编号:2014-010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A股为2014年4月17日,B股为2014年4月22日(最后交易日为4月17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5日(周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公司武汉业务中心1楼4号
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A股为2014年4月17日,B股为2014年4月22日(最后交易日为4月17日)
    6、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前述两
种方式进行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为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158条的议案
    8、公司独立董事卢迈先生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9、公司独立董事黄锦辉先生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10、公司独立董事王琪先生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11、关于选举Ian Riley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情请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上述第7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7日下午3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截止4月22日下午3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4月17日)。
    符合前述出席资格要求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
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
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4、公司证券部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4月25日上午8:30-9:00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5、拟在是次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在会议登记时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公司武汉业务中心。
    联系人:彭普新先生、许万丰先生。
联系电话:027-87773898
传真:027-87773992
邮编:430073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4 日
附件一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关于为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158条的议案
  7
         公司独立董事卢迈先生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8
         公司独立董事黄锦辉先生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9
         公司独立董事王琪先生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10
         关于选举Ian Riley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
  11
         议案
    请在相应栏内以“√”表示投票意向(如有未作具体指示的议案,股东代理人可全权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
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1个 。


     一、    投票流程:
    (一) 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801               华新投票                       11             A股股东
           938933               华新投票                       11             B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1-11号      本次股东大 会的所      99.00元           1股           2股         3股
                有11项提案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1.00
       2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2.00
       3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00
       4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4.00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00
       6            关于为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158条的议案                              7.00
       8            公司独立董事卢迈先生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8.00
       9            公司独立董事黄锦辉先生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9.00
       10           公司独立董事王琪先生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10.00
       11           关于选举Ian Riley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4 月 17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代码 600801)的
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1                     买入           99.00元                1股


    (二)如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公
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1                     买入           1.00元                 1股

    (三)如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议案
《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1                      买入           1.00元                 2股

    (四)如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
《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1                     买入           1.00元                 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
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
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本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 A 股和 B 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