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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26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公告编号:2014-013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在武汉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6 人。董事 Thomas Aebischer 先生、独立
董事黄锦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分别授权副董事长 Ian Thackwray 先生、独立董事卢
迈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本公司
网站 www.huaxincem.com。

    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文正文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4 年第一季
度报告英文正文请参阅香港商报。

    2、关于修改《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绩效单位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等2名董事属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绩效单位激励计划》

的受益人,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见附件。

    关于修改《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绩效单位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关于修改《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绩效单位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议案


根据 2014 年 4 月 24 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在实施 2014 -2016 年及今后
的《公司绩效单位激励计划》期间,将对其中的“考核指标”进行修改。


原考核指标是:
                                                   考核权
业绩考核标准                                                   业绩考核目标
                                                   重
销售收入平均年增长率                                    25%               20%
EBITDA 平均年增长率                                     25%               25%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               12%
平均净现金流负债率                                      25%            不低于 22%


为激励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更好地为实现公司未来的战略目标而努力,现将考核指标修改
为:
                      考核权                                  门槛值            封顶
   业绩考核标准                     业绩考核目标
                        重
                               9%(中方口径、等于         不低于 80%            2倍
资产投资回报率        50       10%ROICat HARP)
                               2014-2016 年算数平均值
                                                          不低于 80%            2倍
营业利润增长率        50       20%(算术平均值)

《公司绩效单位激励计划》其他条款和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