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公告编号:2014-040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4:00~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特 1 号国际企业中心 5 号楼 公司业务中心 1 楼 4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永模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和网络方式) 5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6 B 股股东人数 4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63,344,24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558,229,482 B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305,114,761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7.69 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7.30 B 股股东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3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51,28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03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 席 7 人,董事 Ian Thackwray 先生、Thomas Aebischer 先生等因工作原因未出 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锡明先 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3,344,24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其中,A 股同意 558,229,48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B 股同意 305,114,761 股、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8,922,15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2,700,58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其中, A 股同意 558,134,602 股、反对 94,880 股、弃权 0 股;B 股同意 304,565,979 股、反对 548,782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278,489 股、反对 643,662 股、弃 权 0 股。 3、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3,240,24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其中, A 股同意 558,208,682 股、反对 0 股、弃权 20,800 股;B 股同意 305,031,561 股、反对 0 股、弃权 83,2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818,151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4,000 股。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及非执行董事长津贴的议案 2 表决结果:同意 863,229,3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 %。其中, A 股同意 558,196,842 股、反对 32,640 股、弃权 0 股;B 股同意 305,032,521 股、反对 82,24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807,271 股、反对 114,880 股、弃 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艳楼、梅梦元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