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行权情况的公告2016-07-16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编号:临 2016-020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行权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15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第二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与行权价格分别调整为 3,786,520 份和 8.89 元(实施 2014 年度每 10
股派现 1.7 元(含税)分红方案后的调整价)。
2015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
意激励对象行权,本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13 名,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 898,320 份,本期行权期自 2015 年 7 月 17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16 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
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
二期行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详情请见 2015 年 7 月 4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激励对象行权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期内全部
13 名激励对象均未向公司提交行权申请书。根据《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申请行权的,视作放弃行权。
三、激励对象放弃行权股票期权的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期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行权的 898,320
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本期放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