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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对外投资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0-049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拟在湖北省阳新县成立控股子公司黄石华新绿色建
材产业有限公司(子公司名称最终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并由该
公司投资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
     投资金额:公司以现金 12 亿元出资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黄
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约 100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黄石华新绿色建材
产业园项目所需的矿山资源,存在矿业权价款高、新矿权获取时间长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决定在湖北省阳新县,与黄石
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新县国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20 亿元,
成立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投资主体,投资约 100 亿元
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包括 200 万吨/年活性钙及深加工产品生产
线、1 亿吨/年机制砂石生产线及 20 亿块/年墙材产品生产线)。公司与黄石市城
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新县国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
签署了《合作协议》。
    (二)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该投资事项已经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 114 条规定,投资资产在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 20%及以上的投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报经股东
大会批准。按出资比例,本公司在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约 100
亿元中的投资资产约 60 亿元,达到了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
122.8 亿元的 49%,因此该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由黄石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5 亿
元,住所位于湖北黄石市磁湖东路 28 号,法定代表人为潘宪章先生,经营范围
包括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负责市政府指定
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等,是黄石市唯一一家获评 AA+主体信用等级的国
有企业。
    最近三年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41              29.5              44.6
           净利润                    8.6               5.2               7.6
        资产总额                     632               674               868
        负债总额                 366.1               388.9             460.4
           净资产                265.9               285.1             407.6
    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阳新县国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阳新县国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是阳新县政府直
 属一级平台公司,注册资本 5 亿元,阳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00%控股,住
 所位于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莲花湖茶楼 A(阳新大道旁)(租赁),法定代表
 人为赵志红先生,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业投融资及管理等。
     最近三年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                      0                  0
           净利润                /               -36.86           -108.04
       资产总额                  /               423.41            292.61
       负债总额                  /               260.27                237.5
           净资产                /               163.14                55.11
    阳新县国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新县国
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合同约定:公司出资 12 亿元,黄石市城
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新县国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各出资 4 亿元,投资成
立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并以该新设公司为投资主体,投资约 100
亿元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由 200
万吨/年活性钙及深加工产品生产线、1 亿吨/年机制砂石生产线及 20 亿块/年墙
材产品生产线组成。其中 1 亿吨/年机制砂石生产线项目,目前已经获得国家工
信部及湖北省经信厅正式批复,且被列为湖北省 2020 年省级重点项目;项目分
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将于 2021 年 1 月开工,预计 12 月投产。二期工程预计 2022
年 1 月开工。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
共同出资设立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
园项目。《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合资公司名称: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
核准的名称为准)。
    2、合资公司住所: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
    3、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石灰岩开采、加工与销售;建筑骨料、墙材生产及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港口建设;港口装卸服务;仓储服务;资产租赁;劳务承
包(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4、合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为 30 年。
    5、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协议各方认缴注册资本、认
缴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    认缴比    首期出资     第二期出资
            出资方
                               (万元)    例(%)   (万元)      (万元)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       60        60,000       60,000

  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40,000        20        20,000       20,000
  公司

  阳新县国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20        20,000       20,000

                合计             200,000      100       100,000      100,000
    注:首期出资自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缴足;第二
期出资自采矿权出让挂牌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缴足。
    6、各方一致同意合资公司由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营。合资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人选由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7、违约责任:出资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合资公司应
以书面形式催告。出资人自收到书面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未出资的,合资
公司再次书面催告未及时出资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自合资公司第二次发出书
面催告之日起达 15 个工作日,违约出资人仍未出资到位的,其股权按照未出资
金额进行稀释。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100 亿元,其中,项目工程建设
投资约 43.5 亿元;矿业权价款、矿山建设费、厂地购置费、拆迁补偿费、矿权
退出补偿等其它投资约 56.5 亿元(但这部分投资尤其是矿业权成本具有很大的
不确定性)。
    若折现率为 8.8%,在谨慎状态下,该项目 20 年财务净现值预计为 67.1 亿
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7 年。
    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是中央支持湖北疫后经济重振的机遇项目,
具有较高的社会、生态、经济效益。此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符合公
司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审议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所需的矿山资源,存在矿业权价款高、新矿权
获取时间长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