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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华新水泥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公告编号:2021-008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年3月24-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武汉。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监
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本公司
网站 www.huaxincem.com。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详情,公司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详情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 2021-010 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 2021-011 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独立董事刘艳女士 2020 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公司独立董事 Simon Mackinnon 先生 2020 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公司独立董事王立彦先生 2020 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 6、7、8 项决议提及的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工作报告详情,请参阅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9、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10、关于提名徐永模先生、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Geraldine Picaud 女士、
罗志光先生、陈婷慧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协商,董事会提名徐
永模先生、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Geraldine Picaud 女士、罗志光先生、陈婷
慧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情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提名黄灌球先生、张继平先生、江泓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协商,董事会提名黄
灌球先生、张继平先生、江泓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情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议案详情请见附件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 2021-012 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
附件一: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20年度财务决算简要说明

                                                        1、财务状况

     (1)资产和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明细分类               2020年末余额       比重       2019年末余额         比重         同比增减变动
           流动资产                                  1,513,461      34.45%         1,014,849        31.82%             49.13%
   资产    非流动资产                               2,879,390       65.55%        2,649,690        68.18%               8.67%
           合计                                     4,392,851      100.00%        3,664,539       100.00%              19.87%
           流动负债                                 1,160,260       68.40%          902,468        68.40%              28.57%
           非流动负债                                 658,597       31.60%          425,303        31.60%              54.85%
   负债
           合计                                    1,818,857       100.00%       1,327,770        100.00%              36.99%
           其中:有息负债                             794,753       48.56%          420,429        48.56%              89.03%
               流动比率                                 1.30                          1.12                               0.18
               资产负债率                             41.40%                        36.23%                   上升5.17个百分点



     2020 年资产总额较期初增加 72.83 亿元,其中: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年末
发行海外债影响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达 96.46 亿元,较年初增加约 45 亿
元;黄石万吨线、尼泊尔项目、亿吨机制砂等项目、并购坦桑尼亚马文尼公司等投资
致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合计增加约 21 亿元;随着黄
石万吨线、禄劝等新项目投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投入增加
约 6.5 亿元。
    2020 年根据公司业绩倍增计划及海外投资规划等资金需要,适时增加并购及优
惠利率贷款,并于年末发行了 3 亿美元海外债,有息负债增加约 37 亿元。公司负债
总额较年初上升 49.11 亿元。
    虽然公司总体资产负债率上升 5.17 个百分点,但流动比率也由 1.12 提升到 1.3,
现金、存款及货币基金总额可覆盖现有有息债务,流动性风险较低。


     (2)权益变动(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下同)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末余额          比重           2019年末余额               比重           同比变动幅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357,138           100.00%              2,130,904            100.00%                10.62%
其中:库存股                         -61,005
     其他综合收益                    -27,529                                    -1,742                               -1480.67%
     未分配利润                    1,930,470             81.90%              1,620,454           76.05%                 19.13%



  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较年初增加22.62亿元,其中2020年度虽有疫
情的不利影响仍实现较高净利,因此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在年中分派25.3亿元现金股
利后依然增长了31亿元。
  2020年中根据据公司股权激励需要,公司从市场回购了6.1亿元股票作为库存股。
另随着海外公司投资增加及汇率变动影响,外币报表折算负差额增大,致年末其他综
合收益较年初减少约2.58亿元。

                                                          2、经营成果


    (1)营业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20年预算              增减幅度              2019年度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2,935,652       2,902,234                       1.15%        3,143,921               -6.62%
营业成本                     1,744,023        1,659,929                      5.07%        1,862,531               -6.36%
销售毛利                     1,191,628        1,242,305                     -4.08%        1,281,391               -7.01%
销售毛利率                     40.59%           42.81%          减少2.22个百分点            40.76%      下降0.17个百分点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和长江流域洪涝灾害影响,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 20.83 亿元,
其中:水泥及熟料销量同比下降 93 万吨;除环保业务外水泥、骨料及混凝土等主要
产品价格均呈不同程度的下滑,分别下降 26 元/吨(7.28%)、7 元/吨(12.07%)和
20 元/方(4.67%)。为降低疫情及洪涝等自然灾害对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在努力
遏止水泥销量下滑的同时,通过积极扩大骨料、混凝土的市场和销量, 2020 年营业
收入仍实现预算目标,完成率达到 101%。
    2020 年度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11.85 亿元,一方面水泥及熟料销量同比下
降;一方面原料消耗减少、燃料及动力价格下降,水泥、骨料及混凝土等主要产品成
本分别下降 12 元/吨、2 元/吨和 34 元/方。主要产品生产成本的下降,未完全抵冲
销售价格下跌的不利影响,2020 年销售毛利率分别较预算和上年同期减少 2.22 和
0.17 个百分点。


    (2)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20年预算        增减幅度       2019年度        增减幅度
销售费用                                     202,271           238,293          -15.12%       204,849             -1.26%
             销售费用率                       6.89%             8.21% 下降1.32个百分点         6.52%    上升0.37个百分点
管理费用                                     160,470           154,096            4.14%       155,849              2.97%
             管理费用率                       5.47%             5.31% 上升0.16个百分点         4.96%    上升0.51个百分点
财务费用                                      30,571            32,741          -6.63%         20,815             46.86%
             财务费用率                       1.04%             1.13% 下降0.09个百分点         0.66%    上升0.38个百分点



    2020 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比略减 0.26 亿元,其中包装袋等物料消耗、物流费用
和折摊费用同比合计增加 0.54 亿元,而员工成本和修理费同比分别减少支出 0.65
亿和 0.25 亿元。
    2020 年管理费用同比上年增加支出 0.46 亿元,其中:年初新冠疫情造成湖北等
区域工厂长时间停产,原生产人员工资和设备折摊等停工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致折摊
费用同比增加 0.46 亿元;公司启动 B 转 H 项目及发行海外债券,中介服务费用同比
增加 0.37 亿元;差旅、会议及招待等费用支出同比减少 0.34 亿元。
    2020 年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 0.98 亿元,主要是汇兑损失同比增加 1.25 亿
元,利息费用则减少 0.46 亿元。
    (3)盈利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      2019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幅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3,060     634,230                -11.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03       33.63         下降8.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68       32.77       下降8.09个百分点



    报告期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跌,销售毛利率下降,同时疫情造成的停工损失和费
用增加,公司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8.47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7.11 亿元。


                                              3、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2020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12.74 亿元,一方面是本年
盈利下降;一方面是新项目投产、经营规模扩大,存货和经营性应收的资金占用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5.2 亿元,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的资金
减少;但相比预算减少 35.1 亿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工程投资及并购项目延缓,投
资支出相应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56.94 亿元,主要是本年新增并购贷款
及海外债的发行。


                              二、2021年度财务预算简要说明


     2021年,公司将持续推行“一体化转型、海外发展、高新建材业务拓展、传统工
业+数字化创新” 战略;继续“聚焦客户、聚焦成本、聚焦人”来提升业绩。2021
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1) 生产经营
     2021年公司计划销售水泥及商品熟料约8400万吨,混凝土约1400万方,骨料4980
万吨,环保业务总处置量达到300万吨。


    (2) 投资预算
    2021年公司计划投资145亿元,投资主要增长点在骨料和水泥业务。其中骨料业
务主要是投资亿吨机制砂及水泥厂内骨料的持续投入;水泥业务,主要投资海外项目;
继续加大混凝土、环保及新材料业务投资。


   (3) 融资预算
    2021年公司将偿还12亿元公司债,为配合投资项目,预计继续发行国内及海外公
司债,并适当增加相应的并购及项目贷款。2021年年末计划金融债务总规模控制在130
亿元以内。


   (4) 资产状况
    2021年总资产预计约540亿元,资产负债率预计维持在42%左右。
附件二: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永模先生,1956年4月出生,工学硕士、留英博士/博士后。1982-1983年,北
京新型建筑材料厂石膏板分厂助理工程师;1986-1988 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混凝土与房建材料研究所混凝土试验室负责人;1988-1991 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
究院技术情报中心副主任;1998-2002年,中国建筑材料研究院副院长;2002年4月至
2017年4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专职副会长;2006年6月至2016年12月,中国混凝土
与水泥制品工业协会会长;2016年12月至今,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执行会长,
2007年3月至今,中国建筑砌块协会理事长;2007年10月至2019年7月,中国水泥协会
副会长;2011年12月至2019年3月,中国硅酸盐学会理事长。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
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至今,出任本公司董事长。

    李叶青先生,1964年2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裁、党委
书记,兼任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叶青先生自1984年7月先后毕业于武汉建
材学院硅酸盐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武汉工业大学工业管理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87年10月,
任武汉工业大学硅工系教师、团委副书记;1987年11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
先后任中心化验室质量控制工程师、石灰石矿副矿长、扩改办副主任、生产技术处长,
1993年1月任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副厂长,1994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后改称总裁)。1994年起,出任本公司董
事。2009年3月至今,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2000年5月至今,任中国水泥协
会副会长。2014年1月至今,任湖北省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2020年10月至今,任中
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执行副会长。

    刘凤山先生,1965年11月出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关系学硕士。1987年7
月毕业于昆明工学院选矿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7年至1998年8月,先后任大冶
有色金属公司赤马山矿技术员、车间主任、副矿长、矿长、党委书记;1998年8月至
1999年8月,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录山矿矿长、党委书记;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
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任黄石市纪委
副书记;2004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10月至2006年
11月,任黄石市委副秘书长;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黄石市民政局局长、党组
书记;2011年9月起,任华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华
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出任
公司副总裁。

    Geraldine Picaud女士,1970年2月出生,法国籍,兰斯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Geraldine Picaud女士在Arthur Andersen审计公司开始职业生涯,曾在Safic Alcan
国际特种化学品集团相继担任业务分析主管、首席财务官(13年);2007年加入伦敦
ED&F Man,担任企业财务主管,负责并购,随后在ED&F Man集团Volcafe Holdings
公司(ED&F Man在瑞士的咖啡业务)任首席财务官;于2011年加入CAC 40上市的眼科
光学公司依视路国际,担任集团首席财务官;2018年1月起担任拉豪集团执委、首席
财务官。2018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

     罗志光先生,1963年7月出生,美国普渡大学管理学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1987
年至1991年,任职俄亥俄州政府机构,担任行政助理、管理资讯系统经理。1991年5
月至1998年8月,任台湾开利空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一冷开利空调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1998年至2002年,任瑞士迅达集团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
年至2005年,任迅达中国执行副总裁。2005年至2018年,任西卡集团大中华区总裁、
西卡集团亚太区副总裁/并购业务负责人暨西卡集团全球并购业务联席负责人。2018
年8月起担任拉豪集团大中华区负责人。2018年12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

     陈婷慧女士,1972年12月出生,新加坡国籍,美国堪萨斯州威其托州立大学MBA
和市场营销学士。在亚太国际商务领域拥有二十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涉及领导
力发展、人才和继任管理、员工敬业度、组织发展和薪酬福利管理。1996年2月至2000
年2月,任美国Lucent Technologies人力资源经理;2000年11月至2007年2月,任中
国香港飞利浦项目经理、人力资源业务合作伙伴;2007年4月至2019年3月,任西卡亚
太地区人力资源副总裁;2019年3月起,任LafargeHolcim Group人力资源副总裁;2019
年4月起,任Ambuja Cements Ltd董事会董事、合规委员会委员;2020年9月起,出任
本公司董事。

     黄灌球先生,1960年11月出生,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1992年8月至2007年11
月,任法国巴黎资本(亚太)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银行主管之前,曾先后就职于获多利
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美国银行信托(香港)有限公司、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Samuel Montagu & Co., Ltd.。2008年5月起创立雄牛资本有限公司并担任行政总裁。
2015年8月起,任REF Holdings 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2月起任建中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黄灌球先生在投资银行及企业融资方面拥有逾28年经验。
黄灌球先生还曾于2010年7月至2019年5月任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曾于2012年5月至2016年6月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于2013
年8月至2017年5月任三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于2014年6月至
2017年6月任中国圣牧有机奶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继平先生,1968年11月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士、硕士,美国纽约大
学法学院法学硕士。1993年至1996年,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工作;1997
年至2003年,就职于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纽约和香港办公室;2004年加
入海问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主任合伙人。张继平先生具有超过25年的法律工作经验,
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外商投资、投资并购、资本市场业务。

    江泓先生,1970年3月出生,厦门大学财经系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会员。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静安区政
协常委委员。1992年8月至2006年6月,任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驻厂员,
2000年6月至2015年10月,分别任飞利浦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及政府事务部总监等职
务;2015年10月至今,任上海市知识分子联谊会外企分会副会长,上海静安区知识分
子联谊会会长,并负责管理由在沪数十家家跨国公司高管共同发起成立的“我创”创
业孵化平台和孵化基金,现任上海我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附件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证监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章程原条款                                   拟修订
号

 1   第 16 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 第 16 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
     经营范围是: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 范围是: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建筑材
     建筑材料及其他建材制品、包装制品的 料及其他建材制品、包装制品的制造、仓储、
     制造、仓储、销售;水泥、建筑材料技 销售;水泥、建筑材料技术服务;建筑设计、
     术服务;建筑设计、施工;设备制造、 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维修、租赁及销售;
     安装、维修、租赁及销售;经营石灰石、 经营石灰石、煤炭、石油焦等原、燃料及生
     煤炭、石油焦等原、燃料及生产所用的 产所用的工业废渣、辅助材料;经营机电设
     工业废渣、辅助材料;经营机电设备及 备及其备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其备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及境内
     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及 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
     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境外 的劳务人员(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
     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涉及许可证经营 营);运输代理服务;水泥用石灰岩、水泥
     的凭许可证经营);运输代理服务;水 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环保材料、制剂生产、
     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 销售,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销售化工产品(聚乙烯)及原料(不含危险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品,仅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第 27 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 27 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 26 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章程第 26 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3   第 43 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 43 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项;                               ……
    ……

4   第 47 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 第 47 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会议形式召开。                       司总部办公所在地。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5   第 100 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第 100 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
    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
    故解除其职务。                       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选举产生该董事的股东大会 董事任期从选举产生该董事的股东大会闭幕
    闭幕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之一。
    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公司董事会暂不设职工代表担任董
    事。

6   第 110 条 董事会至少由九名董事组成, 第 110 条 董事会至少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
    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 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至
    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 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
    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治理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治理与合规委
     与合规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计专业人士。

7    第 129 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   第 129 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全
     司全职工作并领取报酬。               职工作并领取报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单位、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 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的其他职务。                         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公司的子公司担任
     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8    第 158 条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第 158 条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
     1、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1、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利润为正,则应分配一定比例的现金红 为正,则应分配一定比例的现金红利。除非
     利。除非特殊情况,现金红利总额(含 特殊情况,现金红利总额(含中期现金红利)
     中期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
     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20%。         低于三分之一。
     ……                                        ……

9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 4 条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 4 条 股东大会是公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项;                               ……
     ……

10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 23 条 除董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 23 条 本公司召开
     会特别指定地点外,股东大会应当在公 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总部办公所在地。
     司注册地或办公地召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使表决权。
     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
     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11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 4 条 董事会专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 4 条 董事会专门委
     门委员会                             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治理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治理与合规委
     与合规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
     告工作。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