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华新水泥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公告编号:2021-009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
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
清宇主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重要决议:
1、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地反映
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
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有效的执行,起到了较
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因此,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本次会议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进行了讨论,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均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