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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华新水泥 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2-26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公告编号:2022-004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申请事宜,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收到香港联

交所上市委员会聆讯通过的函件。

    2、希望继续持本公司 B 股至其转换上市地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 B 股

股东,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内无需进行任何操作,无需行使本次 B 股现金选择权。

    3、希望跨境转托管至香港进行交易的境外投资者,现在可以通过指定交易的券商或指

定结算的银行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出跨境转托管申请,有效的跨境转托管申请投资者

将作为本公司在香港开户的境外公众股东在本公司 H 股上市后直接通过其香港证券公司进

行交易。申请跨境转托管的投资者不得对申报跨境转托管股份进行交易或转让。同时,如

投资者证券账户持有余额小于跨境转托管申请数量,注销失败,该证券账户跨境转托管申

请失效。

    4、本公司 B 股近期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此后公司 B 股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

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

    本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报方式为 B 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及行权服务。

    5、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 B 股转换上市地以

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中的现金选择权将

不予实施,方案终止,本公司 B 股将继续于上交所 B 股市场交易:(1)申报行使现金选择

权股份数超过 154,408,766 股,或行权后导致前三名 B 股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数超过 B 股公

众持股量的 50%,(2)香港公众股东人数少于 300 人。
    6、在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及确定在香港开户的境外公众股股东人数不少于 300 人后,

本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 B 股股票摘除,并于取得香港联交所正式批准公司 H 股上市的批准

函后,以 H 股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一、境内交易相关事项

    若本方案成功实施,公司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时,原 B 股股东所

持由 B 股转成的 H 股可以根据自身所处情况及自愿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前提

下,可选择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或通过跨境转托管转到香港证券公司交易系统进行交

易活动。其中,对于境外投资者,可选择通过跨境转托管将本公司 H 股股票转到香港证券公

司交易系统,之后将在香港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中按一般 H 股交易规则买入或卖出本公司 H

股股票。对于境内投资者和未选择跨境转托管的境外投资者,首先需确认开户证券公司交易

系统是否实施改造更新以提供转换后 H 股实时行情并接受交易申报;若开户证券公司已完成

交易系统改造更新,则投资者通过其开户证券公司的交易操作方式除股票交易代码发生变更

外基本保持不变(变更后的股票交易代码将另行公告),但仅拥有持有或卖出本公司 H 股股

票的权利,若开户证券公司未完成交易系统改造更新,投资者可在开户证券公司撤销指定交

易,并选择已完成交易系统改造更新的境内证券公司重新办理指定交易,再通过该已完成交

易系统改造更新的证券公司进行交易申报。

    二、跨境转托管事项

    境外投资者所持股份可申请由境内证券公司转托管至境外证券公司(即“跨境转托

管”)。在境内交易的投资者(包括境内投资者和未选择跨境转托管的境外投资者)仅可卖

出,不可买入公司 H 股。境外投资者完成跨境转托管后,即可按一般 H 股交易规则买入或卖

出本公司 H 股股票,而不受交易限制。

    公司特别提醒:为支持公司 H 股上市的顺利实施,尽快满足在香港开户的境外公众股

股东人数不少于 300 人的要求,请满足跨境转托管条件并希望转至香港市场直接交易的投

资者尽快通过自己指定交易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的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出跨

境转托管申请。

    (一)跨境转托管流程

    境外投资者申请办理跨境转托管前,应先在香港任意一家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开立证券

交易账户,申请转托管时需填写该证券账户相关资料。跨境转托管具体流程为:

    (1)投资者本人持身份证明文件至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的托管银行提交 H
股跨境转托管申请。

    (2)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审核无误,并核实投资者申报的跨境转托管股份不存在权利

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冻结、股份质押等情形)后,根据投资者的申请填写《H 股跨境转

托管申报申请表》和跨境转托管明细数据文件后,向中国结算通过其在中国结算备案的邮箱

报送转托管申请。

    (二)跨境转托管注意事项

    未在香港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境外投资者不能进行跨境转托管。

    申请跨境转托管的投资者不得对申报跨境转托管股份进行交易或转让。

    如投资者证券账户持有余额小于跨境转托管申请数量,注销失败,该证券账户跨境转托

管申请失效。

    如投资者既提交跨境转托管又申报现金选择权,则申报现金选择权无效。

    具体跨境转托管详情,可查阅上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B 转 H

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也可向开户证券公司或本公司咨询。

    三、关于现金选择权方案的实施安排

    根据公司 B 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本公司 B

股近期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此后公司 B 股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

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

    本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报方式为 B 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及行权服务。

    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本方案中的现金选择权将不

予实施,方案终止,B 股将继续于上交所 B 股市场交易:(1)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数超

过 154,408,766 股,或行权后导致前三名 B 股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数超过 B 股公众持股量的

50%,(2)香港公众股东人数少于 300 人。

    在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及确定在提出有效跨境转托管申请并在香港开户的境外公众股

股东人数不少于 300 人后,本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 B 股股票摘除,并于取得香港联交所正式

批准公司 H 股上市的批准函后,以 H 股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公司目前获得了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聆讯通过的函件,但聆讯通过后依然要符合香港

联交所的上市条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告 B 股

现金选择权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如有疑问,敬请联系以下主要当事方:

1、H 股上市申请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棋大道东 600 号

项目负责人:王璐、吴昕

电话:027-87773898

传真:027-87773992

2、境内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项目负责人:吴凌、苏臻琦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54047982

3、境外独家保荐人:申万宏源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轩尼诗道 28 号 17 楼

项目负责人:梁国杰

电话:(852) 2509 8333

传真:(852) 2248 2116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