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华新水泥 关于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2022-03-15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水泥”、“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
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以下
简称“本次方案”)已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
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54 号)核准,同时已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委员会聆讯通过的函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7.1 条第一
款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
场所交易或转让”。根据本次方案,本公司将在现金选择权实施并过户完毕后撤
回华新 B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交易并转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上市,属于依据上述规定可以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

    本公司仅申请华新水泥 B 股股票终止上市,本公司 A 股股票将继续在上交所
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7.1 条第二款的规定,“已在本
所发行 A 股和 B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根据前款规定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应当申
请其 A、B 股股票同时终止上市,但存在特殊情况的除外”。出于公司 B 股交易不
活跃、公司股票在香港流通有助推进公司的国际化进程的背景,华新水泥申请将
已发行的 734,720,000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变更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H 股)。本次方案不涉及已在上交所主板发行上市的本公司 A 股股票。本
公司 A 股股票继续在上交所上市的相关安排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

    为充分保护公司 B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为实施本次方案之目的,本公司已
安排第三方海螺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华新 B 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一、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 3 月 1 日刊登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
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 B
股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对本次方案现金选择权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1、申报主体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7 日)收市后持有华新水泥 B 股股份的股东。

       2、申报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7 日。

       3、申报时间:

       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期间的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下午 3:00,期间公司 B 股股票停
牌。

       4、申报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公司不提供现场申
报方式。

       5、申报代码:706080。

       6、申报简称:华新现金。

       7、申报方向:申报卖出。

       8、收购价格:1.945 美元/股。

       9、申报数量:

       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数不超过 154,408,766 股。

       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有效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数
量之和,但不超过申报数量上限。

       10、有条件终止情形:

       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现金选择权将不
予实施,B 股将继续于上交所 B 股市场交易:(1)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数超
过 154,408,766 股,或行权后导致前三名 B 股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数超过 B 股公众
持股量的 50%,(2)香港公众股东人数少于 300 人。

       11、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

       海螺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当于以 1.945
美元/股将股份出售给海螺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璐、吴昕

       电话:027-87773898

       二、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

       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期(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期间的交易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公司 B 股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情况如
下:

       有效的申报数量为 92,788,469 股 B 股,未超过 154,408,766 股,行权后也
未导致前三名 B 股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数超过 B 股公众持股量的 50%;同时,截至
目前,跨境转托管的人数也已满足香港公众股东人数不少于 300 人的要求,本次
方案将继续实施。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