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29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以每股人民币 15.08 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 201,277,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计人民币 303,525.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00.13 万元后,本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825.59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4586 号验资报告。 1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0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以每股人民币 29.45 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 153,418,7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计人民币 451,818.07 万元,扣除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9.68 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628.39 万元。上述资金已 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情 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58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人民币 302,825.59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252,825.59 万元,2018 年度使用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度全部使用完毕。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人民币 450,628.39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450,628.39 万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17 年度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 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4 年 12 月 4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以下 2 简称“建设银行浦东分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 国”)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银 万国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本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馆投资公司”)与工 商银行外滩支行、申银万国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 3 月 6 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闸北 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共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 3 月 6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外滩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注销了浦发银行闸北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 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2017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注销了工商银行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 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2017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注销了招商银行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 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2017 年 6 月 6 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旅馆投资公司注销了工商银行外滩支 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旅馆投资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 源、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8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注销了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 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3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各 方均履行了相关职责。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8 月 5 日,本公司与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8 月 12 日, 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之 旅”)、工商银行外滩支行、国泰君安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注销了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 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2017 年 6 月 6 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时尚之旅注销了工商银行外滩支行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时尚之旅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开 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各 方均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 4,185.48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 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用途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净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补充未来三年业务规模 202,825.59 4,185.48 4,185.48 及门店发展所需资金 302,825.59 偿还银行短期借款 100,000.00 - - 合计 302,825.59 302,825.59 4,185.48 4,185.48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使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 (核)字(15)第 E0113 号)。本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0,628.39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 自筹资金预先 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净额 资金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偿还银行短期借款 430,000.00 60,000.00 60,000.00 偿还锦江国际集团财 450,628.39 务有限责任公司(“财 20,628.39 20,628.39 20,628.39 务公司”)借款 合计 450,628.39 450,628.39 80,628.39 80,628.39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使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 5 (核)字(16)第 E0145 号)。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 6 月修订)》第十九条规定“募投项目全部 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 10%以上的,公司应当经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 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报告上证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 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证所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 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7,312.92 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02,825.59 万元的 5%,即人民币 15,141.28 万元,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偿还 银行借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14 年 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补充未来三年业务规模及门店发展所需资金”的投资规 模调整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即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旅馆投资公 司增资的人民币 30,000.00 万元仍全部用于发展锦江之星直营酒店;将募集资金 其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的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 证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1)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锦江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已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结束。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国泰君安出具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锦江股 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7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 8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302,825.5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72,825.5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2,825.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7.07%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 项目可 截至年末投 行性是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年末累计 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资进度(%) 否发生 部分变更(如有)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 现的 预计 重大变 (3)=(2)/(1) 期 效益 效益 化 补充未来三年业务规 2018 年 12 模及门店发展所需资 注2 202,825.59 30,000.00 - 30,000.00 100.00% — 是 否 月 31 日 金 偿还银行短期借款 注2 100,000.00 272,825.59 50,000.00 272,825.59 100.00% — — — 否 合计 302,825.59 302,825.59 50,000.00 302,825.5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注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募集资金节余(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形成原因及用途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7,312.92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无 注 1: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303,525.72 万元,扣除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700.13 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302,825.59 万元。 注 2: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及 2017 年 4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投项目“补充未来三年业务规模及门店发展所需资金”的投资规模调整为 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将募集资金其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9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续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450,628.3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0,628.3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 截至年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行性是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年末累计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否发生 含部分变更(如有)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预计 (3)=(2)/(1)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效益 化 偿还银行短期借款 无 430,000.00 430,000.00 - 430,000.00 100.00% — — — 否 偿还财务公司借款 无 20,628.39 20,628.39 - 20,628.39 100.00% — — — 否 合计 450,628.39 450,628.39 - 450,628.3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无 注: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451,818.07 万元,扣除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9.68 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450,628.39 万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