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 古 鄂尔 多 斯资 源 股份 有限 公 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意见的要求,我们对内蒙古 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关于为子公司参 股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和必要的沟通。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担保将对公司参股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起到促 进作用,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 上述担保,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 内蒙 古 鄂尔 多 斯资 源 股份 有限 公 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内蒙 古 鄂尔 多 斯资 源 股份 有限 公 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内蒙 古 鄂尔 多 斯资 源 股份 有限 公 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