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独立意见2018-12-01
内蒙 古 鄂尔 多 斯资 源 股份 有限 公 司 独立意见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或其下
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不会增加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的
潜在负债;同时可以简化日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为
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
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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