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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尔多斯: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9-03-28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 2019-015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 B 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 鄂资 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详见本公告“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
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
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
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
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
发费用”单独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