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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尔多斯: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15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
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
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
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康喜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包
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
部长、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
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云南金源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
监、中资蓝天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卢淑琼女士: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1987 年 9 月参加工作,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江西铜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监。曾在中国建设银行株洲
市中心支行工作、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外汇清算处副处长、外汇财会处副处长、
研发部主管处长、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总监、上海国际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合伙人、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公司担任总监。
    史哲女士: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2006 年 1 月参加工作,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鄂尔多斯晨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所长。曾任北
京美廉美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内蒙古
宏丰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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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
们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发生无故不参加或连续 2 次不参加
董事会的现象。
    我们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结合
自身的专业特长进行客观的分析与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我们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
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21 年,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交易条件公平公允、交易行为真实
合理,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批及履行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我们认真审议了对 2021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下属内蒙古鄂
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等关联交易,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往来外,不存在其他
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该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四)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自 1995 年上市以来,尤其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持了自上市以来每年
进行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在《公司章程》中以制度的形式对公司利润分
配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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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良好地履行其承诺,未出现违反
承诺事项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
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
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实施,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规
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八)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 9 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 3 名。2021 年,公司董事会能够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规范。董事会下设战略、薪
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四个专业委员会,独董占比均为半数以上,除战略委员
会外,其他委员会均由独董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
作,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公司运作规范,财务运行稳健,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度体
系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我们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 2021 年的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积极发挥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
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充分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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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地行使公司章程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权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为公司可
持续和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独立董事:康喜   卢淑琼   史哲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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