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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电股份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2003-08-14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业务回顾
        经营业绩
    本公司是黑龙江省、电力工业部首批股份制试点企业。目前,拥有牡丹江、双鸭山。镜泊湖三个发电厂,总发电能力320兆瓦, 其中,牡丹江厂、双鸭山厂为火力发电,占公司发电能力的88.75 %,镜泊湖厂则为水力发电。
    本公司于1995年1月10日与省电力公司签定管理协议,由省电
力公司对本公司燃煤纲组运作提供服务,并确保所需之燃料供应,其价格也将不高于机组所在电厂的平均燃料价格。       
    本公司还与省电力公司于1995年10月26日订立并网协议。据此协议本公司与省电力公司计划发展部、营业部对机组的月度发电计划进行安排。另外,对于1996年本公司现有火力机组生产的电量,省电力局承诺将不低于17.20亿千瓦时。
    本公司之水力发电机组以租赁方式经营,每年收取净租金约240万元,若一年发电超过一亿千瓦时,则超发每千瓦时电量公司将 多收0.02元。反之,若低于一亿千瓦时,则少发每千瓦时扣除0.02元租金。
    本公司的上网电价参照发电成本、税金及一定溢利水平决定,其中,税后溢利为不低于在该电厂或机组总投资额的17.5%。此外 ,省物价局与省电力公司还设有电价调节基金,用于弥补未能达到即定运作目标及生产成本上升而导致的盈利损失。本公司于截止1995年12月31日年度,获得该项基金900万元的补偿。
    本公司所属发电厂基础设施良好,管理水平先进,机组运行综合效益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于1991年成为第一批国家一级企业。
    以下为本公司截止1995年12月31日三个年度之合并业绩概要,并假设本公司于1993年1月1日已经存在,而牡丹江发电厂于1994年6月30日进入本公司以前的业绩并未包括在内,数据乃摘自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报告: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截止12月31日之年度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营业额              68,122      196,178       275,815
    税前利润            23,560       65,684        98,877
    税项                (5,103)      (9,099)      (14,716)
    税后利润            18,457       56,585        84,161
    注:1993年数据并未经会计师审计,仅供比较参考之用。
    本公司1993年2月2日前所得税率为55%,此后因注册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按15%税率交纳所得税。但1993年2月2日至1993年9月30 日双鸭山发电厂溢利之所得税率仍为55%。
   本公司1995年营业额275,815,000元,其中67.6%来自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两台机组,29.2%来自双鸭山电厂3、4号机20%权益,其余3.2%来自电价调节基金,除外,还有投资收入约410万元,以及9460万元投资预付补偿收入约1430万元 。
    本公司1994年营业额196,178,000元,较1993年增加188%,主要是双鸭山发电厂赚取之收益提高,以及1994年6月30日牡丹江发 电厂进入本公司后的营业额。而且,电价由每千瓦时0.1536元上调至0.22元。镜泊湖发电厂租金收入则由1993年9年12月的30万元增 加至全年的230万元。除外,还有990万元投资收入和480万元利息 收入。
    由于又鸭山发电厂的所得税率自1993年10月1日起由55%减至15% ,本公司1994年实际税率从1993年的21.7%降为13.9%。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管理阶层和职员
    1)董事:
   赵蜀亨:董事长,1938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公司筹建人之一,现任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薛扬:副董事长,1957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公司筹建人之一,现兼任东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
   傅振兴:副董事长,1937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
   李小琳:1961年出生,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赵东升:1945年出生,高级会计师,现任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副总会计师。
   王德贤:1938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黑龙江息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
   安静一:195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黑龙江省电力公司集资办公室主任。
   施凤上:1946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黑龙江省华能发电公司总经理。
   孙光:常务副总经理,1955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公司筹建人,有近20年从事电厂设计、电力生产和经营管理经验。
   袁纯嘏:1938年出生,高级建筑师,现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
   冯大为:1950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厂长。
   付祥:1941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哈尔滨电业局局长。
   李维翰:1941年出生,现任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厂长。
   费建华:1942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双鸭山发电厂厂长。
   顾建国:1950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二处处长。
   李扬:1951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滕秀芹(女):1949年出生,会计师。现任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经营处副处长。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包括3名成员,其中梅君超为公司职工代表,高世民、 孙卫国为股东代表。
   孙卫国:1951年出生,经济师,现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作用卡部副总经理。
   高世民:1946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梅君超:1962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电力经营部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刘长青:副总经理,1961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具有十年金融投资和财政管理方面的经验。
   章钢柱: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63年出生,副教授,经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方面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施哈英:总经理助理,1952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有20多年丰富的行政管理和对外宣传工作经验。



业务展望
        募集资金的运用
    此次发行B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90,000,000元,本公司计划将募集 到的资金作下列用途:
    ----约人民币80,000,000元用于投资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二期的三号机组。
    ----约人民币40,000,000元用于投资双鸭山发电厂二期第三及第四号机组30%权益的部分资金。
    ----余额用于偿还因购买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之机级所产生的负债。
                     前景与展望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电力待业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1984年至1994年全国电量生产的年平均增长率为9.05%,但相比于国民生产总值(GNP)10%的年平均增长率,依然不相适应,电力短缺的 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为改变已持续多年的电力短缺的局面,电力行业必须实现超常发展。
    以重工业、大中型企业占主导地位的东北地区,进入1995年后,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提高,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5%,为过去十年 中最高,相应的电力需求也急剧增加,预计至2000年,东北电网总装机容量将由1993年的25,756兆瓦增至46,000兆瓦,其中,黑龙江全省总装机容量将达11,615兆瓦,总发电量为54,600千泡瓦时。而同属东北地区的辽宁、吉林两省煤炭资源短缺,其电力缺口部分需由黑龙江调拨,为此,黑龙江于2000年前,将相继投产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二期、鹤岗发电厂新建工程、七台灌发电厂新建工程、双鸭山发电厂三期等项目。
    本公司作为黑龙江集资办电的主要渠道之一,将利用现有资产结构优势和经营实力,以及良好的外部环境,尽可能选择效益好的项目优先投资,并克服燃料成本变动,基建成本上升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从而,扩大本公司在东北电网的投资份额。
    根据1995年10月30日本公司与省电力公司、省电力开发公司签定的一份投资综合协议,本次B股发行所筹资金一部分及向社会发 行的1.5亿元人民币电力建设债券将安排用于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二 期3号机组的投资,获得不少于9.2%的权益。3号机为600千瓦机组,已于1996年2月进行试生产,计划于1996年9月正式投产。此外,根据本公司与省电力开发公司、省电力公司1995年3月18日签定的 一份资产购买协议,本公司将购买双鸭山发电厂现有机线另30%权益。收购价按评估后的资产值确定,若价格低于2.25亿元,省电力公司可退出交易;若价格高于3.15亿元,本公司亦可退出交易。本 公司还可根据使用资金的多少决定购买权益的比例。董事估计在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将于1996年9月前完成这项交易。另根据 一份投资优先权协议,省电力公司及省电力开发均保证给予本公司对现有或未来电力项目的优先投资权。黑龙江物价局亦已承诺,对于B股上市后本公司新的电力投资项目,将按投资额17.5%的税后
利润水平核准上网电价。
    各董事相信本公司的成功有赖于以下优势:
   -投资于已建成的电厂或发电机组,无需承担任何建设周期及发展风险;
   -省物价局已承诺未来投资的新项目每年可达到不低于投资额17.5%的最低税后利润,确保了盈利能力;
   -1995年的投资回报超过20%,高于并网协议规定的17.5%的水平;
   -拥有未来对电力项目的优先投资权现有及拟投资发电项目大部分建于八、九十年代,采用现代化生产设备;
  --拥有权益之发电机组均靠近煤矿,燃煤供应充足,减少运输成本 。


风险因素
    风险与特别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查阅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和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其他资料外,还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及 特别因素:
    1.政治与经济
     1987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1993年3月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在国家大法中确认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 年10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又对此作出进一步确认,但由于社会广义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实践阶段,会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经济活动中可能实施一系列调控措施,这也许会对电力需求并直接对本公司业务构成一定影响。但能源建设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基础产业,而电力发展又是其中心任务之一,"九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将是实现经济结构改善加大投入的主要对象之一。而且,地方有关管理部门还以协议的方式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予以保证。
  最近,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又明确从"九五开始将 更加重视内地的发展,以缓解内地与沿海差距扩大的趋势。因此,相信这方面的影响相对会较小。
    2.外汇
    中国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汇率并轨,并轨后的人民币汇率实行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统一的、有管理的浮动制,其浮动率由市场因素决定。
   本公司之业务并无外汇收入,B股发行后所需分红外汇,已获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黑汇管业字[1995]第15号文同意,每年向公司售汇200-300万美元。不足部分将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在中国 外汇交易中心购买。
   3.会计与资产评估准则
    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坏帐准备、折旧、递延税项、存货准备、或然负债及外币换算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本公司自创立之日起即采用国家规定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准则,发行B股后还将请国际会计师按国际会计准则审核年度财务报告,并 公告。
    4.股市规模及流通性
   本公司已申请本次发行的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海证券市场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在此上市的外交股(B股)的总市值及总 成效量比较成熟之金融市场相对较小,这意味着在上海证券市场买卖股票的规模较小,流通程度可能会较低,价格波动也可能较大。
    5.公司法及证券法、税法
    中国的法制现牌健全和完善的阶段,迄今尚无全国性的证券法。1993年12月29日颁发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于1994年7月1日生效。为了有效管理证券市场,国家与地方政府先后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法令。1995年12月,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交股的规定》。目前国家正在起草全国性的证券法及境内上市外交股规定的实施细则,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及改造有关手续后将向全国颁布。届时证券市场的管理将进入一个更规范的阶段。
    鉴于中国证券市场目前的实际状况,对于股票的收入或资本利得暂时作纳税规定。
    6.行业
    电力行业作为国家公共事业,政府对其投资规模、原料供应、回报水平等均有较严格的,管制,《电力法》也将于1996年4月1日正式实施。但本公司未来在电力方面的投资,将主要通过存量资产改造和弥补在建项目资金缺位来实现;本公司还是省政府和电力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在经营各方面享受较优惠的政策。此外,本公司目前拥有的发电机组每千瓦投资成本相对较低。本公司还与代表东北电力集团公司在黑龙江省行使电力行业管理和机组经营权,也是本公司最大的股东之一的黑龙江省电力公司订立了"并网协议"和"管理协议",获得了省电力公司购买本公司电量的保证,明确公司所属机组的发电计划与调度、电费结算方式、燃料供应、机组检修等问题。黑龙江省物价局亦已批准增本公司现有机组1996年的上网电价,并承诺,对本公司B股发行之后的电力投资项目,将按总投 资回报率17.5%的水平核准上网电价。
    7.经营
    鉴于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其多项指标及运行必须符合有关的环境保护规定。此等特点,其多项指标及运行必须符合有关的环境保护规定。此等规定可能会在今后发生变化,导致项目的推迟和成本增加。但目前公司已运行机组在煤烟除尘、粉煤灰贮存等方面均利用先进设备和方法进行处理,且取得黑龙江省环境保护部门的认可。
    由于本公司的发电业务采取委托生产经营的方式,需依赖省电力公司提供管理和配套服务,为此,本公司已与省电力公司签署了有关协议,以确保所属机组的运作。
    省电力公司除占有本公司大多数权益外,还拥有省内多家发电厂,因此,不排队相互间利益冲突之可能。但本公司已与省电力公司、省电力开发公司签署一项综合投资协议,对本公司未来的有关投资予以保证及考虑。








报表说明
    以下为国际会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会计师报告中有关 本公司资产负债方面的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于1995年12月31日的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                               325,091
    在建工程                                48,000
      预付款                                94,600
    流动资产:                               
      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                    41,237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1,086
      应收有关连公司款                      74,128
                                           126,451 
    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17,490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10,053
      应付股息                              57,552  
      应付有关连公司款                      30,937 
      税项                                   9,945 
                                           125,977
    流动资产、(负债)净值                       47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68,165 
    长期负债                                93,000     
      银行贷款                              60,000  
      应付有关连公司债款                   153,000  
                                           
    资产净值                               31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