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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电股份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2002-03-13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郑宝森、张国新、田勇、李维翰、袁纯嘏五名董事因工作调动未出席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其中郑宝森委托贾哲,张国新委托孙光参加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五、公司治理结构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七、董事会报告 
  八、监事会报告 
  九、重要事项 
  十、财务报告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名称缩写:龙电股份 
  公司英文名称:HEILONGJIANG ELECTRIC POWER COMPANY LIMITE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 HLJEPCL 
  2、公司法定代表人: 郑宝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梅君超 
  联系电话:0451-2525998 
  证券事务代表:战莹 
  联系电话:0451-2525778 
  传真:0451-2525878 
  电子信箱:dlgf@public.hr.hl.cn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 号 
  4、公司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高新技术开发区12 号楼B 座 
  公司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 号 
  邮编: 150001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londian.com 
  电子信箱:dlgf@public.hr.hl.cn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文汇报》、《南华早报》 
  登载公司年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报备置地点:公司股权管理部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0726(A 股) 900937(B 股) 
  股票简称: 龙电股份(A 股) 龙电B 股(B 股) 
  7、公司于1993 年2 月2 日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首次注册登记。 
  公司于1996 年6 月18 日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变更注册登记。 
  公司于1996 年10 月28 日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再次变更注册登记。 
  公司于1997 年6 月10 日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再次变更注册登记。 
  公司于1998 年8 月27 日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再次变更注册登记。 
  公司于1999 年8 月4 日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再次变更注册登记。 
  公司于2001 年3 月20 日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再次变更注册登记。 
  公司于2001 年7 月5 日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再次变更注册登记。 
  公司于2001 年11 月26 日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再次变更注册登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黑总字第002036 号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哈开发登字230109126973422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门北大街6 号北海万泰大厦802-7 号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夏悫道10 号和记大厦15 楼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312,922,344.37 
净利润                   281,644,119.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1,702,360.82 
主营业务利润                343,656,107.54 
其他业务利润                 12,925,049.12 
营业利润                  322,641,334.26 
投资收益                   (9,656,026.39)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                 (62,963.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796,905.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9,079,282.83) 
  非经常性损益涉及的项目和金额为:营业外收支净额为-58,241.24 元(税后) 
  按国际会计准则对净利润及净资产进行调整之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净利润   净资产    净利润    净资产 
            2001年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  2000年12月31日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列报 28,164.4  288,778.6   22,821.6   274,069.4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 
折旧          (248.3)  3,731.1    1,263.8    3,979.4 
拟派发之股利           13,455.2      -     8,409.5 
商誉          (351.6)   498.0    (351.6)     849.6 
小计          (599.9)  17,684.3     912.2    13,238.5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列报 27,564.5  306,462.9   23,733.8   287,307.9 
  (二)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项目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主营业务收入     1,188,046,509.35  807,498,682.91  775,585,732.49 
净利润         281,644,119.58  228,215,735.53  187,643,786.51 
总资产        3,495,309,851.84 3,297,266,583.46 2,486,662,684.01 
股东权益       2,887,786,328.85 2,740,694,004.47 1,673,989,737.87 
每股净资产(元/股)        2.58       3.91       2.85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2.58       3.91       2.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53       0.27       1.26 
  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主营业务利润   11.37   9.02  13.74   11.93   13.18  14.55 
营业利润     10.68   8.20  10.40   11.20   11.99  11.02 
净利润       9.32   8.33  11.21    9.77   12.17  11.87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9.32   7.84  11.21    9.77   11.46  11.87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主营业务利润    0.31   0.35   0.39    0.31   0.41   0.39 
营业利润      0.29   0.32   0.30    0.29   0.37   0.30 
净利润       0.25   0.33   0.32    0.25   0.38   0.32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0.25   0.31   0.32    0.25   0.35   0.32 
  注:以上所列2000 年度和1999 年度财务数据均为追溯调整后数据,调整前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项目                2000年       1999年 
主营业务收入           807,498,682.91   775,585,732.49 
净利润              224,700,092.53   184,128,143.51 
总资产             3,305,762,720.89  2,498,674,464.44 
股东权益            2,749,190,141.90  1,686,001,518.30 
每股净资产(元/股)              3.92        2.87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3.91        2.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7        1.26 
  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2000年  1999年     2000年  1999年 
主营业务利润     8.99   13.64     13.28   15.27 
营业利润       8.05   10.12     11.89   11.33 
净利润        8.17   10.92     12.07   12.23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7.69   10.92     10.64   12.23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2000年   1999年     2000年  1999年 
主营业务利润     0.35    0.39      0.41   0.39 
营业利润       0.32    0.29      0.37   0.29 
净利润        0.32    0.31      0.37   0.31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0.30    0.31      0.33   0.31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70,079.06  42,047.44         112,126.50 
资本公积      135,650.82         42,047.44   93,603.38 
盈余公积      17,677.39   4,475.13          22,152.52 
其中:法定公益金   5,613.06   1,491.71          7,104.77 
未分配利润     50,662.13  28,164.41   17,930.31   60,896.23 
股东权益合计    274,069.40  74,686.98   59,977.75  288,778.63 

项目             变动原因 
股本           实施2000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每10 股转增6 股 
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盈余公积         净利润10%提取 
其中:法定公益金     净利润5%提取 
未分配利润        增加是因盈余利润增加,减少是 
             因提取两金和拟进行利润分配 
股东权益合计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公积金转股 增发股份上市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29,798,550  17,879,130         47,677,680 
其中:境内法人持 
有股份        29,798,550  17,879,130         47,677,680 
募集法人股     282,658,717 169,595,230         452,253,947 
内部职工股      13,333,333  8,000,000         21,333,333 
增发A股       45,000,000        (45,000,000)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70,790,600 195,474,360 (45,000,000)  521,264,96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普通股    60,000,000  63,000,000  45,000,000  168,00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270,000,000 162,000,000         432,000,0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30,000,000 225,000,000  45,000,000  600,000,000 
股本总数      700,790,600 420,474,360        1,121,264,960 
  (2)股票发行和上市情况 
  ①公司前三年历次股票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增发流通A股  2000年12月  15.30元   4,500万 2001年2月16日和4月9日 
定向增发A股  2000年9月  1.50元  6,808.4万 未定 
  ②公司报告期内实施了2000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即以2000 年底股本总数70,079.06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转增6 股,公司股本总数相应增至112,126.496 万股。2000年12 月公司增发4,500 万股A 股,转增后增加2,700 万股,连同原流通A 股6,000 万股转增增加股份3,600 万股共计6,300 万股,为报告期内流通A 股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股份已于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股本结构随之发生变化,流通A 股增至16,800 万股。 
  ③公司2000 年因吸收合并黑龙江华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内部职工股1,333.33 万股(转增后为2,133.33 万股),该部分股份将在得到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后上市流通。 
  2、股东情况介绍 
  (1)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144,789 户,A股67,430 户,B股77,359户。 
  (2) 2001 年12 月31 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前十名) 
  单位:万股 
名次  股东名称     本期末 本期持股变 持股占总 持有股份的  股份 
            持股数 动增加情况 股本比例 质押或冻结  性质 
                 (减少)   (%)    情况 
1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 
  公司       38,396.49 14,398.69  34.24    无   法人股 
2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 
  发公司       2,956.59  1,108.72   2.64    无   法人股 
3  黑龙江电力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     2,376.53   891.20   2.12    无   法人股 
4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 
  投资有限公司    1,939.20   727.20   1.73    无   法人股 
5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       1,581.79   108.41   1.41        流通B股 
6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965.87   965.87   0.86        流通A股 
7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 
  公司         851.40   319.27   0.76    无   法人股 
8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797.44   299.04   0.71    无   法人股 
9  NAITO SECURITIES 
  CO.,LTD       760.08  (230.70)  0.68        流通B股 
10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 
  公司         720.00   270.00   0.64    无   法人股 
  注: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参与公司增发A股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而成为公司前十大股东。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是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电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 
  法人股东股份变动是由于报告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3)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 年,法定代表人郑宝森,注册资本人民币67 亿元。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销售电力物资、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工程设计、设备成套、工程监理、施工调试及生产检修,设备租赁。目前,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质押和冻结情况。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国家电力公司,成立于1997 年,是国务院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严,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 亿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电力项目投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热力生产和电网经营。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郑宝森   男   47  董事长        2000年5月-2003年5月 
田勇    男   50  副董事长       2001年3月-2004年3月 
贾哲    男   52  副董事长       1999年4月-2002年4月 
孙光    男   47  董事、总经理     1999年4月-2002年4月 
李维翰   男   61  董事         1999年4月-2002年4月 
赵东升   男   56  董事         1999年4月-2002年4月 
关野    男   54  董事         2001年3月-2004年3月 
袁纯暇   男   64  董事         1999年4月-2002年4月 
施凤上   男   56  董事         1999年4月-2002年4月 
赵亚洲   男   42  董事         1999年4月-2002年4月 
张国新   男   39  董事         1999年4月-2002年4月 
魏精一   男   56  董事         1999年4月-2002年4月 
刘长青   男   41  董事、副总经理    1999年4月-2002年4月 
顾建国   男   52  首席监事       1999年4月-2002年4月 
赵庆斌   男   46  监事         1999年4月-2002年4月 
王颖秋   男   37  监事         1999年4月-2002年4月 
梅君超   男   40  副总经理、董秘    1999年12月-2002年12月 
王成瑞   男   34  副总经理       2000年5月-2003年5月 
郝彬    男   40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1999年12月-2002年12月 
栾恩连   男   53  总经济师       1999年12月-2002年12月 
常立宏   男   41  总工程师       1999年12月-2002年12月 

姓名       期初持股    年度内增加    期末持股 
郑宝森        0       0        0 
田勇         0       0        0 
贾哲         0       0        0 
孙光       5550      3330       8880 
李维翰        0       0        0 
赵东升      9967      5980      15947 
关野         0       0        0 
袁纯暇        0       0        0 
施凤上      3333      2000       5333 
赵亚洲      3333      2000       5333 
张国新        0       0        0 
魏精一        0       0        0 
刘长青      2100      1260       3360 
顾建国      2700      1620       4320 
赵庆斌        0       0        0 
王颖秋        0       0        0 
梅君超        0     10000      10000 
王成瑞        0       0        0 
郝彬         0       0        0 
栾恩连        0       0        0 
常立宏        0       0        0 
  注:以上股份变动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实施2000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增持股份所致。 
  在股东单位任职董事、监事情况: 
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郑宝森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总经理 
田勇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赵东升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贾哲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总经理 
赵庆斌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副总经理 
施凤上    中国华能黑龙江公司      总经理 
赵亚洲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会计师 
  2、年度报酬情况 
  报酬支付原则:公司尚未实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电力行业工资管理办法制定并执行。 
  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包括:孙光、关野、刘长青、王颖秋。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21 人,在公司领取报酬的9 人,年度报酬总额共为24.2 万元,其中年度报酬总额在3 万元以上的2 人,在2—3 万元之间的6 人,2 万元以下的1 人。3 位董事报酬总额为9.3 万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8.4 万元。 
  除以上4 位董事、监事外,其余12 位董事、监事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各自在其所在单位领取。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聘请独立董事。 
  3、在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由于工作变动,熊良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丁广鑫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李天飞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在职职工为2,273 人,其中生产人员1,958 人,销售人员43 人,技术人员187 人,财务人员12 人,行政人员18 人,管理人员27 人,其他人员28 人。公司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38%,期末离退休人员为13 人。 
  五、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目前正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研究修改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目前治理结构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均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建立了公司网站,保证了与股东沟通渠道的畅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有律师出席见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关联股东在表决时放弃表决权。 
  2、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表决权,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业务方面,公司目前已独立拥有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主要从事电力生产,在发电环节上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只从事发电业务,不从事输电、配电业务,在电力销售环节上,公司控股股东现在及将来都是本公司电力销售的唯一客户。因此,由于电力生产的特殊性,公司在业务上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交易。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由公司所有,本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机构方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财务方面,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 
  3、董事和董事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符合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了解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寻找独立董事的适当人选,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董事选聘程序,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 
  4、监事和监事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符合有关要求,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及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初步建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并建立了经理工作细则。 
  6、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法人等债权人、员工、客户、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共同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与股东的交流。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公司能够及时披露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资料和股份变化情况。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二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1 年2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的《文汇报》和《南华早报》(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公告了召开200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了会议地点、召开时间、会议议程等事项。2001 年3 月19 日召开200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0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0 年度财务决算及200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建立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议案和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田勇、关野为公司董事,同时熊良印、丁广鑫由于工作变动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1 年3 月20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001 年7 月4 日在指定报刊公告了召开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了会议地点、召开时间、会议议程等事项。2001 年7 月28 日发布延期召开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01 年8月8 日公告调整后的会议议题。2001 年9 月10 日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于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向市区供热工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0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公司2001 年度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1 年9 月11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七、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1)公司所属的电力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产业,拥有发电装机容量1156MW,发电量约占黑龙江省电力市场10%的份额,另外,还拥有两台租赁经营的100MW 机组。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生产、电厂检修、电力技术服务和咨询。2001 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804.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13%。利润总额31,292.23 万元,净利润28,164.41 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6.44%和23.41%。 
  (2)发电是公司报告期内的唯一产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18,804.65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34,365.61 万元,毛利率为28.93%。 
  (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有所调整,增加了电厂供热项目,有关供热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01 年9 月1 日公司公告。 
  (4)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业务经营活动:公司租赁经营佳木斯发电厂两台100MW 机组,报告期上网电量59,957 万千瓦时,租赁机组收入18,824.15 万元,租赁主营业务利润为2,623.48 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 
  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99%。该公司主要经营电力供应、电力设备等。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685.93万元。 
  3、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情况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是燃料供应商,其中采购金额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比例占年度采购比例的65%。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电力生产和销售,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公司现在及将来唯一的客户,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为118,804.65 万元。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2001 年从用电市场的形势来看,得力于国家扩大内需及国企三年脱困一系列措施的落实,黑龙江省过去一些较为困难的行业出现了恢复性增长,用电需求也随之回升,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达到3.2%。特别是在5 月份东北和华网两大电网联网,东北向华北电网送电,每年可南送电量20 亿kwh 以上,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黑龙江省电力供需矛盾。 
  虽然黑龙江省用电需求继续保持回升,但用电增长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难以在短期内改变电力市场的供需矛盾。再加上2001 年在“省为实体、分省核算”的电力体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黑龙江省仍然从东北主网接受电量10.47 亿kwh,加剧了省内电力供大于求的矛盾。 
  尽管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较为严峻,公司经营者面对困难,锐意进取,一方面严格预算管理,控制成本,提高机组的健康水平,增强公司在竞价上网过程中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向国家电力公司及东北分公司汇报经营中的困难,争取从东北和华北电网联网后的外送电量额度中获得较大份额。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投资净额为26,216.78 万元,比上年的31,884.18 万元减少5,667.4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向华富收购牡二#7 机组75%的权益的同时,将18,744 万元的可转换贷款转换成牡二#7 机组25%权益;于本年度,本公司投资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和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共计人民币5,637 万元,以及分别向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预付了哈三公司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500 万元及人民币5,000 万元。 
  1、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结果 
  公司于2000 年12 月份增发A 股募集资金67,218 万元,报告期内已投入使用,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计划投 实际投 实际投入  实际投资与计 计划完 备注 
          资金额 资金额  时间   划投资的差额 成程度 
1. 牡丹江第二发  60,000  59,835  2001年   165     完成  注1 
  电厂#7 机组            4月 
  75%的权益及 
  配套流动资金 
2. 补充流动资金    -  7,218  2001年  7,218     完成  注2 
                   4月 
  合计      60,000  67,053       7,383 
  注1:公司已于2001 年4 月支付了49,185 万元用于购买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 号机组75%的权益,并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将4,000 万元用于该机组的配套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又接收了与该机组相关的短期借款6,65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全部偿还该部分借款。另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剩余资金165 万元已用于补充该机组的营运流动资金。 
  注2:前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预计募集资金60,000 万元,由于市场原因实际募集资金为67,218 万元,比原预计募集资金多7,218 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该剩余资金7,218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自2001 年1 月1 日开始拥有该部分资产的产权和收益权。2001 年度该部分机组上网电量为64,670 万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9,265 万元。 
  2、使用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1)成立控股子公司 
  2001 年5 月21 日,本公司与龙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计人民币500 万元,注册成立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495 万元,拥有其99%的权益。 
  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绥芬河市华电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已由双方投资者决定于2001年5 月31 日起停止经营,并已于2001 年6 月28 日注销工商登记。 
  (2)投资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11 月公司以在哈尔滨热电厂的资产3,237 万元,与其他方共同参与哈尔滨热电厂股份制改制,改制后的哈尔滨热电厂更名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股权比例为10.91%。 
  (3)收购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股权 
  公司计划在报告期收购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由于该公司拟改制并增资扩股,公司与其主要股东协商,拟通过认购其增资扩股部分股权的方式完成收购。 
  (4)受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股权 
  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于2001 年11 月22 日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该公司拥有的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公司15,000 万元“债转股”股权,该协议在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详见2001 年11 月23 日本公司公告。 
  (5)新型能源公司垃圾电站项目 
  公司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00 年8 月签订了《关于共同出资设立新型能源公司的协议》。2001 年4 月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的启动项目为利用日本“绿色援助计划”无偿援助的垃圾焚烧设备,建设发电装机容量为3,000 千瓦的焚烧垃圾发电站。该项目自从2000 年8 月18 日破土动工以来,经过一年来的建设,已完成了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已近尾声,目前已进入机组调试阶段,预计2002 年上半年投产发电。 
  (6)参与一级市场申购 
  公司作为一般法人投资者在2001 年7 月参与网下申购中石化(600028)新股发行,7月16 日获得配售中石化新股1,895,613 股,每股价格为4.22 元,共占用资金7,999,486.86 元。该部分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于2001 年12 月10 日上市,报告期末公司已按其市值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三)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01年    2000年(调整后)    增减(%) 
总资产     3,495,309,851.84  3,297,266,583.46    6.01 
长期负债     132,000,000.00          0    - 
股东权益    2,887,786,328.85  2,740,694,004.47    5.37 
主营业务利润   343,656,107.54   247,086,366.00   39.08 
净利润      281,644,119.58   228,215,735.53   23.41 

项目            增减变动说明 
总资产        收购牡二电厂#7 机组 
长期负债       未到期牡二电厂#7 机组建设期借款 
股东权益       2001年度新增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     收购牡二电厂#7 机组和租赁收入增加 
净利润        收购牡二电厂#7 机组和租赁收入增加 
  (四)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 
  2002 年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规范、创新、效率、发展”的指导思路,以规范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2002 年公司争取实现发电量44 亿kwh,主要工作如下: 
  1、进一步开展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并根据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积极推进。 
  2、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审批工作,并在市场机会成熟时完成发行工作。 
  3、完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向市区供热的一期工程。 
  4、在电力市场仍然严峻的情况下,积极做好竞价上网、增供促销工作。 
  (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披露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时间、重要决议及披露情况如下: 
  (1)2001 年2 月13 日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A、公司200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B、2000 年度财务决算及200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C、公司200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D、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E、关于建立公司长期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议案; 
  F、关于收购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 机组75%资产有关事宜的议案; 
  G、关于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的议案; 
  H、关于设立风险投资公司的议案; 
  I、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J、人事任免议案; 
  L、关于召开2000 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1 年2 月15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2001 年3 月19 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选举田勇先生为副董事长,并接受公司原副董事长熊良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申请。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1 年3 月20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3)2001 年4 月10 日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 机组75%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1 年4 月11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4)2001 年7 月2 日召开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A、关于公司200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B、关于公司200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议案; 
  C、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D、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E、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F、关于召开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1 年7 月4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5)2001 年8 月6 日召开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A、公司2000 年度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和财务报告; 
  B、关于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C、关于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向市区供热工程的议案; 
  D、关于公司200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E、关于公司2001 年度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议案; 
  F、公司2001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G、关于公司计提八项减值准备细则的议案; 
  H、关于变更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有关问题的议案; 
  I、调整和确定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题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1 年8 月8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6)2001 年12 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A、关于设立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的议案; 
  B、关于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的说明及清收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2 年1 月4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收购资产的执行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实施了2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01 年3 月22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实施公告。 
  (2)公司报告期内完成了收购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 机组75%资产的工作。 
  (六)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00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8,164.41 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983.42 万元;提取公益金1,491.71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662.13 万元,2001 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351.41 万元。 
  公司200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发放现金红利,以2001 年末公司股本总数112,126.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1.2 元(含税),共计派送13,455.18万元,尚余未分配利润60,896.23 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八、监事会报告 
  1、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两次监事会会议。 
  2001 年2 月13 日,召开三届五次监事会,通过了200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审查通过了拟提交股东年会的各项议案。会议决议于2001 年2 月15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001 年8 月6 日,召开三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 年度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审议通过公司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和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以及公司关于收购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 机组75%资产工作的汇报,审查通过了公司200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01 年8 月8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列席了报告期内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恰当的,真实地说明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检查公司已将2000 年度增发A 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 机组75%部分资产,与承诺的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变更情况。在增资扩股及资产收购过程中,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也没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严格按市场原则进行,未损害本公司利益。 
  九、重要事项 
  1、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利用2000 年度公募增发A 股的募集资金购买了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机组75%部分资产,折合发电装机容量150MW,公司自2001 年1 月1 日起拥有该部分资产的收益权。详见2001 年4 月11 日本公司公告和9 月1 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于现在和可预见的将来均会是公司电力销售的唯一客户,公司于报告期内应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取的售电收入为118,804.65 万元,其中租赁收入为18,824.15.万元。同时,本期公司应收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员借款及自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利息收入为3,816.61 万元。 
  (2)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 年11 月3 日签定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受让该公司拥有的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9%的股权。详见2001 年11 月7日本公司公告。 
  (3)公司与关联方(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存在的股权、债务往来和担保等事项 
  公司报告期应收大股东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款项22,071.63 万元,系电力行业电费结算滞后的行业特点所致,但和去年同期的28,868.75 万元相比下降了23.5%。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关联公司期后还款共计人民币2.2 亿元。 
  公司报告期长期借款13,2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552 万元和短期借款10,000万元均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租赁经营佳木斯发电厂#11、#12 机组,资产帐面值29,083 万元,报告期租赁收入18,824.15 万元。 
  (2)公司没有委托理财事项。 
  5、本公司大股东承诺在2002 年1 月31 日前结清本公司2001 年度电费,该公司已在约定时间完成承诺事项。有关款项的具体说明详见2002 年1 月4 日本公司公告。 
  6、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内审计机构,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外审计机构。 
  公司最近两年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如下: 
          2001年度(元)     2000年度(元) 
财务审计费用     1,059,200       1,075,750 
  差旅费及在本公司所在地发生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7、2001 年2 月13 日在公司指定报刊刊登股份变动及增发A 股上市公告,公司上网定价发行和向老股东配售的2,300 万股于2 月16 日上市流通。2001 年4 月4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关于向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的上市公告,机构配售股份2,200 万股因2001 年3 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增至3,520 万股,于2001 年4 月9 日上市流通。 
  8、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于2001 年8 月2 日签定《资产转让意向协议》,公司受让其持有的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0.94%的股权和157,132 万元债权。详见2001年8 月4 日本公司公告。 
  9、2001 年是公司享受所得税税率“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第五年,从2002年起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 
  十、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境内) 
  审计报告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及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截至该日为止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与贵公司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及截至该日为止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集团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集团及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集团和贵公司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与截至该日为止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葛明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俊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01-12-31      200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875,912,285.25   1,184,991,568.08 
短期投资         (2)    6,558,820.98          - 
预付账款         (3)    3,859,402.00     5,012,619.23 
其他应收款        (4)    13,343,267.81     3,261,560.93 
应收关联公司款      (5)   229,381,781.07    368,626,719.56 
存货           (6)    37,828,088.78    31,488,202.90 
流动资产合计           1,166,883,645.89   1,593,380,670.70 
长期投资         (7) 
长期股权投资            80,202,834.16    23,830,000.00 
长期债权投资            96,965,000.00    295,011,800.00 
预付长期投资款           85,000,000.00          - 
长期投资合计            262,167,834.16    318,841,800.00 
固定资产         (8) 
固定资产原价           2,500,890,834.98   1,742,714,814.90 
减:累计折旧            512,162,967.46    378,450,620.21 
固定资产净值           1,988,727,867.52   1,364,264,194.69 
在建工程         (9)    65,349,173.00          - 
固定资产合计           2,054,077,040.52   1,364,264,194.6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0)    12,181,331.27    20,779,918.07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2,181,331.27    20,779,918.07 
资产总计             3,495,309,851.84   3,297,266,583.46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五   2001-12-31      200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   100,000,000.00    212,500,000.00 
应付账款          (12)   53,935,112.43    51,998,558.76 
应付工资                741,263.48      200,736.75 
应付福利费              2,090,069.18     2,766,843.48 
应付股利          (13)   140,267,119.63    85,212,312.00 
应交税金          (14)   50,882,882.89    59,188,736.34 
其他应付款         (15)   71,388,430.87    34,214,735.94 
预提费用          (16)    3,663,576.20     2,757,310.8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   35,520,000.00    77,000,000.00 
应付关联公司款       (5)   16,816,475.46    29,802,430.20 
流动负债合计            475,304,930.14    555,641,664.27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7)   132,000,000.00          - 
长期负债合计            132,000,000.00          - 
负债合计              607,304,930.14    555,641,664.27 
少数股东权益              218,592.85      930,914.72 
股东权益 
股本            (18)  1,121,264,960.00    700,790,600.00 
资本公积          (19)   936,033,877.39   1,356,508,237.39 
盈余公积          (20)   221,525,141.36    176,773,865.55 
其中:法定公益金           71,047,736.69    56,130,644.75 
未分配利润         (21)   608,962,350.10    506,621,301.53 
股东权益合计           2,887,786,328.85   2,740,694,004.4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3,495,309,851.84   3,297,266,583.46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五    2001年度      200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2)   1,188,046,509.35    807,498,682.91 
减:主营业务成本     (22)    844,390,401.81    560,412,316.91 
主营业务利润            343,656,107.54    247,086,366.00 
加:其他业务利润     (23)    12,925,049.12     6,660,752.55 
减:管理费用             25,547,520.67    20,506,858.78 
财务费用        (24)     8,392,301.73     8,486,872.16 
营业利润              322,641,334.26    224,753,387.61 
加:投资收益/(损失)   (25)    (9,656,026.39)    22,752,730.46 
加:营业外收入             271,310.10          - 
减:营业外支出             334,273.60      27,268.79 
利润总额              312,922,344.37    247,478,849.28 
减:所得税              31,109,746.69    19,263,042.77 
少数股东损益              168,478.10        70.98 
净利润               281,644,119.58    228,215,735.53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06,621,301.53    396,204,397.87 
可供分配的利润           788,265,421.11    624,420,133.4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834,183.87    22,469,306.58 
提取法定公益金           14,917,091.94    11,234,653.29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43,514,145.30    590,716,173.53 
减:拟派发之普通股股利       134,551,795.20    84,094,872.00 
未分配利润             608,962,350.10    506,621,301.53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200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74,649,153.2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764,543.36 
现金流入小计                  1,384,413,696.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1,663,489.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792,799.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7,160,501.7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出小计                   794,616,790.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796,905.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391,666.67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642,619.38 
吸收合并黑龙江华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源电力")及其附属公司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718,286.30 
现金流入小计                   41,752,572.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675,142,454.6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16,999,486.86 
现金流出小计                   792,141,941.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0,389,369.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0,00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83,42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283,47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305,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26,556,819.55 
现金流出小计                  1,431,956,819.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486,819.55)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09,079,282.83) 
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53 

                          200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25,806,624.1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入小计                   825,806,624.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6,904,068.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625,509.22 
支付的各项税费                  95,683,483.8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10,124.02 
现金流出小计                   634,323,185.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483,439.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9,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8,859,730.46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吸收合并黑龙江华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源电力")及其附属公司             105,453,276.1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704,952.28 
现金流入小计                   170,517,958.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72,721,309.91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83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76,551,309.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966,648.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672,181,453.55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994,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666,181,453.5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29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72,049,760.74 
现金流出小计                  1,366,049,760.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131,692.81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585,581,780.75 
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27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2001年度     2000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81,644,119.58  228,215,735.53 
加:计提的资产损失准备          12,047,665.88   10,607,000.00 
固定资产折旧              139,961,487.55  115,759,873.26 
无形资产摊销               8,598,586.80   8,598,586.80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少)            906,265.40   (3,273,997.95)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             (207,532.30)        - 
财务费用                 8,341,545.74   8,481,258.46 
投资收益                 (2,391,639.49)  (33,359,730.46) 
少数股东损益                168,478.10       70.98 
存货的增加                (6,339,885.88)  (1,182,724.3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114,916,346.09  (116,116,385.1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32,151,468.38  (26,246,248.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796,905.85  191,483,439.0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长期债权投资转换为固定资产的相关权益  187,439,800.00         - 
固定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        32,372,834.1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474,360.00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情况: 
货币资金的年末余额           875,912,285.25 1,184,991,568.08 
减:货币资金的年初余额         1,184,991,568.08  599,409,787.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09,079,282.83)  585,581,780.75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01-12-31    200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875,266,325.75   1,183,862,359.70 
短期投资         (2)     6,558,820.98          - 
预付账款         (3)     3,859,402.00     5,012,619.23 
其他应收款        (4)    13,343,267.81     3,241,506.34 
应收关联公司款      (5)    191,722,275.77    350,818,330.47 
存货           (6)    37,828,088.78    31,488,202.90 
流动资产合计           1,128,578,181.09   1,574,423,018.64 
长期投资         (7) 
长期股权投资            101,843,526.54    115,983,529.57 
长期债权投资            96,965,000.00    295,011,800.00 
预付长期投资款           85,000,000.00          - 
长期投资合计            283,808,526.54    410,995,329.57 
固定资产         (8) 
固定资产原值           2,500,874,714.98   1,742,679,111.24 
减:累计折旧            512,161,782.16    378,450,620.21 
固定资产净值           1,988,712,932.82   1,364,228,491.03 
在建工程         (9)    65,349,173.00          - 
固定资产合计           2,054,062,105.82   1,364,228,491.0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0)    12,181,331.27    20,779,918.07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2,181,331.27    20,779,918.07 
资产总计             3,478,630,144.72   3,370,426,757.31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五    2001-12-31     200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   100,000,000.00   212,500,000.00 
应付账款         (12)    53,935,112.43    51,998,558.76 
应付工资                741,263.48     200,736.75 
应付福利费              2,015,269.94    2,495,312.59 
应付股利         (13)   140,267,119.63    85,212,312.00 
应交税金         (14)    37,556,546.43    59,188,736.34 
其他应付款        (15)    71,096,533.86    33,539,603.98 
预提费用         (16)    3,663,576.20    2,757,310.8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    35,520,000.00    77,000,000.00 
应付关联公司款       (5)    14,048,393.90   104,847,208.39 
流动负债合计            458,843,815.87   629,739,779.61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7)   132,000,000.00          - 
长期负债合计            132,000,000.00          - 
负债合计              590,843,815.87   629,739,779.61 
股东权益 
股本           (18)  1,121,264,960.00   700,790,600.00 
资本公积         (19)   936,033,877.39  1,356,508,237.39 
盈余公积         (20)   219,021,537.51   176,773,865.55 
其中:法定公益金           70,213,202.07    56,130,644.75 
未分配利润        (21)   611,465,953.95   506,614,274.76 
股东权益合计           2,887,786,328.85  2,740,686,977.70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3,478,630,144.72  3,370,426,757.31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五     2001年度      2000度 
主营业务收入       (22)   1,002,838,153.79   807,498,682.91 
减:主营业务成本     (22)    685,416,889.91   560,412,316.91 
主营业务利润            317,421,263.88   247,086,366.00 
加:其他业务利润     (23)    12,925,049.12    6,660,752.55 
减:管理费用             24,459,115.16   20,506,858.78 
财务费用         (24)     8,402,640.60    8,497,465.82 
营业利润              297,484,557.24   224,742,793.95 
加:投资收益       (25)     7,030,332.44   22,752,730.46 
加:营业外收入              271,310.10         - 
减:营业外支出              326,344.25     27,268.79 
利润总额              304,459,855.53   247,468,255.62 
减:所得税              22,808,709.18   19,259,546.86 
净利润               281,651,146.35   228,208,708.7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06,614,274.76   396,204,397.87 
可供分配的利润           788,265,421.11   624,413,106.6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8,165,114.64   22,469,306.58 
提取法定公益金            14,082,557.32   11,234,653.29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46,017,749.15   590,709,146.76 
减:拟派发之普通股股利        134,551,795.20   84,094,872.00 
未分配利润             611,465,953.95   506,614,274.76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2001年度     200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60,349,153.27   825,806,624.1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039,704.68         - 
现金流入小计             1,369,388,857.95   825,806,624.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37,580,689.35   486,904,068.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248,355.47   41,625,509.2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354,329.04   86,215,992.6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99,644.02 
现金流出小计              776,183,373.86   628,345,213.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3,205,484.09   197,461,410.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068,889.51   19,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391,666.67   18,859,730.46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642,619.38         - 
吸收合并华源电力及其附属公司            -   98,356,715.58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707,947.43   26,694,333.22 
现金流入小计              43,811,122.99   163,410,779.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675,126,334.62   72,721,309.91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21,949,486.86    3,83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797,075,821.48   76,551,309.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3,264,698.49)   86,859,469.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672,181,453.55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83,420,000.00   994,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283,420,000.00  1,666,181,453.5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305,400,000.00  1,29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26,556,819.55   72,049,760.74 
现金流出小计             1,431,956,819.55  1,366,049,760.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536,819.55)  300,131,692.81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08,596,033.95)  584,452,572.37 
注: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53        0.28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2001年度     2000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81,651,146.35  228,208,708.76 
加:计提的资产损失准备          12,047,665.88   10,607,000.00 
固定资产折旧              139,952,016.89  115,759,873.26 
无形资产摊销               8,598,586.80   8,598,586.80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少)            906,265.40   (3,273,997.95)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207,532.30)        - 
财务费用                 8,351,884.61   8,491,877.52 
投资收益                (19,077,998.32)  (33,359,730.46) 
存货的增加                (6,339,885.88)  (1,182,724.3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166,163,557.25  (115,584,384.6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1,159,777.41  (20,803,79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3,205,484.09  197,461,410.2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长期债权投资转换为固定资产的相关权益  187,439,800.00         - 
固定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        32,372,834.1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474,360.00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情况: 
货币资金的年末余额           875,266,325.75 1,183,862,359.70 
减:货币资金的年初余额         1,183,862,359.70  599,409,787.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08,596,033.95)  584,452,572.37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一、公司简介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于1993 年2 月2 日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册登记号为:12697342-2。本公司于1996 年10 月16 日获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成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号为:外经贸资审字(1996)153 号),并于1996 年10 月28 日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核准(注册号为:工商企股黑字02036 号;企业类别为:中外股份;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电力,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是根据下列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编制,它们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的补充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有关准则、制度和规定拟定的。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原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自2001 年1 月1 日起已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调整。 
  为遵循财政部于2000 年末及2001 年初颁布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现金流量表》、《投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借款费用》、《无形资产》、《租赁》八项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本集团已变更了相关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详情及其对本集团2000 年12 月31 日之财务状况及2000 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参见下文附注二(18)及(19)。 
  (1) 会计制度 
  本集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本集团原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自2001 年1 月1 日起已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 
  (2) 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每年自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及计价原则 
  本集团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时,采用交易当日之市场汇价折合为本位币记账。结算日,货币性项目中的非本位币金额概按期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货币换算差异,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6)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7) 短期投资 
  本集团短期投资是指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息等收益冲减投资成本,但收到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出售短期投资所获得的价款减去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后的余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或损失。 
  本集团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计价,并按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 
  (8) 坏账核算方法 
  本集团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分别提取特别坏账准备及一般坏账准备。 
  特别坏账准备,是指管理层对个别应收款项的可回收程度作出判断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一般坏账准备,是指除特别坏账准备之外,管理层对剩余的应收款项余额根据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 
  以下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 
  ·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及债务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而且具有明显特征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9) 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主要为燃料及备品备件。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并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存货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 
  (10)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评估、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他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借方差额按不超过10 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不低于10 年的期限摊销。 
  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按相关协议安排确认投资收益。 
  如果长期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于期末之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其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1) 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发电设备、输电线路、交通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器具等,以及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本集团所确定的金额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物品。固定资产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购建固定资产使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之借款利息及因借款产生的外币汇兑损益予以资本化;有关重大扩充、更换及翻新、技术改造而增加的价值作为资本支出,列入固定资产。经常性修理及维护支出列为当期费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及转让出售等资产处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提列。如下文附注二(19)所述,本集团于2001 年1 月1 日起变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变更前、后的折旧年限及折旧率如下所示: 
            变更后           变更前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2-35     2.8%-8.3%   15-35     2.8%-6.5% 
发电设备     12-24     4.2%-8.3%   3-18    5.4%-32.3% 
输电线路      30       3.23%    30       3.23% 
交通工具       6       16.2%     6       16.2% 
其他设备       5    19.2%-20.0%     5    19.2%-20.0% 
  固定资产一般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1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期末,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单项工程计提。 
  (13)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费用。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每一会计期间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按截至当期末止的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及资本化率确定;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其借款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14) 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由于收购发电厂之业务时所付价款超出所收购净资产之公允市价之溢价,并自购并之日起采用直线法分五年平均摊销。 
  期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15) 经营租赁 
  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绝大部分报酬和风险仍属出租人之租赁均列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或费用。 
  (16) 收入的确认 
  收入在当经济利益将归本集团所有,而有关之收入能够可靠地计算时,按下列基础确认: 
  - 售电收入于电力已发出并已上网,取得价款或已取得索款凭据时予以确认; 
  - 租金收入乃根据租赁条款按配比原则予以确认; 
  - 利息收入乃按让渡现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及 
  - 股利收入于股东收款权利成立时予以确认。 
  (17)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并选择债务法计算递延税款,就重大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及金额,按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 
  (18) 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其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而根据原财政部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上述费用可以确认为一项资产并按5 年摊销。因此,本集团已将因收购发电厂业务而接收其于开办期间发生之费用的摊余价值确认为一项资产,并自购并日起分5 年摊销。 
  截至2001 年1 月1 日止,上述未摊销之开办费余额计人民币8,496,137.43 元,鉴于该余额较大,本集团乃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由于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本集团2001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计人民币8,496,137.43 元,2000 年度利润总额增加人民币3,515,643.00 元。相关比较数字已据此作出相应调整。由于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法定公益金的影响并不重大,故未对其作出调整。 
  (19) 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于2001 年1 月1 日前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遵循电力行业会计制度,并按照其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董事会决定,自2001 年1 月1 日起,按照本集团所拥有之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估计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以便更恰当地反映本集团之固定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及受益期间。变更前、后之分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折旧率参见附注二(11)。 
  本集团对该项会计估计变更按未来适梅ǖ髡孟罨峒乒兰票涓黾颖灸昀笞芏罴迫嗣癖?4,991,719.40 元。 
  (20)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本合并会计报表系根据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会计报表编制。于本年度收购和出售附属公司的经营业绩分别由实际收购日起和出售日止计入集团合并会计报表。 
  三、税项 
  本公司于1996年10月16日由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成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分局1996 年12 月10 日所签发的证明,本公司自1997 年1 月1 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同时,根据有关税务法规规定,本公司还相应地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于1995 年3 月10 日签发的编号为0673 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已通过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00 年度年检。本公司认为,于2001 年本公司仍将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本公司注册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根据中国有关税务法规规定,本公司适用之企业所得税率为15%。本年度为本公司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之日起之第五个获利年度,故适用之所得税率为7.5%。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和绥芬河市华电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01 年6 月28 日注销)之所得税适用税率均为33%。 
  增值税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7%之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分别按租赁收入的5%及利息收入的7%计算。 
  房产税按本集团拥有产权的房产分别按自用房产的计税价值的1.2%或租赁收入的12%计算。根据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于2001 年对本公司的批复(哈地税开政字[2001]第W71 号文),本公司位于哈尔滨市的房产至2002 年1 月1 日前免征房产税。 
  四、控股子公司 
  2001年5月21日,本公司与龙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计人民币5,000,000.00 元注册成立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4,950,000.00元,拥有其99%的权益。有关控股子公司之详情如下所列: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绥芬河市龙瑞     电力供应、经营电力设备、 
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建筑材料等       5,000,000.00 

被投资单位名称           总投资额      所占权益比例 
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1,640,692.38       99% 
  上述控股子公司符合附注二(20)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之基准,并已纳入合并范围。合并期间自2001 年5 月21 日开始。 
  本公司之原控股子公司(绥芬河市华电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已由双方投资者决定于2001 年5 月31 日起停止经营,并已于2001 年6 月28 日注销工商登记。该公司的经营业绩合并至2001 年6 月28 日止。 
  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集团 
            2001-12-31        2000-12-31 
现金            26,882.01         14,126.31 
银行存款       875,885,403.24     1,184,977,441.77 
合计         875,912,285.25     1,184,991,568.08 

                    公司 
            2001-12-31        2000-12-31 
现金            8,553.02         14,126.31 
银行存款       875,257,772.73     1,183,848,233.39 
合计         875,266,325.75     1,183,862,359.70 
  银行存款余额中人民币549,769,179.70 元(2000:人民币640,819,992.14 元)乃存于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之附属子公司-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该公司系为一间主要业务依托于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本集团及本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下降约人民币3.091 亿元及人民币3.086 亿元,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于本年度收购了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牡二电厂」)7号发电机组(「牡二7号机组」)75%的权益,并支付相关代价约人民币4.92 亿元所致。详情参见本年度现金流量表。 
  (2) 短期投资 
  集团及公司 
               2001-12-31       2000-12-31 
短期股票投资         7,999,486.86          -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440,665.88)          - 
               6,558,820.98          - 
  本公司所持有之短期股票投资于2001 年末之市值为人民币6,558,820.98 元,故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人民币1,440,665.88 元。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该项短期投资不存在变现的重大限制。 
  (3)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乃预付供货商之燃料、备品备件设备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本账户余额中并无持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集团 
           2001-12-31          2000-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3,343,267.81    100%   3,224,950.13   98.88% 
一至二年        -     -     36,610.80    1.12% 
合计    13,343,267.81    100%   3,261,560.93    100% 

                   公司 
           2001-12-31          2000-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3,343,267.81    100%   3,204,895.54    98.87% 
一至二年        -     -    36,610.80    1.13% 
合计    13,343,267.81    100%   3,241,506.34     100% 
  本账户余额中并无持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5) 应收及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应收关联公司款: 
                        集团 
                 2001-12-31     2000-12-31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20,716,315.66   288,687,525.68 
黑龙江蓝筹镜泊湖水力发电公司   3,980,306.33    4,777,706.33 
黑龙江省电力外贸公司       1,163,099.03    17,067,823.91 
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4,592,194.25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    50,510,518.13 
其他               3,522,060.05    2,990,951.26 
合计              229,381,781.07   368,626,719.56 

                        公司 
                 2001-12-31     2000-12-31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168,526,233.66   275,050,288.45 
黑龙江蓝筹镜泊湖水力发电公司   3,980,306.33    4,777,706.33 
黑龙江省电力外贸公司       1,163,099.03    12,954,882.66 
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14,530,576.70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4,592,194.25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    50,510,518.13 
其他               3,522,060.05    2,932,740.65 
合计              191,722,275.77   350,818,330.47 
  应收关联公司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且为无抵押、不计利息且需于要求时偿还。 
  本集团及本公司应收关联公司款分别下降人民币13,924 万元及人民币15,910 万元,主要是因为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偿付了部分售电款以及本公司收回了龙电集团有限公司欠款所致。 
  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已收到关联公司期后还款共计人民币2.2 亿元。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应收关联公司款项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应付关联公司款: 
                         集团 
                  2001-12-31     2000-12-31 
龙电电力设备公司          5,124,886.41          - 
黑龙江龙电置业有限公司        328,127.21     328,127.21 
牡丹江龙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4,124,599.42    12,197,158.64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设备安装检修公司   646,173.78    4,539,603.14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2,814,116.27    1,600,225.93 
佳木斯发电厂            3,083,397.51          - 
牡丹江中远实业集团              -    2,031,615.92 
黑龙江省电力经营公司             -    1,324,836.11 
牡丹江火电安装公司              -    6,711,698.50 
绥芬河市华电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 
其他                 695,174.86    1,069,164.75 
合计               16,816,475.46    29,802,430.20 

                         公司 
                  2001-12-31     2000-12-31 
龙电电力设备公司          5,124,886.41          - 
黑龙江龙电置业有限公司        328,127.21     328,127.21 
牡丹江龙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4,124,599.42    12,197,158.64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设备安装检修公司   646,173.78    4,539,603.14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2,814,116.27    1,600,225.93 
佳木斯发电厂             315,315.95          - 
牡丹江中远实业集团              -    2,031,615.92 
黑龙江省电力经营公司             -    30,170,436.17 
牡丹江火电安装公司              -    6,711,698.50 
绥芬河市华电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44,634,800.00 
其他                 695,174.86    2,633,542.88 
合计               14,048,393.90   104,847,208.39 
  应付关联公司款均为无抵押、不计利息且需于要求时偿还。 
  本公司应付关联公司款下降人民币9,080 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于本年度注销了控股子公司-绥芬河市华电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而清算了与其之往来款项,同时偿付了大部分与黑龙江省电力经营公司和牡丹江龙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的往来款所致。 
  (6) 存货 
  集团及公司 
             2001-12-31       2000-12-31 
燃料           22,317,694.91     18,437,292.04 
备品备件及其他      15,510,393.87     13,050,910.86 
合计           37,828,088.78     31,488,202.90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存货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 长期投资 
  集团 
                     2001-12-31 
                    占被投资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     股数    股权比例    投资金额 
华泰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5%   20,000,000.00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3,830,000.00   0.10%    3,830,000.00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 
有限公司                   40%   24,000,000.00 
哈尔滨热电有限 
责任公司                  10.91%   32,372,834.16 
小计                          80,202,834.16 
长期债权投资:参与 
发电机组投资           注释           投资金额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3号机组           参见注释(1)       150,000,000.00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7号机组           参见注释(2)              - 
小计                         150,000,0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3号机组                (53,035,000.00) 
长期债权投资净额                    96,965,000.00 
预付长期投资款 
预付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哈三公司」)股权转让款 参见注释(3)        85,000,000.00 
合计                         262,167,834.16 

                     2000-12-31 
                    占被投资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     股数    股权比例    投资金额 
华泰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50%   20,000,000.00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3,830,000.00   0.10%    3,830,000.00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 
有限公司                    -         - 
哈尔滨热电有限 
责任公司                    -         - 
小计                          23,830,000.00 
长期债权投资:参与 
发电机组投资                       投资金额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3号机组                        150,000,000.00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7号机组                        187,439,800.00 
小计                         337,439,8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3号机组                (42,428,000.00) 
长期债权投资净额                   295,011,800.00 
预付长期投资款 
预付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哈三公司」)股权转让款                    - 
合计                         318,841,800.00 
  长期股票投资均为法人股,年末按初始投资成本列示。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尚处于筹建期,并无重大费用支出,故采用成本法核算。 
  公司 
                 2001-12-31      2000-12-31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权益法    21,640,692.38     92,153,529.57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   80,202,834.16     23,83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1,843,526.54    115,983,529.57 
其他长期债权投资        150,000,000.00    337,439,800.00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3,035,000.00)    (42,428,000.00) 
长期债权投资          96,965,000.00    295,011,800.00 
预付长期投资款         85,000,000.00           - 
长期投资净额          283,808,526.54    410,995,329.57 
对子公司的投资: 

公司名称               2001-1-1      本年增加 
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21,640,692.38 
绥芬河市华电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92,153,529.57         - 
                  92,153,529.57   21,640,692.38 

公司名称                本年减少    2001-12-31 
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21,640,692.38 
绥芬河市华电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92,153,529.57)         - 
                 (92,153,529.57)   21,640,692.38 
  本集团长期投资下降人民币5,667 万元,主要是本公司在向华富收购牡二7 号机组75%的权益的同时,将人民币18,744 万元的可转换贷款转换成牡二7 号机组25%权益的转换权;于本年度,本公司投资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和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共计人民币5,637 万元,以及分别向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预付了哈三公司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500 万元及人民币5,000万元。 
  本公司长期投资下降人民币12,719 万元,除上述原因外,本公司于本年度收回了对原控股子公司-绥芬河市华电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计人民币9,215 万元。 
  注释: 
  (1) 本公司于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的3 号发电机组(「哈三3 号发电机组」)的长期债权投资系为本公司占哈三3 号发电机组6%的产权。 
  本公司于本年度按其在哈三3 号发电机组相应资产所占之份额对该原值为人民币1.5 亿元之长期投资作出人民币10,607,000.00 元(2000:人民币10,607,000.00 元)之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以便反映相应资产所提取的折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调整后之长期投资余额恰当地反映了本公司应占该发电机组产权的合理价值。 
  (2)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富」)于2001 年签订之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向华富收购了牡二7 号机组其余75%的权益,同时行使了转换权,将人民币187,439,800 元的可转换贷款转换成其于牡二7 号机组的25%之权益。 
  (3)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于2001 年8 月2 日签订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该公司将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之哈三公司40.94%的股权及其于哈三公司之债权投资。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公司向其预付了人民币3,500 万元。 
  根据本公司与华融于2001 年11 月22 日签订之《股权转让协议》,华融将其拥有的对哈三公司1.5 亿元债权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债转股后形成的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于本公司。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公司向其预付了人民币5,000 万元。 
  本集团认为,除对哈三3 号发电机组之长期债权投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外,其他长期投资无需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8) 固定资产 
  集团 
         房屋及建筑物     发电设备     输电线路 
原值: 
2001-1-1    537,924,570.58  1,137,386,567.77   12,176,047.00 
增加      201,309,324.19   526,117,777.76         - 
减少             -    37,394,621.00         - 
2001-12-31   739,233,894.77  1,626,109,724.53   12,176,047.00 
累计折旧: 
2001-1-1     78,455,117.35   272,440,923.93    290,771.88 
增加       43,619,800.51    80,052,989.02   1,149,226.32 
减少             -    5,021,786.84         - 
2001-12-31   122,074,917.86   347,472,126.11   1,439,998.20 
固定资产净值: 
2001-12-31   617,158,976.91  1,278,637,598.42   10,736,048.80 
2000-12-31   459,469,453.23   864,945,643.84   11,885,275.12 

          交通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原值: 
2001-1-1     15,181,738.72   40,045,890.83   1,742,714,814.90 
增加       4,953,428.58   64,852,551.09    797,233,081.62 
减少       1,652,521.16     9,919.38    39,057,061.54 
2001-12-31    18,482,646.14  104,888,522.54   2,500,890,834.98 
累计折旧: 
2001-1-1     11,036,261.36   16,227,545.69    378,450,620.21 
增加       1,659,351.01   13,480,120.69    139,961,487.55 
减少       1,222,043.46     5,310.00     6,249,140.30 
2001-12-31    11,473,568.91   29,702,356.38    512,162,967.46 
固定资产净值: 
2001-12-31    7,009,077.23   75,186,166.16   1,988,727,867.52 
2000-12-31    4,145,477.36   23,818,345.14   1,364,264,194.69 
  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发电设备      输电线路 
原值: 
2001-1-1     537,924,570.58   1,137,386,567.77   12,176,047.00 
增加       201,309,324.19    526,117,777.76         - 
减少             -    37,394,621.00         - 
2001-12-31    739,233,894.77   1,626,109,724.53   12,176,047.00 
累计折旧: 
2001-1-1     78,455,117.35    272,440,923.93    290,771.88 
增加       43,619,800.51    80,052,989.02   1,149,226.32 
减少             -     5,021,786.84         - 
2001-12-31    122,074,917.86    347,472,126.11   1,439,998.20 
固定资产净值: 
2001-12-31    617,158,976.91   1,278,637,598.42   10,736,048.80 
2000-12-31    459,469,453.23    864,945,643.84   11,885,275.12 

           交通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原值: 
2001-1-1     15,181,738.72   40,010,187.17   1,742,679,111.24 
增加        4,937,308.58   64,888,254.75    797,252,665.28 
减少        1,652,521.16     9,919.38    39,057,061.54 
2001-12-31    18,466,526.14  104,888,522.54   2,500,874,714.98 
累计折旧: 
2001-1-1     11,036,261.36   16,227,545.69    378,450,620.21 
增加        1,659,351.01   13,478,935.39    139,960,302.25 
减少        1,222,043.46     5,310.00     6,249,140.30 
2001-12-31    11,473,568.91   29,701,171.08    512,161,782.16 
固定资产净值: 
2001-12-31     6,992,957.23   75,187,351.46   1,988,712,932.82 
2000-12-31     4,145,477.36   23,782,641.48   1,364,228,491.03 
  本集团自2001 年1 月1 日起变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由于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本年利润计人民币24,991,719.40 元。详情请参阅会计报表附注二(19)。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正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所收购之牡二电厂内及原华源电力所拥有的有关房屋及建筑物之房产证的更名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在履行有关更名手续之后,相关之房产将可以出售、转让或用作抵押。于资产负债表日,该等尚未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之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净值为人民币575,654,812.82 元。 
  (9) 在建工程 
  集团及公司 
项目名称           2001-1-1       本年增加 
办公楼改造             -       5,349,173.00 
预付供热系统改造工程款       -       60,000,000.00 
                  -       65,349,173.00 

项目名称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2001-12-31 
办公楼改造             -       5,349,173.00 
预付供热系统改造工程款       -       60,000,000.00 
                  -       65,349,173.00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在建工程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0) 无形资产 
  集团及公司 
种类        原始金额     累计摊销额      2001-1-1 
其他无形资产   42,992,934.01   30,811,602.74   20,779,918.07 

种类         本年摊销额       2001-12-31 
其他无形资产     8,598,586.80     12,181,331.27 
  该项无形资产之剩余摊销期为17 个月。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无形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1) 短期借款 
  集团及公司 
             2001-12-31       2000-12-31 
银行借款        100,000,000.00     212,500,000.00 
其中:担保借款      100,000,000.00     212,500,000.00 

                借款期限        年利率 
银行借款         2001.10.18-2002.10.17     5.85% 
其中:担保借款 
  短期借款均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2) 应付账款 
  集团及公司 
             2001-12-31       2000-12-31 
应付燃料款       35,192,672.93     23,627,007.39 
应付备品备件款     18,742,439.50     28,371,551.37 
合计          53,935,112.43     51,998,558.76 
  本账户账龄均为一年以内,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款项。 
  (13) 应付股利 
  集团及公司 
  应付股利明细表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应付法人股股利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        638,550.00      638,550.00 
-黑龙江省华能发电公司        478,890.00      478,890.00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2,217,404.35          -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598,080.00          - 
-黑龙江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782,400.08          - 
拟派发之普通股股利       134,551,795.20    84,094,872.00 
合计              140,267,119.63    85,212,312.00 
  (14) 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明细如下: 
           集团              公司 
     2001-12-31   2000-12-31   2001-12-31   2000-12-31 
所得税  23,382,203.73  17,889,250.13  15,081,166.22  17,889,250.13 
增值税  22,776,876.49  34,606,288.93  18,388,309.49  34,606,288.93 
营业税  2,975,436.20  5,321,454.67  2,975,436.20  5,321,454.67 
城建税  1,237,352.81   677,018.57   600,620.86   677,018.57 
房产税   271,016.64   271,016.64   271,016.64   271,016.64 
其他    239,997.02   423,707.40   239,997.02   423,707.40 
合计   50,882,882.89  59,188,736.34  37,556,546.43  59,188,736.34 
  (15) 其他应付款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上升人民币3,717 万元及人民币3,756 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期末部分工程款及维修费尚未结算及工程质保金增加所致。 
  本账户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款项。 
  (16) 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主要为预提于年末已发生但尚未报销的管理费用等。 
  (17) 长期借款 
  集团及公司 
借款单位            2001-12-31     2000-12-31 
国家开发银行哈尔滨分行    167,520,000.00         -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            -   77,000,000.00 
               167,520,000.00   77,000,000.00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5,520,000.00)  (77,000,000.00) 
长期负债部分         132,000,000.00         - 

借款单位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借款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哈尔滨分行    2001.7.10-2005.12.31  6.21%    担保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      1998.10.9-2001.10.9   5.94%    担保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负债部分 
  上述借款均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8) 股本 
  本公司注册及实收股本计人民币1,121,264,960.00 元,每股面值1 元,股份种类及其结构如下: 
                           本年转增 
               2001-1-1       /新股上市 
             股数     比例     流通股数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法人股份     29,798,550   4.25%    17,879,130 
募集法人股份     282,658,717   40.34%    169,595,230 
内部职工股      13,333,333   1.90%     8,000,000 
已发行未上市 
的新股        45,000,000   6.42%    (45,000,000) 
未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370,790,600   52.91%    150,474,36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   8.56%    108,000,000 
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270,000,000   38.53%    162,000,000 
已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330,000,000   47.09%    270,000,000 
三、股份总数     700,790,600    100%    420,474,360 

                   2001-12-31 
                股数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法人股份        47,677,680      4.25% 
募集法人股份        452,253,947     40.34% 
内部职工股         21,333,333      1.90% 
已发行未上市 
的新股                -        - 
未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521,264,960     46.49%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68,000,000     14.98% 
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432,000,000     38.53% 
已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600,000,000     53.51% 
三、股份总数       1,121,264,960      100% 
  根据2001 年3 月19 日召开之200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2000 年末股本总数700,790,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转增6股的比例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 资本公积 
  集团及公司 
            2001-1-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1-12-31 
股本溢价     1,351,395,912.97  (420,474,360.00)  930,921,552.97 
资产评估增值     2,912,798.68         -   2,912,798.68 
申购利息       2,199,525.74         -   2,199,525.74 
合计       1,356,508,237.39  (420,474,360.00)  936,033,877.39 
  (20) 盈余公积 
  集团 
            2001-1-1      本年提取    2001-12-31 
法定盈余公积    112,313,363.44   29,834,183.87  142,147,547.31 
法定公益金      56,130,644.75   14,917,091.94   71,047,736.69 
任意盈余公积     8,329,857.36         -   8,329,857.36 
合计        176,773,865.55   44,751,275.81  221,525,141.36 
  公司 
            2001-1-1      本年提取    2001-12-31 
法定盈余公积    112,313,363.44   28,165,114.64  140,478,478.08 
法定公益金      56,130,644.75   14,082,557.32   70,213,202.07 
任意盈余公积     8,329,857.36         -   8,329,857.36 
合计        176,773,865.55   42,247,671.96  219,021,537.51 
  注: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中含子公司的盈余公积人民币2,503,603.85元。 
  根据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储备达到本公司注册股本的50%。在符合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公积金可转为本公司的股本,而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注册股本的25%。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按净利润的5%至10%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须作为员工福利设施的资本开支之用,而该等设施保留作为本公司的资产。 
  当法定公益金被使用时,相当于资产成本和法定公益金余额两者孰低之金额须从法定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金。此储备除公司结束解散外,不可作分派用途。当有关资产被出售时,原从法定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金的金额应予以冲回。 
  (21) 未分配利润 
                       集团 
                2001-12-31      2000-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515,117,438.96    408,216,178.30 
会计政策变更之影响      (8,496,137.43)    (12,011,780.43) 
会计政策变更后之年初余额   506,621,301.53    396,204,397.87 
本年增加数          281,644,119.58    228,215,735.53 
本年减少数         (179,303,071.01)   (117,798,831.87) 
其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834,183.87)    (22,469,306.58) 
提取法定公益金        (14,917,091.94)    (11,234,653.29) 
拟派发之现金股利 
-每股人民币0.12元 
(含税)(2000年:0.12元)   (134,551,795.20)    (84,094,872.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608,962,350.10    506,621,301.53 

                       公司 
                2001-12-31      2000-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515,110,412.19    408,216,178.30 
会计政策变更之影响      (8,496,137.43)    (12,011,780.43) 
会计政策变更后之年初余额   506,614,274.76    396,204,397.87 
本年增加数          281,651,146.35    228,208,708.76 
本年减少数         (176,799,467.16)   (117,798,831.87) 
其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8,165,114.64)    (22,469,306.58) 
提取法定公益金        (14,082,557.32)    (11,234,653.29) 
拟派发之现金股利 
-每股人民币0.12元 
(含税)(2000年:0.12元)   (134,551,795.20)    (84,094,872.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611,465,953.95    506,614,274.76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为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与按国际会计准则计算两者孰低的金额。 
  本集团自2001 年1 月1 日起变更开办费的会计政策。由于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本集团2001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人民币8,496,137.43 元(2000 年:12,011,780.43元);2000 年度利润总额增加人民币3,515,643.00 元。详情请参阅会计报表附注二(18)。 
  (22) 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为售电收入、电价补偿收入及托管收入的含税额转换为不含税的净额。本公司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均在黑龙江省内取得/发生。 
  集团 
              2001年度       200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188,046,509.35    807,498,682.91 
主营业务成本      (844,390,401.81)   (560,412,316.91) 
            343,656,107.54    247,086,366.00 
  公司 
              2001年度       200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002,838,153.79    807,498,682.91 
主营业务成本      (685,416,889.91)   (560,412,316.91) 
            317,421,263.88    247,086,366.00 
  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本公司收购牡二7 号机组,及于2000 年9 月30 日吸收合并华源电力,并接管其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租赁的于佳木斯发电厂的11 及12 号发电机组的相关业务,导致发电量比上年增加。 
  主营业务成本较去年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发电量上升所致。另本集团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租赁经营位于佳木斯发电厂的11 及12 号发电机组,需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成员支付根据双方协议确定之定额租金、发电成本、管理费等,其成本高于本集团之自有发电机组之发电成本。 
  (23) 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主要为出租镜泊湖水力发电机组、哈尔滨热电厂发电供热机组、对俄购电输电线路以及办公用房的租赁收入。有关详情如下所列: 
  集团及公司 
             2001年度      2000年度 
租金收入        19,230,362.76    8,942,598.23 
减:出租成本       6,240,802.19    2,163,491.83 
其他            64,511.45     118,353.85 
其他业务利润      12,925,049.12    6,660,752.55 
  (24) 财务费用 
             集团             公司 
        2001年度   2000年度   2001年度    2000年度 
利息支出   46,685,865.31 35,186,210.74 46,685,865.31 35,186,210.74 
减:利息收入 38,718,286.30 26,704,952.28 38,707,947.43 26,694,333.22 
其他      424,722.72    5,613.70   424,722.72    5,588.30 
合计     8,392,301.73  8,486,872.16  8,402,640.60  8,497,465.82 
  (25) 投资收益/(损失) 
  投资收益主要为与关联公司合作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其详情参见附注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2)。 
  集团 
               2001年度         2000年度 
股权投资收益        2,391,639.49       2,370,000.00 
债权投资收益            -        16,489,730.46 
股权转让收益            -        14,500,000.00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607,000.00       10,607,00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440,665.88           - 
             (9,656,026.39)      22,752,730.46 
  公司 
              2001年度         2000年度 
股权投资收益       19,077,998.32       2,370,000.00 
债权投资收益            -        16,489,730.46 
股权转让收益            -        14,500,000.00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607,000.00       10,607,00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440,665.88           - 
              7,030,332.44       22,752,730.46 
  投资收益比上年减少约人民币3,241 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于本年度收购了牡二7 号机组,故本年无相关可转换贷款的利息收入。此外,由于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之若干输电网建设项目委贷合同已于2000 年底中止,故本年并无相关之利息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投资收益的汇回无重大限制。 
  六、分行业资料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收入及盈利贡献主要来自在中国黑龙江省经营发电业务的收入。 
  本公司无在黑龙江省以外及/或发电业务以外而超过主营业务收入10%的其他业务。 
  因此本集团不再赘述按主要业务及营业地区划分之营业收入及盈利贡献的分类分析。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国家电力公司   北京市西长安街      电力、热力 
           86号         生产和销售 
国家电力公司   沈阳市和平区       电力、热力 
东北公司     宁波路18号        生产和销售 
黑龙江省电力   哈尔滨市南岗区      电力、热力 
有限公司     红军街63号        生产和销售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经营性质   法定代表人 
                 或类型    (或总经理) 
国家电力公司    关联公司    国有      高严 
国家电力公司    关联公司    国有      刘忱 
东北公司 
黑龙江省电力    关联公司    国有      郑宝森 
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发起人之一。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中国东三省的电网及传送系统均为国家电力公司下属的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所拥有及经营,而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于黑龙江省的业务即由下属企业-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经营。于2001 年12 月31 日,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的股票投票权约为34.24% (2000 年:34.24%)。 
  因此,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所有国家电力公司以及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成员及与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及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企业均为本公司存在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关联公司。 
  2. 本集团和关联公司于本年度之主要关联交易 
         注释        2001年度        2000年度 
售电收入     (1)      1,188,046,509.35     807,498,682.91 
投资收益     (2)        1,191,666.67      32,159,730.46 
租金收入     (3)        19,230,362.76      7,942,598.23 
利息收入     (4)        38,166,113.46      28,322,868.08 
利息支出     (5)        1,228,500.00       731,050.00 
支付发电成本 
及发电管理费   (6)       121,836,525.83      19,972,448.74 
支付经营租赁发 
电机组之租赁费  (6)        30,417,942.10      6,928,931.10 
支付发电机组检修、 
管理咨询费    (6)        7,616,307.69          - 
  以上交易均按照有关的协议条款进行,董事会认为,该等交易的相关价格均属公允。 
  注释: 
  (1) 来自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之售电收入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是本集团唯一的客户。 
  本集团于本年度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取之售电收入及其比较数字列示如下: 
                   2001年度       2000年度 
售电收入 
-本公司自有发电机组        967,326,364.05     729,970,770.09 
-本公司从黑龙江省电力 
有限公司租赁之发电机组       188,241,512.82      34,698,369.23 
-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拥有本公司托管的发电机组           -        3,239,800.00 
电价补偿收入            32,478,632.48      39,589,743.59 
合计               1,188,046,509.35     807,498,682.91 
  (2) 投资收益 
  于本年度,本集团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员合作,从参与该等企业的项目投资获取之投资收益及其比较数字列示如下: 
                    2001年度        2000年度 
华富股利分红             1,191,666.67      1,170,000.00 
转让6,500,000股华富股份之收益        -       14,500,000.00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号机组           -       10,965,228.30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5,524,502.16 
合计                 1,191,666.67      32,159,730.46 
  (3) 租金收入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予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员: 
                  2001年度         2000年度 
水力发电机组租金收入       3,202,600.00        2,921,000.00 
办公用房租金收入         1,874,704.80        1,433,880.00 
发电供热机组租赁收入       8,428,884.00        2,412,724.44 
输电线路租赁收入         5,724,173.96        1,174,993.79 
合计              19,230,362.76        7,942,598.23 
  (4) 利息收入 
  于本年度,本集团应收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员借款及自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利息收入及其比较数字列示如下: 
           2001年度         2000年度 
应收利息收入    38,166,113.46       28,322,868.08 
  利息收入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同期商业存、贷款利率计算。 
  (5) 利息支出 
  于本年度,本集团向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及其比较数字列示如下: 
           2001年度          2000年度 
利息支出      1,228,500.00         731,050.00 
  利息支出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计算。 
  (6) 支付发电成本及发电管理费、经营租赁发电机组租赁费及机组检修、管理咨询费 
  华源电力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就自1997 年7 月1 日起至2002 年6 月30日止期间租赁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座落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发电厂两台各10万千瓦发电机组之事宜签订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自1997 年7 月1 日起至2002 年6 月30 日止期间,佳木斯发电厂为华源电力租赁之发电机组提供管理服务; 
  - 华源电力根据协议中拟定的按每度发电量的固定单价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结算发电成本; 
  - 华源电力根据协议中拟定的按每度发电量的固定单价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支付该等租赁发电机组之租赁费;及 
  - 华源电力根据协议中拟定的按每度发电量的固定单价向佳木斯发电厂支付发电管理费。 
  本公司、华源电力及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因本公司吸收合并华源电力事宜于1999 年4 月1 日就上述协议签订了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本公司吸收合并华源电力后,即自2000 年10 月1 日起,由本公司取代华源电力成为租赁发电机组协议之主体,而上述之协议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之成员-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于2001年1 月16 日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有关机组检修、管理之咨询服务,本公司按照协议中所规定的价格向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支付之机组检修、管理咨询费。 
  于本年度,本集团按上述协议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成员支付的发电成本、机组租赁费、发电管理费及机组检修、管理咨询费如下: 
                    2001年度      2000年度 
租赁发电机组之发电成本        114,612,117.71     18,408,070.61 
租赁发电机组之租赁费         30,417,942.10     6,928,931.10 
发电管理费               7,224,408.12     1,564,378.13 
机组检修、管理咨询费          7,616,307.69 
合计                 159,870,775.62     26,901,379.84 
  (7) 于本年度,本公司以人民币491,850,000 元的代价向华富收购了牡二7号机组75%之权益。详情参见附注五(7)注释(2)。 
  3. 应收及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参见附注五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和(5)。 
  八、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并无需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九、承诺事项 
  1. 资本承诺 
  (1)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于2001 年8 月2 日签订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该公司将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之哈三公司40.94%的股权及其于哈三公司之债权投资。本公司估计,此项资本支出约为人民币22.5 亿元。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已向其预付了人民币3,500 万元。 
  (2) 根据本公司与华富于2001 年11 月3 日签订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华富将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之哈三公司7.89%的股权。本公司估计,此项资本支出约为人民币1.2 亿元。 
  (3) 根据本公司与华融于2001 年11 月22 日签订之《股权转让协议》,华融将其拥有的对哈三公司1.5 亿元债权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债转股后形成的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于本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此项资本支出为人民币15,553 万元。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向其预付了人民币5,000万元。 
  (4) 本公司将对牡二电厂供热厂内的配套工程进行更新改造,该等工程之资本支出约为人民币48,842 万元。 
  (5) 本公司拟通过认购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部分股权的方式完成对其51%股权的收购。根据公司管理层估计,此项资本支出约为人民币25,000,000 元。 
  2. 经营租赁承诺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之租赁补充协议,于2000 年10 月1 日至2002 年6 月30 日止之租赁佳木斯发电厂二台10 万千瓦发电机组的期限内,本公司每年按单位租金人民币503.3 元/万千瓦时及该等机组各年度发电量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交付租金。 
  十、利润表的补充资料 
集团及公司              2001年度       2000年度 
项目 
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损失     4,360.73            - 
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利润总额      3,515,643.00      3,515,643.00 
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利润总额      24,991,719.40 
  十一、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乃经重新编排,已符合本年度之呈报形式。 
  十二、会计报表之批准 
  本会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的决议通过及批准。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资料 
  1.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集团           公司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1.37%     11.93%  10.50%   11.02% 
营业利润          10.68%     11.20%   9.84%   10.32% 
净利润           9.32%     9.77%   9.32%    9.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32%     9.77%   9.32%    9.77% 

主营业务利润                 每股收益 
营业利润               集团          公司 
净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31     0.31    0.28    0.28 
               0.29     0.29    0.27    0.27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乃按中国证监会于2001 年1 月19 日发布之《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2. 按国际会计准则对净利润及净资产进行调整之影响 
  单位:人民币千元 
                      集团       公司 
              净利润     净资产   净利润    净资产 
             2001年度    2001年度  2001年度  2001年度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列报    281,644    2,887,786 281,651   2,887,786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 
- 折旧           (2,483)     37,311 (2,483)   37,311 
- 商誉           (3,516)     4,980  (3,516)    4,980 
- 拟派发之股利          -     134,552    -    134,552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列报    275,645    3,064,629 275,652   3,064,629 
  3.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集团及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1-1-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1-12-31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股票投资         -    1,440,665.88   -   1,440,665.88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长期债权投资  42,428,000.00  10,607,000.00   -   53,035,000.00 
合计       42,428,000.00  12,047,665.88   -   54,475,665.88 
  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境外) 
  审计报告 
  全体股东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我们已对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截至该日为止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编制会计报表是贵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该等合并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乃根据国际审计准则实施审计。该等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以求得到足够及合理的证据证明合并会计报表无重大谬误。审计包括采用抽查方法验证合并会计报表的数据以及披露情况;同时亦评核贵集团编制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重要估算以及会计报表整体表达方式。我们确信以上的审计已为我们所发表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根据国际会计准则,上述合并会计报表真实及公允地反映了贵集团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为止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情况。 
  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01年度       2000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收入              1,188,047        807,499 
售电成本               (846,874)       (547,774) 
营业毛利               341,173        259,725 
其他收入         5       47,320        57,954 
管理费用               (29,063)       (24,023) 
其他营业费用              (5,398)        (1,863) 
主营业务利润             354,032        291,793 
财务费用         5      (47,110)       (35,192) 
税前利润         5      306,922        256,601 
所得税          7      (31,109)       (19,263) 
未计少数股东权益前利润        275,813        237,338 
除税后之少数股东权益           (168)          - 
净利润                275,645        237,338 
建议派发之股息     22      134,552        84,095 
每股盈利         8    人民币0.25元     人民币0.23元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1-12-31       2000-12-31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9      2,026,039       1,404,058 
在建工程         10       65,349           - 
联营公司投资       11       24,000           - 
长期投资         12       153,168        131,402 
预付款          14       85,000           - 
可转换贷款        15          -        187,440 
商誉           16       17,160         29,275 
                   2,370,716       1,752,175 
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       875,912       1,184,992 
预付款项、押金及其他应 
收款项                  17,204         8,274 
短期投资         18        6,558           - 
存货           19       37,828         31,488 
应收关联公司款      20       229,382        368,627 
                   1,166,884       1,593,381 
资产总计               3,537,600       3,345,556 
权益及负债 
权益 
股本           21      1,121,265        700,791 
储备           22      1,943,364       2,172,288 
                   3,064,629       2,873,079 
少数股东权益                218          931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23       132,000           - 
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23       135,520        289,500 
应付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59,320        133,238 
应缴所得税                23,382         17,889 
应付股利                 5,715         1,117 
应付关联公司款      20       16,816         29,802 
                    340,753        471,546 
权益及负债总计            3,537,600       3,345,556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01年度        2000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24(1)    628,514       18,188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购置固定资产                (675,142)      (72,721) 
新增短期投资                 (7,999)       (3,830) 
新增联营公司投资              (24,000)         - 
预付款                   (85,000)         - 
收到出售固定资产之收入             642       19,500 
投资收益                   2,392       18,860 
吸收合并黑龙江华源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华源”)              -       105,454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入/(流出)净额       (789,107)       67,263 
筹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新增银行贷款          24(2)   1,283,420       994,000 
偿还银行贷款          24(2)   (1,305,400)     (1,294,000) 
已付利息                  (46,686)      (35,186) 
已付股息                  (79,871)      (36,864) 
收到少数股东之投资款      24(2)       50          - 
增发新股                     -       672,181 
筹资活动之现金流入/(流出)净额       (148,487)      300,13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额     (309,080)      585,5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         1,184,992       599,4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875,912      1,184,992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股本              21 
年初余额                    700,791      587,707 
股本溢价转增股本                420,474         -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113,084 
年末余额                   1,121,265      700,791 
储备              22 
股本溢价 
年初余额                   1,353,595      544,096 
转增股本                   (420,474)        -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溢价: 
吸收合并华源                     -      185,301 
增发新股                       -      643,500 
发行费用: 
吸收合并华源                     -      (2,983) 
增发新股                       -      (16,319) 
年末余额                    933,121     1,353,595 
资本公积 
年初及年末余额                  2,912       2,912 
法定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112,313      89,844 
未分配利润转入                 29,834      22,469 
年末余额                    142,147      112,313 
一般盈余公积 
年初及年末余额                  8,330       8,330 
公益金 
年初余额                    56,131      44,896 
未分配利润转入                 14,917      11,235 
年末余额                    71,048      56,131 
未分配利润 
年初余额                    639,007      419,373 
会计政策变更之影响        3          -      16,000 
会计政策变更后之年初余额            639,007      435,373 
转入法定盈余公积                (29,834)     (22,469) 
转入公益金                   (14,917)     (11,235) 
派发之股利                   (84,095)        - 
本年净利润                   275,645      237,338 
年末余额                    785,806      639,007 
储备总计                   1,943,364     2,172,288 
权益总计                   3,064,629     2,873,079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 公司简介 
  本公司于1993年2月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6年10月16日签发之外经贸资审字(1996)153号文的批准,本公司的法人地位自1996年10月28日起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五十年。 
  本公司的注册办公所在地位于中国哈尔滨市香坊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2-B地块。本公司的营业所在地位于中国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拥有及管理发电机组和管理及经营一家发电厂。2001年本集团平均在职员工人数为2,273人(2000年:1,240人)。 
  2. 编制基准 
  本集团之合并会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释义委员会之释义(统称"国际会计准则")按历史成本基础编制。 
  本集团根据中国财政部订立的有关会计原则和财政法规记录账目和编制法定会计报表。编制法定会计报表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和基准与国际会计准则在若干重要项目上并不相同。 
  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已就重新编列净利润和净资产所产生的不同之处,为遵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调整,但本集团的会计记录则不会作出有关调整。在编列本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时,为遵从国际会计准则而作出的主要调整包括下列各项: 
  - 折旧; 
  - 商誉;及 
  - 建议派发之末期股息。 
  有关涉及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净影响,详见合并会计报表附注27。 
  3. 主要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于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首次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及或有资产"。据国际会计准则37号,本集团发电机组之整修不存在现行义务,由此,无需确认准备。而以前年度,本集团乃按每台发电机组的整修周期预提整修费用。因首次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以前年度计提之整修准备已在2000年1月1日之未分配利润中确认。 
  合并基准 
  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已审会计报表。已收购或已处置的附属公司之业绩自收购日起被合并或合并至处置日。所有重大的集团间内部交易及余额于合并时均已抵消。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是指本公司有权力控制其公司财务及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的公司。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乃非附属公司,是指本集团以长期投资形式占有其不少于20%的股份表决权,并对其管理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本集团所占联营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储备已分别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储备中。本集团于联营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本集团之合并资产负债表内,按本集团所占联营公司的资产净值减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减值准备列示。 
  外币交易 
  本集团的财务记录及合并会计报表均以人民币记录。 
  所有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所报汇率(与市场汇率相约)记录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结算的货币性资产和负债均按当日市场汇率计算。所有于结算或重列时产生的汇兑差额于该期间的利润表中确认。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确定价值时的汇率计算。 
  现金等价物 
  为编制现金流量表,现金等价物包括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并于购入时将于三个月内到期之高流动性短期投资,减去须于银行提供垫款日起三个月内偿还之垫款。于资产负债表项目分类中,现金等价物即代表与现金同等性质之资产,且该等资产的使用不受限制。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原值减累计折旧列账。固定资产之折旧是将每项资产之原值减残值(若有)按估计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摊销。计算折旧所采用之主要年折旧率如下: 
房屋建筑物                 2.8%-8.3% 
发电设备                  4.2%-8.3% 
输电线路                    3.23% 
家具、装置及其他设备            19.2%-20% 
汽车                      16.2% 
  当固定资产随同发电厂之经营业务一并收购,所支付之价款超出所收购净资产之公允市价时,该等固定资产以独立评估师所作评估值为基准之公允市价列示。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将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予以审阅以确定可回收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倘账面价值超过该可回收价值,则资产将撇减至可回收价值。 
  关于已确认的固定资产期后发生的费用,若该费用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大于该固定资产的原来标准效益,该费用作资本化处理。其他修复费用均于发生期间作为费用处理。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兴建中或仍处于调试期之办公楼、厂房及设备,并以成本列示。在建工程在完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列固定资产前,无需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将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予以审阅以确定可回收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倘账面价值超过该可回收价值,则资产将撇减至可回收价值。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按单项投资以成本减董事会认为恰当的减值准备列账。 
  商誉 
  由于收购发电厂有关业务时所付价款超出所收购净资产之公允市价之溢价计入商誉账户,自购并之日起采用直线法分五年平均摊销。 
  短期投资 
  所有投资最初按成本确认,即所支付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的购置支出。 
  在初始确认后,为交易而持有的投资及可供出售的投资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为交易而持有的证券产生之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在利润表中确认,可供出售的证券产生之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作为单独的权益项目列报,直至该项投资被出售、收回或处置、或确认减值后,以前所列报于权益之累积利得或损失在损益中确认。 
  在证券市场交易活跃的投资,其公允价值乃按资产负债表日证券交易所公布之收市价扣减必需之交易费用确定。 
  应收款项 
  预付款项、押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和应收关联公司款项乃按成本减坏账准备后确认并列示。坏账准备是对无法收回的款项的估计,坏账于产生时核销。 
  存货 
  存货主要指煤、燃料及用于发电机组维修保养之机器配件。存货于考虑残次呆滞因素后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列示。已消耗之存货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将存货运送至其现有地点及状态而产生的成本包括购买成本、运费及其他运输成本和附带成本。 
  可变现净值等于估计的正常交易的销售价格减去完工成本和销售费用。 
  应付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应付关联公司款乃按成本列示,该等成本为所收到之商品及服务于将来应支付的公允价值(无论其是否向本集团收取)。 
  经营租约 
  凡与资产之所有权相关之绝大部分回报及风险仍属于出租方之租约为经营租约。该等经营租约之租金按租约年限以直线法计入损益账或从损益账中扣除。 
  贷款 
  所有贷款最初按成本确认,即所取得代价的公允价值。 
  在最初确认后,所有应计息的贷款(为交易而持有的负债除外),将按摊余成本列账。摊余成本按计入结算时的折扣或溢价后之价值计算。为交易而持有的负债按公允价值计算。 
  就为交易而持有的负债而言,因公允价值变化产生之利得或损失于发生年度计入损益账。就按摊余成本列账的负债而言,倘该等负债未获确认或发生减值以及于摊销过程中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账。 
  退休福利 
  根据一项固定供款退休计划缴纳给指定的保险机构之款项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住房福利 
  缴纳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基金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收入确认 
  当经济利益将归本集团所有,而有关之收入能够可靠地计算时,按下列基础确认收入: 
  (1) 售电收入 
  售电收入于电力已发出并已上网时予以确认; 
  (2) 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乃根据租约条款按配比原则予以确认; 
  (3)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乃按配比原则,并考虑未偿还本金及适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除非其存在回收性问题;及 
  (4)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于股东收款权利成立时予以确认。 
  所得税 
  递延税项采用负债法,对所有于报告日因资产和负债的会计列报账面价值与税务处理方法不同而引致的时间性差异作出准备。 
  递延税项负债按所有应税暂时性差异予以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按所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未用税项资产与未用可抵扣亏损的结转予以确认,惟以应税利润可以抵销可抵扣之时间性差异,及可利用的未用税项资产及未用可抵扣亏损的结转为限。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予以审阅,并撇减至不再可能(超过50%)拥有足够的应税利润以利用全部或部分递延税项资产为限。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以资产负债表日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基准,按预期适用于该等递延税项资产实现或递延税项负债结清时的税率计算。 
  估算的运用 
  编制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可影响会计及附注所载报表金额的估算及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估算有所不同。 
  4. 分类资料 
  于本年度,本集团之收入及溢利主要来自在中国黑龙江省境内拥有和管理发电机组以及管理和经营一家电厂。因此本集团不再赘述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主要业务及营业地区划分之分类分析。 
  5. 税前利润 
                     2001年度        2000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包括下列收入项目: 
营业收入: 
- 售电收入                1,188,047        807,499 
利息收入来自于: 
- 银行存款                  3,074         1,204 
- 应收关联公司款              38,166        27,719 
减:营业税                 (2,532)        (2,218) 
                      38,708        26,705 
经营性租赁收入               19,230         8,943 
减:营业税                  (962)         (447) 
                      18,268         8,496 
处置长期投资收益                 -        14,500 
投资收益                   2,392        18,860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607)       (10,607)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1,441)          - 
投资收益净额                (9,656)        8,253 
其他收入合计                47,320        57,954 
收入合计                 1,235,367        865,453 
税前利润已扣除下列费用项目: 
售电成本                  846,874        547,774 
固定资产折旧: 
- 房屋建筑物                42,072        29,053 
- 发电设备                 84,725        64,305 
- 输电线路                  1,149          291 
- 家具、装置及其他设备           12,575         7,066 
- 汽车                    1,922         2,407 
固定资产折旧合计        9     142,443        103,122 
商誉摊销                  12,115        12,115 
财务费用: 
利息: 
- 银行贷款                 46,686        35,186 
其他财务费用: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424           6 
                      47,110        35,192 
员工成本: 
-工资及薪酬                 50,681        36,346 
-退休金 
-定额供款           26      10,250         6,789 
-住房福利 
-定额供款           26      6,666         1,278 
员工成本合计                67,597        44,413 
  6. 关联企业交易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是本公司之发起人。中国东北三省的电网及电力传送系统均为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国电东北公司")所控制及管理,该公司垄断了中国东北三省向用户输送电力的服务。而国电东北公司于中国黑龙江省的业务即由国电东北公司的下属企业—省电力公司管理。于2001年12月31日,省电力公司控制本公司约34.24%(2000年: 34.24%)的股份表决权。 
  本公司与省电力公司的下属公司有业务往来(均以协议形式定价),在本年度之主要交易如下: 
                      2001年度      2000年度 
               注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售电收入           (1)     1,188,047      807,499 
投资收益           (2)       1,192      17,660 
租金收入           (3)       19,230       7,943 
利息收入           (4)       38,166      28,323 
利息支出           (5)       (1,229)       (731) 
支付生产成本及管理费     (6)      (121,837)     (19,972) 
发电机组租赁费        (6)      (30,418)      (6,929) 
支付咨询费          (6)       (7,616)        - 
处置长期投资收益                  -      14,500 
                      1,085,535      848,293 
  注释: 
  (1) 向省电力公司售电 
  省电力公司于现在及可预见的将来均会是本公司出售电力的唯一客户。 
  本公司于本年度向省电力公司收取之扣减增值税后的销售收入如下: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收入: 
- 本公司自有之发电机组           967,326       729,971 
- 自省电力公司租赁之发电机组        188,242       34,698 
- 由省电力公司拥有而由本公司 
管理之发电机组                  -        3,240 
收取/应收的电价调整补偿           32,479       39,590 
                     1,188,047       807,499 
  (2) 投资收益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黑龙江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华富")股利                 1,192       1,170 
可转换贷款之收益                 -       10,965 
投资省电力公司其他输电网项目 
之收益                      -       5,525 
                       1,192       17,660 
  (3) 租金收入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予省电力公司成员之租金收入: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水力发电机组                 3,202       2,921 
办公用房                   1,875       1,434 
发电机组                   8,429       2,413 
输电线路                   5,724       1,175 
                       19,230       7,943 
  (4) 利息收入 
  于本年度,本公司收到省电力公司成员借款的利息收入约为人民币36,177,000元(2000年:人民币27,719,000元);及 
  于本年度,本公司收到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国电东北公司的子公司之一,一家注册经营存款业务的机构)存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989,000元(2000年:人民币604,000元)。 
  (5) 利息支出 
  本公司支付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的借款利息为人民币1,229,000元(2000年:人民币731,000元)。 
  (6) 支付的生产成本、管理费、租金及咨询费 
  华源与省电力公司就租赁发电机组事宜签订了一份协议("该租赁协议”),该租赁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华源向省电力公司租赁两台位于佳木斯发电厂(省电力公司的成员之一,"佳厂")装机容量各为10万千瓦的发电机组,租赁期间自1997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止为期5年("该租期"); 
  ·于该租期内,佳厂为这两台发电机组提供管理服务。华源根据该租赁协议拟定之金额向省电力公司支付生产成本; 
  ·于该租期内,华源根据该租赁协议拟定之金额向省电力公司支付两台发电机组的租金;及 
  ·于该租期内,华源根据该租赁协议拟定之金额向佳厂支付管理费。 
  根据本公司、华源和省电力公司就本公司吸收合并华源事宜于1999年4月1日签定的一份补充协议,本公司在吸收合并华源后,取代其成为该租赁协议之主体,而上述之协议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本公司与省电力公司的成员之一-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华源电力开发”)于2001年1月16日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华源电力开发向本公司提供有关机组检修、管理之咨询服务,本公司按照协议中拟定的金额向华源电力开发支付机组之检修、管理咨询费。 
  本公司于本年度根据该租赁协议支付给省电力公司、佳厂及华源电力开发的生产成本、管理费、租金及咨询费如下: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生产成本                 114,612      18,408 
管理费                   7,225       1,564 
租金                   30,418       6,929 
咨询费                   7,616         - 
                     159,871      26,901 
  7. 税项 
  (1) 所得税的主要组成 
  已于本年度之合并利润表中扣除之所得税(均为当期税项)如下: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所得税                31,109        19,263 
  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于1996年10月16日签发之外经贸资审字(1996)第153号文的批准,本公司的法人地位自1996年10月28日起变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五十年。根据本公司之申请及哈尔滨市国税局开发区分局于1996年12月10日签发的证明,本公司自1997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本公司为注册于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国有关税务法规规定,本公司适用之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15%。2001年度为本公司第五个获利年度,故适用之所得税税率为7.5%。本公司将自2002年1月1日起按15%的标准所得税税率缴纳所得税。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按33%之标准税率缴纳所得税。 
  (2) 所得税调节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会计利润                 306,922       256,601 
7.5%的所得税(2000:7.5%)          22,808       19,259 
33%的所得税                8,301          4 
所得税合计                31,109       19,263 
  (3)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 
  本年度所有因应税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影响并不重大。 
  8. 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是按本年净利润人民币275,645,000元(2000年:人民币237,338,000元),及本年度发行在外的“A”股和“B”股的加权平均股数计1,121,264,960股(2000年:1,026,944,799股,已根据股本溢价转增股本之影响作出调整)计算而得。 
  9. 固定资产 
                                家具、装置 
       房屋建筑物   发电设备     输电线路    及其他设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于2001-1-1   537,924    1,137,387     12,176     40,046 
本年增加    201,310     526,118        -     64,852 
本年减少       -     (37,395)       -      (10) 
于2001-12-31  739,234    1,626,110     12,176    104,888 
累计折旧: 
于2001-1-1    97,960     206,308       291     22,283 
本年提取     42,072      84,725      1,149     12,575 
本年减少       -      (5,021)       -       (5) 
于2001-12-31  140,032     286,012      1,440     34,853 
账面净值: 
于2001-12-31  599,202    1,340,098     10,736     70,035 
于2000-12-31  439,964     931,079     11,885     17,763 

             汽车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于2001-1-1       15,182    1,742,715 
本年增加         4,953     797,233 
本年减少        (1,652)     (39,057) 
于2001-12-31      18,483    2,500,891 
累计折旧: 
于2001-1-1       11,815     338,657 
本年提取         1,922     142,443 
本年减少        (1,222)     (6,248) 
于2001-12-31      12,515     474,852 
账面净值: 
于2001-12-31       5,968    2,026,039 
于2000-12-31       3,367    1,404,058 
  本公司正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由本公司自建及因向国有企业收购电厂而接收之房屋建筑物之房产证的更名手续,该等房屋建筑物于2001年12月31日之账面净值为人民币557,697,946元。惟在履行有关更名手续后,相关之房产方可出售、转让或用作抵押。 
  10. 在建工程 
                 2001-12-31      2000-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增加及年末数           65,349         - 
  11. 联营公司投资 
                 2001-12-31      2000-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投资,按成本          24,000          - 
  有关在中国成立的联营公司之详细情况如下: 
                           拥有权益比例 
名称              成立日期      2001    2000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2001年4月9日     40%     -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投资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12. 长期投资 
                   2001-12-31     2000-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投资,按成本           56,203      23,830 
投资于关联公司的合作项目(注释)     150,000     150,000 
减值准备(注释)             (53,035)     (42,428) 
                    96,965     107,572 
                    153,168     131,402 
  注释: 
  本公司于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的3号发电机组(“哈三3号发电机组”)的长期债权投资系为本公司占哈三3号发电机组6%的产权。 
  本公司于本年度按其在该发电机组相应资产估计份额作出人民币10,607,000元(2000年:人民币10,607,000元)之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以便反映相应资产所提取的折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调整后之长期投资余额恰当地反映了本公司应占该发电机组产权的合理价值。 
  13. 附属公司投资 
  本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下表所列的合并附属公司的会计报表。本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及2000年12月31日所占其权益比例亦列示如下: 
                        所占权益比例 
名称          成立国家     2001年度     2000年度 
绥芬河市龙瑞经贸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99%        - 
绥芬河市华电经贸 
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        -        99% 
  14. 预付款 
                    2001-12-31    2000-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购哈三公司权益之预付款          85,000        -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于2001年8月2日签订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该公司将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之哈三公司40.94%的股权及其于哈三公司之债权投资。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公司向其预付了人民币3,500万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于2001年11月22日签订之《股权转让协议》,华融将其拥有的对哈三公司1.5亿元债权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债转股后形成的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于本公司。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公司向其预付了人民币5,000万元。 
  15. 可转换贷款 
  根据本公司与华富于2001年4月签订之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向华富收购了座落于牡二电厂之7号发电机组(“7号机组”)75%的权益。同时行使了转换权将人民币187,439,800元的可转换贷款转换成其于7号机组25%的权益。 
  16. 商誉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数                    29,275      41,390 
摊销                    (12,115)     (12,115) 
年末数                    17,160      29,275 
  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01-12-31    2000-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银行存款                875,912    1,184,992 
  于2001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有人民币549,769,000元(2000年:人民币640,820,000元)存于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国电东北公司的子公司之一)。 
  18. 短期投资 
                      2001-12-31    2000-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上市投资,按公允价              6,558        - 
  19. 存货 
                     2001-12-31    2000-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煤及燃料                   22,318      18,437 
机械配件及其他                15,510      13,051 
                       37,828      31,488 
  20. 与关联公司之往来款项 
  应收关联公司款均为无抵押、免息及须于要求时偿还。 
  应付关联公司款均为无抵押、免息及须于要求时偿还。 
  21. 股本 
                2001-12-31        2000-12-31 
             股份数目   人民币千元  股份数目 人民币千元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 
“A”股发行予: 
中国法人投资者     312,457,267        257,706,600 
中国个人投资者      82,999,630         60,000,000 
中国机构投资者      22,000,370             - 
内部职工         13,333,333             - 
年初余额        430,790,600   430,791  317,706,600  317,707 
股本溢价转增股本: 
中国法人投资者     187,474,360 
中国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63,000,000 
内部职工         8,000,000 
            258,474,360   258,474       -     - 
增发“A”股: 
吸收合并华源 
中国法人投资者                   54,750,667 
内部职工                      13,333,333 
                          68,084,000   68,084 
增发新股 
中国机构投资者          -         22,000,370 
中国个人投资者          -         22,999,630 
                          45,000,000   45,000 
年末余额        689,264,960   689,265  430,790,600  430,791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之“B”股) 
年初余额        270,000,000   270,000  270,000,000  270,000 
发行予海外投资者 
股本溢价转增股本予 
海外投资者       162,000,000   162,000       -     - 
年末余额        432,000,000   432,000  270,000,000  270,000 
总计                  1,121,265         700,791 
  根据2001年3月19日召开之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2000年末股本总数700,79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6股的比例将股本溢价转增股本。转增股本后本年度股本增加人民币420,474,360元至人民币1,121,264,960元。 
  就分配本公司之资产与利润事宜,“A”股与“B”股享有同等权利。 
  22. 储备 
  (1) 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将其净利润的10%分配予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储备已达本公司注册股本的50%。在符合载于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盈余公积可资本化为本公司的股本,惟资本化后的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不可低于注册股本的25%。 
  (2) 公益金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将其净利润的5%至10%转拨至其不供分派(惟倘本公司清盘解散则除外)的公益金内。公益金须作为员工福利设施的资本性开支之用,而该等设施保留作为本公司的物业。当公益金被使用时,相等于资产成本和公益金余额两者孰低之金额须从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此储备除公司清盘解散外,不可作分派用途。当有关资产被出售时,原从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的金额应予以冲回。 
  (3) 利润分配 
  根据本公司于2002年3月4日通过之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建议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供即将召开的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834       22,469 
提取公益金                14,917       11,235 
建议派发之末期股息(含税): 
“A”股-每股人民币0.12元 
(2000年:每股人民币0.12元)        82,712       51,695 
“B”股-每股人民币0.12元 
(2000年:每股人民币0.12元)        51,840       32,400 
                     134,552       84,095 
  (4) 本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反映 
  法定盈余公积及公益金的提取已在本集团本年度之合并会计报表反映。建议派发之股息未在本集团本年度之合并会计报表反映。 
  23. 银行贷款 
                   2001-12-31       2000-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 
一年以内                135,520        289,500 
第二年                  42,000           - 
第三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90,000           - 
                    267,520        289,500 
分类为流动负债的部分          (135,520)       (289,500) 
非流动负债部分             132,000           - 
  于2001年12月31日,所有银行贷款均为无抵押、带息,其年利率为6.21%的商业贷款利率,所有银行贷款均由省电力公司提供担保。 
  24. 合并现金流量表附注 
  (1) 税前利润与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的调节表: 
                    2001年度       2000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306,922        256,601 
调节项目: 
折旧                  142,443        103,122 
投资减值准备               12,048         10,607 
商誉摊销                 12,115         12,115 
投资收益                 (2,392)        (18,860)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206)           - 
出售投资净收益                -        (14,500) 
利息支出及其他财务费用          47,060         35,186 
营运资本变动前之营业利润 
预付款项、押金及 
其他应收款之减少/(增加)         (8,930)         5,676 
存货之增加                (6,340)        (1,183) 
应收关联公司款之减少/(增加)       139,245        (121,793)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之增加        26,082         3,695 
应付关联公司款之减少          (13,917)        (26,517) 
支付之所得税              (25,616)        (25,961)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628,514        218,188 
  (2) 年内筹资变动分析 
             股本(包括      银行贷款     少数股东 
             股本溢价)      人民币千元    权益 
             人民币千元 
年初余额         2,054,386       289,500       931 
筹资活动之现金净流出       -       (21,980)       - 
注销一间子公司                           (931) 
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50 
少数股东应占之利润                         168 
年末余额         2,054,386       267,520       218 
  (3) 不涉及现金流量的主要交易事项 
  于本年度,本公司将人民币187,439,800元的可转换贷款转换成其于7号机组25%的权益。 
  于本年度,本公司将其拥有之位于哈尔滨热电厂的4台2.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净值人民币32,373,000元)作为出资投入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承担事项 
  于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下列资本承担: 
                     2001-12-31    2000-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惟未拨备: 
- 收购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于 
哈三有限公司40.94%的股权 
及应收款项                 2,215,000        - 
- 收购华富于哈三有限公司7.89%的股权     120,000        - 
- 收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于 
哈三有限公司之人民币1.5亿元 
的可转换债权                 105,530        - 
- 牡二电厂供热工程改造项目          488,420        - 
- 收购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51%之股权     25,000      25,000 
- 收购7号机组75%之权益               -     600,000 
                      2,953,950     625,000 
已批准惟未签约: 
- 成立一间发电公司                 -      24,000 
                      2,953,950     649,000 
  于2001年12月31日,租赁期不少于1年的不可撤销租约需承担之最低租金支出如下所列: 
                  2001-12-31      2000-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到期              14,000        28,000 
二至五年到期                -        14,000 
                    14,000        42,000 
  26. 退休福利及住房福利 
  根据中国的有关国家法规规定,本集团参与一项固定供款退休计划。所有员工均享有相等于其受雇期间至退休日该地区平均工资之固定比率作为其之养老金。本集团须根据雇员所在地区上年平均工资的19%及22%向指定的保险机构缴纳退休保险金。本集团无义务支付上述以外的退休福利。 
  根据中国的有关国家政策及法规的规定,本集团及其员工须按员工薪酬及工资的比例向公积金中心管理之住房公积金各自支付供款。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向住房公积金作出供款为人民币6,666,000元(2000年:人民币1,278,000元)。除向住房公积金作出供款外,本集团并无提供额外住房福利予员工。 
  27. 国际会计准则之调整对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 
               净利润           净资产 
           2001年度    2000年度  2001-12-31   2000-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法定账目列载  281,644    228,216   2,887,786   2,740,694 
按国际会计准则 
调整影响之净额     (5,999)     9,122    176,843    132,385 
重列后        275,645    237,338   3,064,629   2,873,079 
  28. 金融工具 
  (1)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受市场风险的影响,其中主要为利率的变动。本集团未将金融衍生工具用于交易。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之计息贷款的利率变动。 
  信用风险 
  因交易方未能履行本集团之金融工具合约条款而引致之信用风险通常仅限于交易方义务超过本集团义务之数额。本集团通过仅与拥有高信用评级的交易方进行交易来尽量减少信用风险。 
  (2) 公允净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计公允净值与其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 
  (3) 信用风险 
  本集团之最大信用风险(不考虑之收取的抵押品或其他抵押物的价值)来源于交易对方未能履行其于2001年12月31日存在之义务而导致于资产负债表日所确认的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减少。 
  (4) 集中信用风险 
  当由于经济、行业或全球因素而导致本集团之交易方遭受类似于本集团之信用风险影响,并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时,集中信用风险便会出现。如附注6所载,本公司所有的营业收入均来源于在中国黑龙江省内经营电力的关联公司。本集团之集中信用风险来自于大量应收在中国黑龙江省内经营的电力关联公司的款项。 
  29. 核准会计报表 
  本合并会计报表已于2002年3月4日经董事会核准。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郑宝森、总会计师郝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利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葛明、杨俊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 年3 月6 日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期末数 
                    母公司       合并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875,266,325.75   875,912,285.25 
短期投资         (2)    6,558,820.98    6,558,820.98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关联公司款      (5)   191,722,275.77   229,381,781.07 
其他应收款        (4)    13,343,267.81    13,343,267.81 
预付账款         (3)    3,859,402.00    3,859,402.00 
应收补贴款 
存货           (6)    37,828,088.78    37,828,088.78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128,578,181.09  1,166,883,645.89 
长期投资:        (7) 
长期股权投资            101,843,526.54    80,202,834.16 
长期债权投资            96,965,000.00    96,965,000.00 
预付长期投资款           85,000,000.00    85,000,000.00 
长期投资合计            283,808,526.54   262,167,834.16 
固定资产:        (8) 
固定资产原价           2,500,874,714.98  2,500,890,834.98 
减:累计折旧            512,161,782.16   512,162,967.46 
固定资产净值           1,988,712,932.82  1,988,727,867.52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1,988,712,932.82  1,988,727,867.52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9)    65,349,173.00    65,349,173.00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2,054,062,105.82  2,054,077,040.52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0)   12,181,331.27    12,181,331.27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2,181,331.27    12,181,331.27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3,478,630,144.72  3,495,309,851.84 

资产                      年初数 
                  母公司         合并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83,862,359.70   1,184,991,568.08 
短期投资                   -          -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关联公司款         350,818,330.47    368,626,719.56 
其他应收款            3,241,506.34     3,261,560.93 
预付账款             5,012,619.23     5,012,619.23 
应收补贴款 
存货               31,488,202.90    31,488,202.90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574,423,018.64   1,593,380,670.7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15,983,529.57    23,830,000.00 
长期债权投资          295,011,800.00    295,011,800.00 
预付长期投资款 
长期投资合计          410,995,329.57    318,841,800.0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742,679,111.24   1,742,714,814.90 
减:累计折旧          378,450,620.21    378,450,620.21 
固定资产净值         1,364,228,491.03   1,364,264,194.69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1,364,228,491.03   1,364,264,194.69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          -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1,364,228,491.03   1,364,264,194.6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20,779,918.07    20,779,918.07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20,779,918.07    20,779,918.07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3,370,426,757.31   3,297,266,583.46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日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    附注五         期末数 
                   母公司       合并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2)   53,935,112.43   53,935,112.43 
预收账款 
应付工资               741,263.48    741,263.48 
应付福利费             2,015,26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