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航控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2018-11-23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海
航控股”)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2148 号”批复核准。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
债券(第五期)为本次核准的 5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第五期发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4
亿元(含 14 亿元)。本次债券已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完成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 5 亿元;
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完成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 8 亿元;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完成第三期
发行,发行规模 15 亿元;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完成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 8 亿元。
   2、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14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
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发行数量为 14,000,000 张。
   3、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
末的净资产为 735.11 亿元(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本期债券上市
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 31.55 亿元(2015 年度、2016 年
度及 2017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算术平均值),预计不
低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公司净资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等
各项指标,符合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4、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
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
期债券。
    6、 本期发行不设基础发行规模,如无申购量则取消发行。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
                                          2
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确
定。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
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
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
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本期债券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
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
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
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
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
舍五入计算到 0.01%)。
   7、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7%-8%,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
根据利率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敬请投资者关注。
   8、 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 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 手(1,000 万元),
超过 10,000 手(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
的除外。
   10、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
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11、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
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
另行公告。
   13、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
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有关本期发行的相
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 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4
                                 释        义
本发行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海
                           指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航控股、海南航空

                                根据发行人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
本次债券                   指   证监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人民币50亿元(含人民币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
                                债券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
本期债券                   指
                                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华菁 指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 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指   华菁证券和华福证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中证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诚信


                                       5
                                在登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
   合格投资者              指   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6
一、     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
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人民币 50 亿元),分期
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五期发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4 亿元(含 14 亿元)。
本次债券已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完成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5 亿元;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完成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 8 亿元;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完成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 15
亿元;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完成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 8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
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债券。
    5、发行方式:具体定价和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
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
果确定。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
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
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重置日不可得,
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本期债券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
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

                                         7
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
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
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9、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
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10、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
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
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
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
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5 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付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
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付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
息中计算利息。
    11、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
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12、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
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
资本。
    13、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4、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
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
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
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a)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
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8
    (b)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
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
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
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和《关于印
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 号),发
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
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a)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
回条件;
    (b)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
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
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
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
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5、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发行人将本期债
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
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17、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1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

                                        9
    19、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
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
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1、本金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2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
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3、担保情况:本期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5、牵头主承销商: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26、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簿记管理人: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28、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2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30、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31、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A,符合进行
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
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有息债
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龙华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21131001040025207
    3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

                                      10
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18 年 11 月 23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8 年 11 月 26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日
       T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签订
2018 年 11 月 27 日
                                                  《网下认购协议》
                        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2: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1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8 年 11 月 28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

程

二、    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7%-8%。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
 在 2018 年 11 月 26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
 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11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手(100 万元),并为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
新增认购需求;
    (7)每家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
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1 月 26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将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公司授权的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下述传真号码,下述传真号码为本期发行的唯一有效传真。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21-6015 6758、021-6015 6759
      咨询电话:021-6015 6655
      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相关文件扫描件至 HJ_DCM@huajingsec.com,投资者填写的《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
 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
 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 年11 月27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

                                          12
三、     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14 亿元)。
       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1,000 万
元)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一合格投资者
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1 个交易日,即发行日 2018 年 11 月 27 日(T 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
 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
 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1 月 26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
 网下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海南航空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配售与缴款通知书》(以
 下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4、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1 月 26 日(T-1 日)14:00--16:00
 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A、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公司授权的部门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B、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
 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经公司授权的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13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
       D、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上述
资料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
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
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
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
合格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
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
配售;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
到满足。经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
整。
   (七)缴款
       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T 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
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
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8
年 11 月 27 日(T 日)12: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
资者全称”和“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认购
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或邮件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行外滩支行营业厅
       账户号:1001262119213317890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2290026210

                                         14
       票据交换号:022621
       开户行联系人: 朱嘉铭
       联系电话:13817875683/021-63218975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 2018 年 11 月 27 日(T 日)12:00 前向主承销商指
 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
 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    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    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
 参见《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
 明书》。
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启发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联系人:刘松坤
       电话:0898-66739860
       传真:0898-66739960
       (二)牵头主承销商: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名称: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威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575 号虹口 SOHO2501、2502、2503、2505、2506、
 2507 室
       联系人:张晓雯、郝彬、郭松磊
       电话:021-60156666
       传真:021-60156733

                                         15
(三)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8 层
联系人:施屹
电话:021-20655300
传真:021-20655300


(以下无正文)




                                 16
 附件一: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经公司授权的
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
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
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3、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品种:3+N 年期品种
                                    (利率区间:7%-8%)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公司授权的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后,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
公章或经公司授权的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
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T-1 日)14:00 至 16:00 间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
人处,申购传真:021-6015 6758、021-6015 6759,申购邮箱:HJ_DCM@huajingsec.com,咨询电话:
021-6015 6655。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

                                             20
无比例限制);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
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
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
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
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
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
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
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
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
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
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
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
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1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需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业务专用章)传真
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
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
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
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
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
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
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
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
益等);

   (G)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
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机构名称:

                                                             (盖章)
                                           22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
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
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
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
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
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
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
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
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
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
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
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




                                      23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

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

   2、申购利率应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申购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
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上限为140,000万元(含140,000万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
购需求。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
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10                                     1,000

                    4.20                                     2,000

                    4.3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8,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但高于或等于 4.2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0 万
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20%,但高于或等于 4.1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
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