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2014-03-26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
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上海振华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中交财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 2013 年 12 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1 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 B 座 16 层 1603-1609
法定代表人:傅俊元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1H211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6042159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071677369
注册资本:35 亿元人民币,其中:中交集团出资 17,500 万元,
占比 5%;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32,500 万元,占比 95%。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
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
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公司章程、各项管理
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公司章程》确定了成立公司的基本原则,
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确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进行界定,规范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对经
营管理机构管理模式进行规定,强调了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的重要性。
建立了公司授权管理基本体系,使公司内部形成各级岗位有职有权、
职权相称、权责对等,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精简高效的工
作氛围。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
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
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
两个专业委员会,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经营层
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各委员会及公司各部门职责如下: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董事会授权
下的日常风险管理职能,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
接向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状况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
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公司跨部
门的重大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协调和处理;审议公司风险管
理的总政策、程序等。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进行审计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权限为:
(1)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2)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之间的沟通;(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4)审查公司的内控
制度;(5)就董事会会议提案中涉及委员会职责的内容进行预审;(6)
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贷审查委员会是财务公司成立的专门的信贷审议机构,对经营
层负责。信贷审查委员会由 7 人组成,主要负责审议公司信贷政策、
信贷业务发展战略、信贷客户准入标准、信贷业务授信管理等方面的
重大事项;审议公司年度信贷计划、信贷资产质量、信贷业务风险和
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根据规定,审议需报贷审会审查的
各项信贷业务;审议新增业务品种;审议风险度发生重大变化的信贷
项目的补救方案;审议资产处置方案、不良资产重组及重大诉讼案件
等各项资产保全业务;审议不良贷款清收及管理情况报告等;审议总
经理认为有必要提交贷审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负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文件的起草等会
务组织及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落实和督办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
公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综合协调、公关外联、
保密、治安保卫、信息化建设、后勤服务及车辆管理(车队职责另制);
负责公司人才资源管理与开发、员工录用、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社
会保险、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外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公
司党务、纪检监察、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统战
和工会、共青团工作。
结算业务部主要负责吸收存款,办理结算业务;计算、支付存款
利息,核收贷款利息;负责办理各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账户开、销
户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财务公司会计业务印章、凭证、系统密钥的
管理工作;负责与成员单位、人民银行、商业银行进行会计结算工作
的协调和沟通,及时解决财务公司结算业务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负责制定公司结算业务发展规划和操作规程;组织有关结算办法和操
作规程的实施;参与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信贷业务部负责建立公司信贷业务体系,落实国家和公司的信贷
政策,制定和完善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负责授信业务客户的营销维护、授信调查申报、客户评级工作;负责
授信发放工作,调查、办理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委托贷款、金融
租赁业务、票据业务、担保、保理业务及相关的金融信贷业务;负责
授信业务贷后监控、临期管理工作,监督贷款的使用,审核并负责贷
款本息的回收;负责信贷业务统计分析、报表编制、业务报告及档案
的归集管理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参与
制定公司信贷计划;参与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计划财务部负责按照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制定和执行公司的
会计制度、税务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办理
费用报销,发放工资、奖金;负责公司税务工作,办理申报及税款缴
付;负责公司制定资金计划,办理资金调拨及金融同业等相关业务;
组织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对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并
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公司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利率
管理,控制资金风险和资金成本;负责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监测和调
控资产负债比例各项指标;负责编制和报送公司年度、季度、月度财
务报表,负责向上级单位及工商、税务等外部监管机构报送相关统计
数据;组织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公司财务和融资
顾问业务;办理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业务。
金融发展部负责中国交建的金融股权管理,落实中国交建金融股
权管理政策,制定和完善金融股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负责开展财务公司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负责开展金融创新业务研
究,提出方案建议,供公司决策,执行财务公司经批准的金融股权投
资、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及相关金融创新业务;负责制定金融
发展部业务规划和操作规程。
信息技术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国资委及中国交建有关
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公司信息化发展战
略、信息系统规划方案、年度计划,并组织开展相关建设工作;负责
制定公司信息化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
推动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
立项、开发,完成系统测试、验收和投产工作;负责公司信息化基础
设施及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使用管理;负责公司 IT 资产管理,
包括 IT 资产的预算、购置计划及相关设备、软件的调配管理;配合
集团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与推广工作。
风险管理部负责设计内部控制体系,组织、督促各业务部门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组织研究和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风险评价标准、
风险评估技术和相关管理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风险控制计划;对公
司资产质量进行动态的实时监控,组织资产风险分类工作;审核公司
其他业务部门草拟的涉及风险管理的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
施授信审查审批工作;对提审信贷审查委员会的授信业务进行尽职调
查,形成上报意见;负责公司客户的内部信用评级检查及对各项授信
业务的风险审查工作;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和信贷审查委员会日常工
作;按规定向监管机构和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报告公司风险管理情况,
并组织贯彻监管机构和管理层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风险
管理和合规性检查;负责法律事务与外部监管合规、报送事务。
审计稽核部负责制定内部审计程序,组织稽核审计工作,落实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审查评价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和管理情况,
及时进行分析、反馈和监督;开展后续审计,监督整改情况,对审计
项目质量负责,做好档案管理;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和会议组
织等相关工作。
2、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
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建立风
险管理部和审计稽核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业务
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
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
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1)建立结算业务内控制度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
定了《中交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结算管理办法(暂行)》、《中交财务有
限公司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人民币存款业
务管理办法》、《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业务制
度及操作流程,明确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
效控制业务风险。
(2)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在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银监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及时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企业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业务系统网上
提交指令及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
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结算业务部设有
经办岗、复核岗,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为降低
风险,财务公司将预留印鉴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其带出单位
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1)建设信贷业务内控制度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包括《中
交财务有限公司授信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综
合授信管理办法》、《中交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
交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同
时为有效控制授信业务风险,财务公司对相关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
流程。
(2)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机制
财务公司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贷
款的决策者是公司信贷审查委员会,风险管理部承担贷款审查职责,
信贷业务部负责贷款的经营和管理。财务公司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
由公司信贷业务部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依据借款人的信用
等级和资金需求,确定对借款人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受理借款人信贷
业务申请后,组织贷款调查,判断借款申请是否符合授信使用条件。
风险管理部对借款申请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贷款相关信息进行全
面分析,向信贷审查委员会提交审查意见。信贷审查委员会对借款申
请事项做出审批决议。风险管理部和信贷业务部分别监督和执行信贷
审查委员会的审批决议。由公司信贷业务部负责落实贷款条件。
(3)贷后检查
财务公司制定了《中交财务有限公司资产质量风险分类管理办
法》、《中交财务有限公司贷后检查管理办法》等办法,信贷经办人员
需随时掌握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按时提交检查报告。公司信贷业务
部负责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信贷风险监管与预警等
工作。
3、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稽核监督制度,设立了在公司董事会直接领导
下、依法独立行使稽核监督权、并向董事会报告的内部审计部门——
审计稽核部,并建立了包括《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稽核业务管埋办法》、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
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审计稽核部负责内部稽核业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方针政
策、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财务公司各部门的业务经营管理活
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核实和评价,规范经营行为,
防范金融风险,保证财务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4、信息系统控制
为保证财务公司的安全、稳健、高效运作,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关
制度,并引进了软通动力公司开发的核心业务系统,涵盖了结算、信
贷、票据、报表以及其它系统对接平台。
财务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能够对资金结算业务、信贷业务、电子
单据管理等关键业务风险点进行控制,部分风险由系统自动识别。具
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的各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信息系
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财务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作人员
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风险控制贯穿在各类业务、各个
部门、各个岗位、各个操作环节上,对信息系统的职能权限、操作规
程、网络安全和日志数据都有严格的控制,对操作环节、系统环节、
决策环节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监控。过程控制包含账户余额动态监
控,支付控制等功能。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
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
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
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止 2013 年底,财务公司资产规模达到 185.67 亿元,累计投放
信贷资金 17.79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8038.64 万元,净利润 6028.98
万元。财务公司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
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
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
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未发生存贷款业务。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
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银监会令 2006 年第 8 号)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
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目前风险可控。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