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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忠
实、勤勉、尽责的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全面关注公司持续发展,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召开的董事会会
议等,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广大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均为企业管理、金融财经、财务会计或法律
等领域的专业人士。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人数的
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范
要求,具备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支撑的能力。此外,我们严格遵
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 3 次。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对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亲自或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了 2021 年度全部董事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充分发挥各自在专业领域的职业水平和从业经验,
重点针对重大经营决策、结构调整、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规范、
内部控制实施等事项进行认真的审阅和严格的把关。
    (二)独立董事对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未对公司的各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
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
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发表了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将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管理作为重点关注的事项
之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上述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整体提升,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
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交易合理
性、合规性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
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无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情形属于正常交易而形成的经营性往来,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2021 年公司聘任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其在审计
过程中能够遵循相关的客观性及独立性原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
为:2021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符合要求。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2021 年,为鼓励公司股东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提振股东信心,树
立公司积极正面的资本市场形象,结合 2021 年度公司业绩表现,拟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268,353,501 股为基数,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5 元(含税)。公司 2021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恪尽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专项培训。为使决策更加科学
合理,通过会谈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董职责,在会前对
所需要提请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均作充分的了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
席董事会,关注公司发展,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独立
履行职责,在事先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参与公司决策,对所议事项进行
了独立客观判断,表达明确的意见,对多项议案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
见和建议,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投出赞
成票,维护了公司广大股东的整体利益。
    2022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白云霞、赵占波、张华、盛雷鸣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