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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3-3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以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和义务,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杜莹芬女士、
    黄速建先生(2022年11月任职期满已离任)、黄显荣先生及
    额尔敦陶克涛先生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人士杜莹芬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全
    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向新疆中部合盛硅业
2022.1.17    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报废的议案。
             1.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全年业
             绩公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3.24    3.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对 2022-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上限进
             行补充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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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4.27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之中
           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2022.8.30
           2.审议关于公司对 2022-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上限进
           行补充预计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10.27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我们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
    关材料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我们对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审计期间,我们就重要会计问题和重
    要审计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
    通;认真督促年审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出具恰当的
    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审计证
    据充分、适当,审计内容充分、完整,关注了重点审计事项;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
         (三)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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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
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我们在仔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的基础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作用,督查公司落实
相关要求。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评价情况,
使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向规范化、持续化方向不断进步。
       (五)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的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
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
项职责。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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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在健全和完善内控
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
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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