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凯马B:法律意见书2021-01-15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⒛口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 :恒 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 《公司法 》)、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 《证券 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 》(以 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口
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 》)以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 规和规章

的规定 ,上 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本所 )接 受恒天凯马

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 )委 托 ,指 派本所仇非律师 和姜唯

律师 (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 席 了公司于⒛ 21年 1月 14日 下午在 上

海市 中山北路 1958号 华源世界广场6楼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⒍3会

议室召开 的⒛ 21年 第 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并 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 、 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审议事项 以

及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依 法进行见证 。

    本 所律 师 己 审查 了公 司提供 的召开本 次股 东大会 的有关文

件 ,并 听取 了公司就有关事实和行为 的陈述和说 明 。公司 己向本

所及本所律师承 诺其所提供 的文件和所作 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 整 、

真实和有效 的 ,无 任何隐瞒 、疏漏 之处 ,并 据此 出具法律意见 。

    本所 同意公司将本 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 会 的法定文件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随同其他文件 一 并公告 ,并 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现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




本所律师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 及其他相关事项依 法 出

具并提供如下见证意见          :




     一 、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序

     经核查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召开 。关于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 ,公 司董事会 己于⒛ 20年 12月 30日 在

 《上 海 证 券 报 》、 《香 港 商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 sse。 ∞m。 Gn)上 发布 了 《恒 天凯马股 份 有 限公司关于 召开

⒛21年 第 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以 下简称 《股东大会 通知》)

予 以公告 ;在 《股东大会通知 》中,公 司列 明了本次股东 大会 的

召集人 、召开 时间 、召开地 点 、 审议事项 、召开方式 、 出席对象

以及登记事项等 ,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也 己依法充分披露 。

     经核查 ,本 次股 东大会按照 《股东大会 通知 》采取现场投票

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其 中现场会议于 ⒛ 21年 1月 14日

1⒋ 00在   上 海市 中山北路 1958号 华源世界广场6楼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

公司⒍3会 议室召开 ,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 1月 14日 ⒐15-9∶ 25,9∶ 30-11∶ 30,13∶ 0O-15∶ 00;

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 台投票 的时间为 ⒛ 21年 1月 14日 ⒐15-15:00。 参

加会议 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 人就 《股东大会 通知 》所列 明的审议事

项进行 了审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 的实际时间 、地

点和 内容与 《股东大会 通知》的内容一致 。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 为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通知 的时间 、方式 以

及通知 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 则 》和 《公

司章程 》的要求 ,本 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 法律 、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

     二 、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

     根据公司提供 的股东名册 、本次股东大会 签名册 ,经 本所律

师核 查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和代 理人 共计 辊 人 ,代 表 公司

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为 143,616,489股 ,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 数 的

22.4401%。

     本 所 律 师认 为 ,出 席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人 员 资格 和 本 次会 议 召

集 人 资格 符合 《公 司法 、《股 东大会 规则 》和 《公 司 章程 》 的规

定 ,有 权对本 次股 东大会会 议 的议案进 行 审议 、表 决 。

     三 、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表 决方 式 、表 决程序 和表 决结果

     经 见 证 ,本 次股 东大 会 会 议 的表 决按 照法 律 、法 规和 公 司 章

程规定 的表 决程序 ,采 取 现场 投票和 网络 投票相 结合 的非累积投票

方 式表 决 ,表 决票 经监 票 人 负责清 点 ,并 由计 票 人 负 责计 票 ,总

计 票人 当场 公布表 决 结果 。会 议通知 中列 明的议 案 获得 本 次股 东

会 议 审议通 过 ,关 联 股 东 已 回避 表 决 。在 审议影 响 中小 投 资者 利

益 的重 大事 项 时 ,会 议 己对 中小 投 资者 的投 票情 况 单独 统计 并 予

以公布 。本 次股 东大会 会 议 没有对会 议通 知 未 列 明的事 项进 行表

决 。 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 东或委托代 理人对 现场投票结果没 有提 出异

议 。上证 所信 息网络有 限公司提供 了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结果统计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表。

    本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臬符合有关 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合法有效 。

       四、结 论意见

    综 上 所述 ,本 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

序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 召集人资格 ,本 次股东大会 的

审议事项 以及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 》、《证

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和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本 次股 东大会

做 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 正本 四份 。
 (以 下无正文 )
             恒 天 LJl马 股份有 限公 I刂 ⒛21年 第 工 次临时股 东人会之法律 忐见书



 (本 页为 上 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天凯马股份有 限公司⒛21年

第 二 次 临时股 东大会 之法 律意见书签字页 ,无 正文 。 )




                                            上 海 市通




                                            负 责 人 :陆 建                   律师




                                            见证 律师 :仇 非                律师
                                                                                        慨
                                                                                        弗
                                                                           翩
                                            见证 律师 :姜 唯                律师




                                                                 二 ○二一年 一 月十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