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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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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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001
2、每股净资产(元) 0.6238
3、净资产收益率(%) 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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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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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关于B股连续跌停的澄清公告,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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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ST物业B”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停限制,公司现声
明如下: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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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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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30,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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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6日在深圳国贸大厦42层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1、在本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中,本公司下属采取权益法核算的外商投资企业---深圳物业吉发仓储有限公司根据财会[2002]5号文,从2002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追溯调整200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7,099,246.62元。本公司相应调整200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549,623.31元。
2、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
"海艺公司"案已在2000年度报告、2001度报告、2002年中报披露,本公司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经本公司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对该案再审审查。根据再审决定,深圳中院在本公司提供财产提存后,停止了该案的执行。目前该再审案件还在审理之中。
公司会计报表附注5.24所述,公司核销了长期挂帐无法支付的款项4,391,511.18元,并转入资本公积;根据深规土[2001]314号文,公司将以前年度预提的无需支付的"国贸广场二期"以及"嘉宾花园"等项目的土地增值费27,147,830.81元转入资本公积,导致公司净资产增加31,539,341.99元。
二、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3,462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898万元,截止2002年末,未弥补亏损累计60,436万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2002年度弥补亏损方案;
六、2002年度各项准备金计提方案;
七、2003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八、变更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原因,赵宁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杨顺成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杨顺成简历见附件一)
九、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目前董事人数9人,其中独立董事1人(会计专业),按照规定,尚需增补2名独立董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提名姜长龙先生、孔雨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二人简历见附件一)
十、变更2002年度会计师所情况的报告;
十一、拟聘2003年度会计师所的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聘用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A股)、香港华融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2003年度境内、外业绩审计工作。
十二、修改《章程》的议案;
〈一〉、(原文)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修改为: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条)
〈二〉、增加条款: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条)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三〉、(原文)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修改为: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九、三十条)
〈四〉、(原文)第七十二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增加内容:
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三条)
〈五〉、(原文)第七十六条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修改为: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六〉、增加条款:
本公司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本公司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集中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当选董事所获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半数。(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累积投票制操作指引》一、三)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七〉、(原文)第一百零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增加第(五)款:独立董事提议时。
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议题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联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的要求时,董事会应予采纳。(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六条)
〈八〉、(原文)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如有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增加第(五)款内容。
〈九〉、(原文)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董事会会议记录为永久保存。
修改为: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董事会会议记录为永久保存。(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七条)
〈十〉、增加条款:
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根据有关法规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二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八条)
〈十一〉、(原文)第一百三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增加一款内容:
(七)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七条)
〈十二〉、增加条款: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五条)
〈十三〉、(原文)第一百三十八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修改为: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监事会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六条)
十三、核销待处理固定资产的议案;
十四、200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
1、本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03年5月23日上午9:30在深圳国贸商业大厦35层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一至五项、八至十二项议案以及监事会报告。
2、出席会议对象:
截至2003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二)。
3、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④登记时间及地点:5月19日至22日工作时间于深圳国贸大厦42层4206室或会前半小时现场登记。
⑤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19日
附件一:杨顺成先生、姜长龙先生、孔雨泉先生简历
杨顺成,1948年生,大专学历。有二十年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经验。历任深圳市建设集团龙珠开发部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房地产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姜长龙,1965年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有十三年国家机关、企业金融证券管理经验。曾在国家计委、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从事财政金融、证券方面业务工作,在深圳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先后任总裁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国信证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孔雨泉,196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英国WARWICK大学法学硕士。有十二年地方证券管理机关管理经验。历任深圳人民银行证管处副主任科员、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上市公司监管处副处长,现任中山证券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签字: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分证号码:受委托人身分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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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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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2002年年度报告获股东大会通过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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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23日召开,会议通过了2002
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告、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2年度报告、
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修改公司章程、2002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聘用情况的报告、聘用200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杨顺成当选为公司
董事、选举姜长龙、孔雨泉为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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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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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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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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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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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142
2、每股净资产(元) 0.875
3、净资产收益率(%) 16.24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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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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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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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002
2、每股净资产(元) 0.8755
3、净资产收益率(%) 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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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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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重大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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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4年3月31日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裁
定书》,内容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长春交行的申请,以公司未履
行为金田公司担保债务一案为由,查封了公司开发的《俊峰丽舍》
169套在建房产的产权。查封期限从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至二○
○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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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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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股价异动之风险提示,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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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4年2月12日,公司股票 “ST深物业”(000011)、
“ST物业B”(200011)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停限制,公司现声
明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
与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查询,截至目前,深圳市建设
投资控股公司未与任何企业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进行接洽,也未签署
任何意向书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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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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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物业(000011)、深深房(000029)和深纺织(000045)等上市公司临时停牌公告 ,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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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媒体刊登了有关ST深物业(000011)、深深房(000029)和深纺织(000045)拟进行重大股权变更的信息,上述公司将于2004年2月10日刊登有关公告,经公司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8.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4年2月9日停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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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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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关于公司在市属国有企业调整改组计划中有关事宜的公告,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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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6日,深圳市政府召开“市属国企改革与发展工作会
议”,将公司列入国有资本整体退出改组计划,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深
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就此表示:下一步建设控股公司将根据深圳市
国企改革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未与任何企业就公司
股权转让事宜进行接洽,也未签署任何意向书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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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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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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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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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关于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澄清公告,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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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发表某证券公司的股评性文章,提到公司大股东深
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已与多家企业深入接洽。
公司立即就此事与大股东进行了查询,根据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
的答复,截至目前,未与任何企业就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进行接洽,也未签署任何意向书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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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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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股价异动之风险提示,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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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4年2月4日,公司股票“ST深物业”已连续三个交易日
达到涨停限制。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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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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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关联交易,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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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3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福民大厦”裙楼的
6837.24平方米房产出售给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
此项交易属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因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
东大会的批准。
二、会议一致通过于2003年度12月18日上午9:30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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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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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参股子公司破产还债事宜的进展情况,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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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7日,深圳旭通达拍卖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国贸物业管理公司的债务人深圳罗湖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资产举行了
公开拍卖会,最终以人民币7350万元竞拍成交。
公司的实际债权受偿效额待酒店破产清算程序完成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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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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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1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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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43
2、每股净资产(元) 0.638
3、净资产收益率(%) 2.24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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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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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签署重大经营性合同,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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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前与招商银行在深圳签署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将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福民大厦裙楼一层商层(建筑面积
2611.25平方米,商业用途)以及福民大厦裙楼一层书店(建筑面积
240.09平方米,配套商业用途)共计建筑面积2851.34平方米的物业
出售让给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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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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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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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5月26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由田承刚董事长主持,经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物业集团总部工资改革试行办法》;
三、确定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
(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定于2004年6月28日(周一)上午9:30在深圳国贸商业大厦35层。
(二)股东大会议题
1、审议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及以下3、4、5议案内容详见2004年4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之公司年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
3、审议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3年度报告;
5、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7,70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0,436万元,本年度尚有累计未弥补亏损52,736万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200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年度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6、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议案内容业经2003年8月13日于本公司指定媒体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载明。)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公司《章程》关于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规定,拟对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作出修订:
①原文: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修改为: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公司在股东大会上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②原文: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增加内容:
(一)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三)本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布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与被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四)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③新增加第三十七条至四十一条内容:
第三十七条 董事选举的投票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为保证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人数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三十八条 所投票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数不能超过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人数,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监票人和点票人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情况,以保证投票的公正、有效。
第三十九条 征集人在投票委托书中或本公司在制作选举董事、监事的投票表格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使投票表格的设计有利于股东正确地进行投票,并在显著位置提示投票人注意上述事项。
第四十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位当选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
第四十一条 对不够票数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仍不够者,由下次股东大会补选。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的银行贷款、融通资金工作,有效控制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2003年12月18日通过了关于融通资金对外担保的管理规定,并已相应公告,现将此内容添加至本公司《章程》,特此提出《章程》修订案。
8、审议聘用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2004年度拟继续聘任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A股审计师、香港华融会计师事务所担任B股审议师。
9、审议《物业集团总部工资改革试行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规定,本公司相应调整了原有的《年度薪酬暂行办法》,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纳入集团总部工资方案中。
10、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提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简历见附件一):
董事:田承刚、方一兵、郭元先、王慧敏(女)、李真、查生明、杨顺成、何文华(员工代表);
独立董事:张建军、姜长龙、孔雨泉
11、选举新一届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曹子杨、童庆火、刘家科(不包括员工代表)(简历见附件二):
(三)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候选人资格的意见
本人张建军、姜长龙、孔雨泉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实,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2004年6月21日(周一)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五)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④登记时间及地点:6月24日至25日工作时间于深圳国贸大厦42层4206室或会前半小时现场登记。
⑤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玉梅 董巍
电 话:82211020
传 真:755-82210610
(七)备查文件
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相关议题信息披露资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5月28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承刚,男,1953年生,研究生文化,高级经营师,高级政工师。有三十余年国家机关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经验,曾任珠海市市委委员、外经贸委主任、党委书记,珠海贸促会、商会会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人大代表、中国青年总裁协会理事。
方一兵,男,1961年10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有二十余年商贸、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市免税商品集团新鸿利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郭元先,男,1952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有二十余年部队服役经历,转业前担任空军司令部军训部地面部队处处长;1994年起在中国南方证券公司工作,曾任副总裁、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王慧敏,女,1967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有十三年企业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工会女工委主任,现任人力资源部经理,本公司董事。
李 真,男,1963年生,高级工程师,双学士。有二十年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副主任、综合部经理、工业一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助理、办公室主任。
查生明:男,1948年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有二十余年的政工行政管理、人事管理、企业经济管理经验。曾任本公司人事处处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顺成,男,1948年生,大专学历。有二十年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经验。历任深圳市建设集团龙珠开发部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房地产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何文华,男,1945年生,有三十余年的企业工会、政工、行政管理经验,曾任本公司政工办副主任、纪检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工会主席。
独立董事:
张建军,男,1964年生,博士,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有十七年高等院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经验,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深圳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深圳市企业资信评级委员会副主任、《资信评估》杂志副主编,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长龙,1965年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有十三年国家机关、企业金融证券管理经验。曾在国家计委、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从事财政金融、证券方面业务工作,在深圳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先后任总裁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国信证券副总经理、大通证券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华西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独立董事。
孔雨泉,196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英国WARWICK大学法学硕士。有十二年地方证券管理机关管理经验。历任深圳人民银行证管处副主任科员、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上市公司监管处副处长,现任中山证券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不包括员工代表):
曹子杨,男,1951年生,高级政工师,有三十余年的企业行政、人事、经济管理工作经验,曾任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童庆火,男,1963年生,政工师,硕士研究生,有十年企业行政人事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天健实业股份公司人事部经理、团委书记,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人事部经理、公司监事。
刘家科,男,1949年生,政工师,有三十余年企业管理经验,现任本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公司监事。
附件三:(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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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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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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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5月26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物业集团总部工资改革试行办法》;
三、确定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
定于2004年6月28日(周一)上午9:30在深圳国贸商业大厦35
层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议题
1、审议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3年度报告;
5、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的议案:不分配不转增;
6、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聘用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物业集团总部工资改革试行办法》的议案;
10、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11、选举新一届监事会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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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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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清偿借款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资金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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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678.428万元。经公司与控股股东的积极协商,控股股东深
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表示,将于2004年8月底前以资产抵偿的方式
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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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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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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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04年6月28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曹子
杨为本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3年度报告》。
5、《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的议案》。
6、《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7、《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物业集团总部工资改革试行办法》的议案。
10、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11、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6月28日召开,会议选举
田承刚为公司董事长;聘任郭玉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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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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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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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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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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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与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关于买卖深圳
市福田区福强路“福民大厦”裙楼二、三层6,837.24平方米房产的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详情见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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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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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向银行借款 |
深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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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3年12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福田支行签署了
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4个月,自2003
年12月22日起至2005年12月2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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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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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30,停牌1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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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到董事11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一、2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9位董事同意本公司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福民大厦"裙楼的6837.24平方米房产出售给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
此项交易属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因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会议一致通过于2003年度12月18日(周四)上午9:30,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1、地址:深圳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2、出席会议对象:
截至2003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3、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的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④登记时间及地点:
2003年12月15日至17日工作时间于深圳国贸大厦42层4206室或会前半小时现场登记。
⑤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11月1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分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分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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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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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向控股股东出售房产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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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于2003年12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
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签署《房产买卖意向书》,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深
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福民大厦”裙楼二、三层6,837.24平方米房产出
售给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涉及金额8204.69万元。
二、公司于2003年12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巡检情况的整改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规定暨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管理规定》的议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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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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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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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234
2、每股净资产(元) 0.6471
3、净资产收益率(%) 3.62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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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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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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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2月26日上午9:00在深圳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变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吴功成、邵湘华、张天亮提出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本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的推荐,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方一兵、郭元先、王慧敏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3年2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截至2003年2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于2月24日、25日8:00-17:00持股东代码卡、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代表须持委托书、股东代码卡、股东身份证、本人身份证)
登记地点:深圳国贸大厦42层董事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玉梅 董巍
联系电话:82211020
传真:82210610
会议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25日
附件一、方一兵、郭元先、王慧敏简历
方一兵简历
方一兵,男,1961年10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有二十三年商贸、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市免税商品集团新鸿利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元先简历
郭元先,男,1952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有二十余年部队服役经历,转业前担任空军司令部军训部地面部队处处长;1994年起在中国南方证券公司工作,曾任副总裁、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副总裁。
王慧敏简历
王慧敏,女,1967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有十三年企业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工会女工委主任,现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2月26日之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分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分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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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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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变更200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
深交所公告,中介机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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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定委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2002年度境内审计工作,委托香港华融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02年度境外审计工作,并提请下次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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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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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00011) ST深物业:董事变更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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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2月26日召开,会议同意吴功成、邵
湘华、张天亮辞去董事职务;选举方一兵、郭元先、王慧敏担任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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