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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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10-13,恢复交易日:2005-11-28 ,2005-11-2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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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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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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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于2005年9月13日刊登了《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有关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公告。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27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2005年10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至2005年10月27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9:30至2005年10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01号石家庄国际大厦酒店四楼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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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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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10-13,恢复交易日:2005-11-2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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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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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10-13,恢复交易日:2005-11-28 ,2005-11-2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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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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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10-13,恢复交易日:2005-11-2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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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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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10-29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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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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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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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9月13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一)关于对价内容的调整现调整为: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非流通股支付的3.2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2,114,837股股份的对价总额,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369414股股份的对价。在对价总额支付完成和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二)关于大股东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增持股份承诺事项的调整现调整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2个月之内,如果建投能源的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低于3.40元,河北建投将连续投入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每股3.40元价位申报买入建投能源股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资金,除非建投能源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不低于3.40元或1亿元资金用尽。期间如果累计购入建投能源股数达到其总股本的5%,则需要根据《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并在公告二日后方可继续购入建投能源股票。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之内,河北建投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至建投能源股票复牌之前,河北建投承诺将按有关规定开立股票资金账户,并将资金1亿元人民币存入该账户,以确保履行增持股份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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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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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恳谈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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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定于2005年9月16日(星期五)举行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恳谈会。现将本次恳谈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召开时间:2005年9月16日(星期五)15:00-17:00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01号石家庄国际大厦酒店四楼主办方参加人员:建投能源:董事会、管理层主要成员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电话:0311-86672224传真:0311-86672254电子邮件:jei@jei.com.cn本次会议将以河北省及周边地区投资者为主,近期公司还将在其他主要地区举办投资者沟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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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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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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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方案要点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0,732,660股股份的对价总额,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28382565股股份的对价。截至2005年9月9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有57家非流通股股东已经一致同意按相同比例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前述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57家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共计156,507,691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96.91%。截至2005年9月9日,尚有284名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4,983,552股,占非流通股份总数的3.09%。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河北建投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河北建投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河北建投的同意。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0,732,660股股份的对价总额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除已做出法定的最低承诺外,控股股东河北建投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1)为未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支付的对价。(2)河北建投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3)2005年8月29日,河北建投分别与鸿基公司、国瑞公司、神鼎公司、优格公司、湛江农资、国翔公司和国远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上述七家公司持有的建投能源法人股共计1,754.92万股法人股,占建投能源总股本的7.61%。现该等股份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河北建投正在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相关股份转让及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河北建投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份的对价。若该等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河北建投协助办理解除该等股份的质押手续,以便鸿基公司等七家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或者先由河北建投代为垫付该等非流通股份的对价。河北建投承诺上述受让完成后,除继续履行上述股份在本次改革中需要履行的承诺及义务外,河北建投由此增持的建投能源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4)根据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05]新民二初字第369号、第370号、第371号、第372号),石家庄欣印物资供销公司等8家法人股东和石市物资贸易公司等157家法人股东所持股份可以被依法过户至国翔公司,河北省机电学院附属工厂等25家法人股东所持股份可以被依法过户至石家庄市银达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医疗器械联营公司等73家法人股东所持股份可以被依法过户至石家庄市鑫源工贸公司。截至2005年9月9日,相关的司法程序正在履行办理过程当中。如果该等股份过户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不能完成,控股股东河北建投同意对该等股份中尚未过户部分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5)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个月之内,如果建投能源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低于3.10元,河北建投将连续投入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每股3.10元价位申报买入建投能源股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资金,除非建投能源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3.10元或1亿元资金用尽。期间如果累计购入建投能源股数达到其总股本的5%,则需要根据《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并在公告二日后方可继续购入建投能源股票。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之内,河北建投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至建投能源股票复牌之前,河北建投承诺将按有关规定开立股票资金帐户,并将资金1亿元人民币存入该帐户,以确保履行增持股份计划。(6)承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建投能源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承诺人河北建投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诺人河北建投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10月12日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公司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10月13日)起开始停牌。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1)10月13日-10月26日董事会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2)10月27日召开现场相关股东会议。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25日-10月27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9月12日起停牌,最晚于9月2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9月23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9月23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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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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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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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年10月27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投票权。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10月12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10月13日-2005年10月26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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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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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 ,2005-10-27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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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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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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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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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27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2005年10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至2005年10月27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9:30至2005年10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01号石家庄国际大厦酒店四楼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7.提示公告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0月13日、2005年10月25日。
8、会议审议事项:《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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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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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09-12,恢复交易日:2005-09-23,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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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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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09-12,恢复交易日:2005-09-23 ,2005-09-23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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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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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特别停牌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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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石家庄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国瑞信息服务中心、石家庄市国翔管理服务公司和石家庄国远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家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建投能源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5年9月13日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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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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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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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建投能源第二大股东,持有建投能源法人股13,323,828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78%。2005年8月29日,鸿基投资与建投能源第一大股东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转让鸿基投资所持建投能源法人股2,781,112股,占建投能源总股本的1.21%。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鸿基投资仍持有建投能源法人股10,542,716股,占建投能源总股本的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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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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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东转让法人股的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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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接第一大股东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通知,河北建投于2005年8月29日分别与石家庄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国瑞信息服务中心、石家庄神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北京优格乳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湛江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石家庄市国翔管理服务公司和石家庄国远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协议受让七家股东所持公司法人股共计17,5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增至128,924,543股,占总股本的5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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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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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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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675
2、每股净资产(元) 1.6159
3、净资产收益率(%) 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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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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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7-27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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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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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转增,10转增3.5登记日 ,2005-05-24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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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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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送股,10送1.5除权日 ,2005-05-2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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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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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送股,10送1.5上市日 ,2005-05-25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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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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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送股,10送1.5登记日 ,2005-05-24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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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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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转增,10转增3.5除权日 ,2005-05-2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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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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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转增,10转增3.5上市日 ,2005-05-25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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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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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度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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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送1.5股红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每10股转增3.5股。本次分红派息及转增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05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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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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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0.8(含税),税后10派0.34,除权日 ,2005-05-2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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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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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0.8(含税),税后10派0.34,登记日 ,2005-05-24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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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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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0.8(含税),税后10派0.34,红利发放日 ,2005-05-25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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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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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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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17日召开,会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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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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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电价调整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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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文件通知,国家发改委已正式批准河北省实施煤电价格联动,规范超发电价,适当调整上网电价。按照批准的价格,建投能源控股子公司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上网电价由282.00元/千千瓦时(含税)调整为316.90元/千千瓦时(含税),超发电价由196.00元/千千瓦时(含税)调整为250.00元/千千瓦时(含税)。调整后的电价自2005年5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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