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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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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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4月28日公布《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5月1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2007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07]第20号《关于同意受理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5月18日正式受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2007年6月初,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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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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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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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3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召开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未获得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发布了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有关股改的后续工作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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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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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亏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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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预计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净利润为亏损2800-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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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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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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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4月28日公布《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5月1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2007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07]第20号《关于同意受理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5月18日正式受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2007年6月初,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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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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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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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3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召开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以及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未获得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公司已刊登于2007年4月17日《证券时报》。
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发布了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以及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公司已刊登于2008年1月29日《证券时报》。有关股改的后续工作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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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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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1-04-21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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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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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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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10年12月2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了(岳)农银减息字(2010)第1号《减免利息协议》,就恒立债务问题进行了约定。
公司已于12月22日按照协议中的还款方案偿还约定的款项本息,并于12月27日得到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的确认。此事项完成后,将使公司2010年年度净利润增加约2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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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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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质押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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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中萃房产于2010年12月8日办理了股权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中萃房产因公司向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于2010年12月8日将持有的3000万股公司股权质押给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期限为2010年12月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时止。
截止目前,中萃房产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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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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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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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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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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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解除冻结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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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ST恒立收到大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岳阳恒立4110万股,占总股本的28.99%)通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0)深福法执字第451-2号民事裁定书,解除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3504万股的冻结。
公司收到大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09)湘高法执监字第40-3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成功集团、兴业投资的执行监督申请,维持岳阳中院的民事裁定,解除对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4110万股的冻结。
根据已发生效力的(2010)深福法执字第451-2号民事裁定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了中萃房产持有公司的3504万股股票的冻结,解除股票冻结手续已于2010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根据已发生效力的(2009)湘高法执监字第40-3号执行裁定书,解除了中萃房产持有公司的3504万股股票的轮候冻结,解除了中萃房产持有公司的606万股股票冻结。解除股票冻结的手续已于2010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中萃房产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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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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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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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12月28日发布了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有关股改的后续工作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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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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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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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4月28日公布《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5月1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2007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07]第20号《关于同意受理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5月18日正式受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2007年6月初,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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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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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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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发布了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以及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有关股改的后续工作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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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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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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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初,S*ST恒立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此事项将阻碍到公司恢复上市工作。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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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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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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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90
2、每股净资产(元) -0.92
3、净资产收益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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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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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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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初,S*ST恒立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此事项将阻碍到公司恢复上市工作。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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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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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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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发布了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公司已刊登于2008年1月29日《证券时报》。有关股改的后续工作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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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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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0-10-25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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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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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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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发布了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公司已刊登于2008年1月29日《证券时报》。有关股改的后续工作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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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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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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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初,S*ST恒立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此事项将阻碍到公司恢复上市工作。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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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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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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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12月28日发布了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公司已刊登于2008年1月29日《证券时报》。有关股改的后续工作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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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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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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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初,S*ST恒立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此事项将阻碍到公司恢复上市工作。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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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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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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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预计2010年上半年度净利润约-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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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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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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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初,S*ST恒立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此事项将阻碍到公司恢复上市工作。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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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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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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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12月28日发布了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公司已刊登于2008年1月29日《证券时报》。有关股改的后续工作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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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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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0-08-31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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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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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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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在2009年中报以及200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向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事项,此笔款项公司无需支付利息,需在2009年12月31日前清偿全部资金。
2010年6月19日,由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清偿此项资金,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岳阳恒立归还借款贰仟万元并向上峰水泥支付银行利息63万元(2010年1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项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此案中,上峰水泥公司于2010年6月23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岳阳恒立公司价值2100万元的资产采取保全措施,并已提供担保。2010年6月24日,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0)铜中民二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冻结岳阳恒立银行存款2100万元,若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其相应数额的财产。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与仲裁事项,此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暂无法预计,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方协商中,有关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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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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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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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5月18日正式受理S*ST恒立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2007年6月初,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此事项将阻碍到公司恢复上市工作。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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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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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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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于2007年12月28日发布了第二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公司已刊登于2008年1月29日《证券时报》。有关股改的后续工作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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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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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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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恒立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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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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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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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5月18日正式受理S*ST恒立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2007年6月初,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此事项将阻碍到公司恢复上市工作。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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