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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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重整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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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4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12)潍破字第2-4号】,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本院根据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2年9月12日裁定受理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2年9月14日指定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在2012年10月18日前,向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力,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力。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2年10月22日9:00时在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政府招待所会议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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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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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重整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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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4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2)潍破字第2-1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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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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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重整事宜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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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9月13日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预)字第2-1号】。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博莱特公司被申请进行重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法院作出受理重整裁定的时间及裁定的主要内容
1.裁定的时间:2012年9月12日
2.裁定的主要内容:本院作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的债权人提出对其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主要经营活动基本停止,其目前资产虽超过负债,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其96.18%的股权已被查封,导致其资产无法变现,无法用来清偿到期债务,且其存在6.70亿元或有债务,被申请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通过重整,极有希望化解被申请人目前面临的债务及经营危机,提高对债权人的清偿率,有利于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因此,申请人的请求应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重整申请。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预)字第2-1号】尚未指定管理人,一旦法院完成该项工作,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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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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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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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受理了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诉*ST海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并向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2012)潍民初字第204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2)潍民初字第204号】等诉讼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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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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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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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1日下午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指定*ST海龙清算组担任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法院指定管理人之后,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管理人管理模式。
管理人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字第1-2号】,该裁定书的内容如下:
本院查明:截止2012年7月4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接受有效申报债权共计539笔,申报债权总额为4,941,756,254.88元。本次管理人提交本院申请裁定确认的债权为526笔,金额共计3,818,888,930.98元。
本院认为:根据债权人会议核查的情况,债务人、债权人对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等526位债权人的债权均无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等526位债权人的债权。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破产重整期间,*ST海龙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2年6月19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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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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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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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诉*ST海龙、山东海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海阳港务有限公司共六项企业借贷纠纷案件进展情况予以持续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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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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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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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为确实保障公司以及公司债权人、股东、职工的利益,减少公司损失,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潍坊恒和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友好协商,双方于2012年9月6日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决定该项交易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协议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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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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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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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3879
2、每股净资产(元) -1.38
3、净资产收益率(%) --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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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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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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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新疆厦工机械销售有限公司诉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德令哈市德信工贸有限公司诉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新疆奎开电气有限公司诉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被告海阳港务有限公司、被告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诉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诉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山东安达化纤制品有限公司诉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进展情况予以持续披露,现将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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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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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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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于近日受理了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诉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二项,并向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送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传票》【2012年新兵民一初字第00002号】及《民事起诉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传票》【2012年新兵民一初字第00003号】及《民事起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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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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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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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2年7月18日上午9时在潍坊市富华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参加会议的共有303家债权人,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人4家,代表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488,845,226.32元;税款债权人0家,代表税款债权金额0元;普通债权人285家,代表普通债权金额3,075,618,557.91元;另有14家债权尚未确定的临时债权人参加了会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职工和工会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听取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听取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及债权核查、审核情况的说明,核查债权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为债权人会议主席。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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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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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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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现就青岛业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ST海龙购销货物欠款纠纷一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一师十六团诉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济南化工机械总厂有限公司诉公司买卖纠纷一案;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安达化纤制品有限公司诉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诉公司、山东海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海阳港务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进展情况予以持续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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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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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股东变更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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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ST海龙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的45%股权全部对外转让,该项股权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六团,交易价格为50,408,965.30元,根据相关规定,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已经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股东变更对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经营未造成任何影响,对公司经营未造成任何影响,也未改变公司对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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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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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破产还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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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于2012年7月10日下午收到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蒙破字第1-1号】、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民事决定书》【(2012)蒙破字第1-2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被申请进行破产还债的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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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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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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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于2012年3月15日刊登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阳港务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对上述诉讼案件分别履行了披露义务。现将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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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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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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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预计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约29,32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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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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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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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截至2012年7月2日,共有432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约37.70亿元。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2年6月19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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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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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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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于2012年6月1日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12)潍破字第1-4号】,并于2012年6月4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的申请于2012年5月18日裁定受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2年6月1日指定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请在2012年7月4日前,向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1752号;邮编:261100;联系电话:0536-2275050、2275051、227505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2年7月18日9:00时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华国际会议中心一号剧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后,就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请各债权人会议成员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届时参加会议。
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2年6月19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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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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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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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截至2012年6月28日,共有271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约21.36亿元。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2年6月19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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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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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2-08-21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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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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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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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潍坊恒和置业有限公司、*ST海龙管理人友好协商,双方于2012年6月15日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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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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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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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受理了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诉*ST海龙、山东海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海阳港务有限公司共六项企业借贷纠纷案件,并向公司送达了《民事诉状》、《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76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76号】;《民事诉状》、《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77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77号】;《民事诉状》、《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78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78号】;《民事诉状》、《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79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79号】;《民事诉状》、《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80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80号】;《民事诉状》、《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81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2012)潍商初字第81号】等诉讼文书。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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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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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停牌公告,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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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8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预) 字第 1-1 号】,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对*ST海龙进行重整的申请。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1日下午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2)潍破字第1-1 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指定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法院指定管理人之后,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管理人管理模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6月19日起停牌,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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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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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2-06-19,恢复交易日:2012-12-28 ,2012-12-2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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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8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预) 字第 1-1 号】,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对*ST海龙进行重整的申请。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1日下午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2)潍破字第1-1 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指定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法院指定管理人之后,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管理人管理模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6月19日起停牌,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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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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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2-06-19,恢复交易日:2012-12-2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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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8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预) 字第 1-1 号】,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对*ST海龙进行重整的申请。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1日下午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2)潍破字第1-1 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指定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法院指定管理人之后,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管理人管理模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6月19日起停牌,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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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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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2-06-19,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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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8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预) 字第 1-1 号】,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对*ST海龙进行重整的申请。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1日下午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2)潍破字第1-1 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指定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法院指定管理人之后,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管理人管理模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6月19日起停牌,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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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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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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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现就浙江中水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诉*ST海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大连世俊工业泵制造有限公司诉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诉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展情况予以持续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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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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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的风险提示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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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期间,*ST海龙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5月21日停牌一天,自2012年5月22日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股票停牌日为2012年6月19日。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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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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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的风险提示 |
深交所公告,停牌,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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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期间,*ST海龙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6条、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5月21日停牌一天,自2012年5月22日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预计股票停牌日为2012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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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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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及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东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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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0日*ST海龙刊登了《2011年度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需对该报告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或补充,现将更正或补充的内容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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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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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异动,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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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股票于6月4日、6月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6月6日自开市9:30起停牌一小时,10:30复牌。
公司管理人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管理人也未获悉公司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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