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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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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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159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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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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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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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1.2843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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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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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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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孙健先生担任董事职务的议案》、《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郑恩泮先生担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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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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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业绩快报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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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1.2759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0.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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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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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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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预计2013年度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13,8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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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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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3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04-23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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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孙健先生担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郑恩泮先生担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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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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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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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职工之家二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登记时间:2013年4月22日8:00-11:00,14:00-17:00。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23日上午9:00
5.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8日
7.会议审议事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孙健先生担任董事职务的议案》、《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郑恩泮先生担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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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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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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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27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字第2-4号】,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告。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重整计划规定的股权处置、债权清偿等各项工作,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时起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自2013年3月27日起,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对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监督职责终止。自2013年3月27日起,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鉴于本案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已经完成,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请本院确认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并终结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二、终结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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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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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3-04-25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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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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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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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海龙与中国化纤总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CNCFC13HX103】,公司向中国化纤采购GP浆1000吨,货款共计人民币600万元;此次采购活动是为保障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供应。
中国化纤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7,178,9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77%,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纤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中国化纤采购GP浆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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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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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高管的独立意见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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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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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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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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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3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倪金生先生辞去董事、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郑恩泮先生担任董事职务的议案》、《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活性炭吸附法二硫化碳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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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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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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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江建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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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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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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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时间:2013年3月11日8:00-11:00,14:00-17:00。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12日上午9:30
5.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8日
7.会议审议事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江建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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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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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年度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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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预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9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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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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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异动公告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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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股票于2013年1月15日、1月16日、1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之5.4.3条的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已经完成重整计划执行规定的股份划转及债权清偿等各项工作,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与重整相关的会计账务处理仍在进行中,相关数据需要进一步的核对,暂时无法披露2012年年度业绩预告信息,待上述工作结束后,公司将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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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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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77) *ST海龙: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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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泰君安交易单元(390426) 21015948.40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7551049.42 165757.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 7194289.03 11080637.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打浦路证券营业部 3890970.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同路证券营业部 3655002.71 3920.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南丹东路证券营业部 2880240.75 44205112.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 7194289.03 11080637.0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梓潼桥西街证券营业部 3440087.5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稠州北路证券营业部 1529380.25 3137038.00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余姚南雷路证券营业部 1662800.00 30883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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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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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以股权低偿债务 |
深交所公告,股东名单,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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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海龙股东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与有关债权人就股权抵偿债务达成了和解协议,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前述股权低偿债务事项出具了裁定。
1、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潍执字第204-2号】,裁定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5090000股股权作价1684790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抵偿被执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欠申请执行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申请执行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潍执字第205-2号】,裁定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19184290股股权作价635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抵偿被执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欠申请执行人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申请执行人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潍执字第13号】,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828万股按每股3.24元的价格非交易转至申请执行人张旭名下,由张旭在十个交易日内将该股票以当日流通价卖出变现。
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潍执字第14号】,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825万股按每股3.24元的价格非交易转至申请执行人曹芸名下,由曹芸在十个交易日内将该股票以当日流通价卖出变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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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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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异动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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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股票于2013年1月7日、1月8日、1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之5.4.3条的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已经完成重整计划执行规定的股份划转及债权清偿等各项工作,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与重整相关的会计账务处理仍在进行中,相关数据需要进一步的核对,暂时无法披露2012年年度业绩预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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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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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划转股票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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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8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预) 字第 1-1 号】,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对*ST海龙进行重整的申请。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2日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字第1-4号】,裁定批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自此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6日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字第1-8号】,裁定确认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2012年12月25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山东恒昌拍卖有限公司对公司管理人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有的51,812,926股流通股股权进行拍卖,拍卖结果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持有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2000万、6812926股流通股股权,买受人分别为:陈学东、孟祥龙、丁震,成交价款分别为:7500万元、6000万元、2180.13632万元。
2013年1月7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字第1-9号】,裁定如下:
一、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5,000,000股股票划转至陈学东证券账户;
二、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0,000,000股股票划转至孟祥龙证券账户;
三、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6,812,926股股票划转至丁震证券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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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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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77) *ST海龙: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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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梓潼桥西街证券营业部 35083627.90 27413555.16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杨公堤证券营业部 27307500.00 31854592.0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证券营业部 17112700.00 591.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三好街证券营业部 10294100.00 12112688.4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南丹东路证券营业部 9365759.62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寿光公园北街证券营业部 78992.00 35491847.3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杨公堤证券营业部 27307500.00 31854592.0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梓潼桥西街证券营业部 35083627.90 27413555.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灵路证券营业部 3916.00 27320069.2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零陵路证券营业部 41413.00 130385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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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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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异动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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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股票于2012年12月28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之5.4.3条的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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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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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77) *ST海龙: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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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梓潼桥西街证券营业部 16080000.0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零陵路证券营业部 984000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西马路证券营业部 1441593.1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证券营业部 1232245.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 630973.8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寿光公园北街证券营业部 25920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348320.2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平安大街证券营业部 138975.0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深圳春风路证券营业部 124449.7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汴路证券营业部 12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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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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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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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2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潍坊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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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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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3-04-25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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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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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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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海龙管理人按照《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相关约定,委托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对公司16家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进行拍卖,委托山东恒昌拍卖有限公司对公司管理人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有的51,812,926股流通股股权进行拍卖,拍卖结果报告如下:
1、潍坊优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拍得山东海龙有限公司对潍坊海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海龙康富特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海龙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海龙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海龙镁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海龙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海龙麻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海龙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海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海龙龙昊化纤有限公司、山东海龙沂星化纤有限公司、山东凯利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潍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及相应应收款项,成交金额23,562,749.25元;潍坊恒和置业有限公司拍得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对海阳港务有限公司和山东海龙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及相应应收款项,成交金额40,059,019.34元。
2、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持有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2000万、6812926股流通股股权,买受人分别为:陈学东、孟祥龙、丁震,成交价款分别为:7500万元、6000万元、2180.13632万元。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6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字第1-8号】,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截至2012年12月21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重整计划让渡的股票已分别划转至重组方及管理人的证券账户257,178,941股及51,812,926股。因部分出资人的证券账户存在融资融券业务等情形,导致91,031股未划转至管理人证券账户,管理人已申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该部分出资人证券账户中相应价值的股票,相关法律文书已送达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该未划转情形不会对债权清偿及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重整计划中载明的债权额及部分临时债权经确定后的债权额等,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应清偿的债权总额为2,244,824,976.53元。截至2012年12月26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清偿、债务置换、债务承担等方式实际已清偿的债权总额为1,976,307,616.78元(根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与债权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债务和解协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债权人应清偿金额为38,674,134.58元,实际偿还金额为30,000,000.00),尚有259,843,225.17元债权因债权人原因暂无法清偿,其对应的清偿资金已全额提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此外,与重整计划相关的其他事项也均已实施完毕。请求本院确认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并终结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院认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完成重整计划执行规定的股份划转及债权清偿等各项工作,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时起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自2012年12月26日起,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监督职责终止。自2012年12月26日起,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鉴于本案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已经完成,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本院确认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并终结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二、终结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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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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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复牌交易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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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2日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字第1-4号】(详见 2012年11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2012-136),裁定如下:一、批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在该公告中公司特别提示,“由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本公司股票于2012年11月6日起继续停牌,在出资人让渡的股份划转完成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根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ST海龙全体股东需按《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出资人调整方案划转股份到管理人账户和重组方账户,公司分三次实施了股份的划转,截至2012年12月21日,山东海龙股东根据《重整计划》应让渡的股份已实际划转至重组方及管理人证券账户分别为257,178,941股及51,812,926股。因部分出资人的证券账户存在融资融券业务等情形,导致91,031股未划转至管理人证券账户,管理人已申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该部分出资人证券账户中相应价值的股票,相关法律文书已送达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该未划转情形不会对债权清偿及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产生实质性影响。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6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字第1-8号】,裁定如下:
一、确认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终结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13.2.7条之规定“公司可以在法院作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或者终止重整、和解程序的裁定时向本所提出复牌申请。”,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批准公司,复牌时间定为2012年12月28日上午9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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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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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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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为债务清偿提供担保的议案》、《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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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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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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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2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1,490万元的贷款,由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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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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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提示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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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0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字第1-7号】,裁定如下:一、冻结未过户至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处置专用账户的19个股东证券账户内价值300196元的股票;二、将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应让渡的14,978,889股划转至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另根据2012年12月5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字第1-6号】,实际划转至破产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份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根据相关规定,破产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将自动注销。代持股份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无须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计划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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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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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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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现就中国进出口银行诉第一被告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被告*ST海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高密密河硬化油有限公司诉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诉新疆海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第一被告新疆海龙、第二被告山东海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诉新疆海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进展情况予以持续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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