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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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本结构变化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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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4年6月30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鞍钢转债”
(债券代码125898)已有1,496,179,000元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
鞍钢转债余额为3,821,000元。“鞍钢新轧”(证券代码000898)累
计转股数量为453,847,565股,其中2004年2季度转股数量为38,941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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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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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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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24
2、每股净资产(元) 3.06
3、净资产收益率(%) 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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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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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17是鞍钢新轧(000898)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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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H增发A股(发行价:3.9: 发行总量:3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509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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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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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董事长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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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6月20日召开,会议
选举刘玠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杨华、蔡登楼为副董事长;委
任付吉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6月20日召开,会议
选举齐骢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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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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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1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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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209
2、每股净资产(元) 2.75
3、净资产收益率(%) 7.63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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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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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17是鞍钢新轧(000898)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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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H增发A股(发行价:3.9: 发行总量:3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509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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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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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20是鞍钢新轧(000898)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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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H增发A股(发行价:3.9: 发行总量:3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509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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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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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21是鞍钢新轧(000898)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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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H增发A股(发行价:3.9: 发行总量:3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509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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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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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18是鞍钢新轧(000898)资金冻结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资金冻结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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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冻结起始日H增发A股(发行价:3.9: 发行总量:3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509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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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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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1.21是鞍钢新轧(000898)申购款解冻日 |
发行与上市-申购款解冻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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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款解冻日H增发A股(发行价:3.9: 发行总量:3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509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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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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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2.25是鞍钢新轧(000898)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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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H增发A股(发行价:3.9: 发行总量:3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509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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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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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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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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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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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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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2004年12月29日在鞍山召开。
公司已于2004年12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共13名,其中独立董
事4名)发出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股发行的议案》、
《关于批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新钢铁
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批准〈鞍山钢铁集团公
司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事项,
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发表意见,并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
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公司的四名独立董事姚维汀、王林森、刘永泽、李泽恩经
过认真审阅并尽职调查后一致认为:
1、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承诺将按照有关规定,以与
流通股股东相同的发行价格、用现金全额认购本次发行方案中允许鞍钢集团认购
的全部股份,鞍钢集团所认购的股份暂不流通,不会损害公司及流通股股东的利
益。
2、《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新钢铁有
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协议》为公司与鞍钢集团按照正常商业条款磋商缔
结,本次收购的标的在法律上不存在影响收购的障碍,本次收购的定价方式是公
允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及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3、收购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与资产边界将发生变化,为保证收购后公
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公司与鞍钢集团订立《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鞍钢新轧钢
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该协议所规定的交易标的为公司的正常
经营所必须的,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是公平合理的。该协议对公司正常经营是必
要的,并且不会损害公司及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在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以上三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实到董事11名,4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董事李忠武、张
立芬因公事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付吉会投票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
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刘玠董事长主持。会议讨论了公司拟进行新股发行,并以募集资
金收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所持有的鞍钢集团新钢铁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铁公司")100%的股权及其他各项议案,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查了公司的有关资料,其中包括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公司2001年-2003年和2004年1-8月的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实际经营状
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客观评价,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
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及《关于上市公司
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中关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并决定将本议案提
请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股发行的议案》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和外资股H股
2、股票面值
人民币1.00元/股
3、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发行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包括国有法人股、
全体流通A股股东及全体H股股东。
4、发行方式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8股的比例进行配股,在此基础上再向国有法人股
股东鞍钢集团定向增发不超过30亿股A股。
5、发行数量
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配售,预计本次发行股
数不超过53.714亿股,其中向鞍钢集团配售10.552亿股、向鞍钢集团定向增发
不超过30亿股,向H股股东配售不超过7.12亿股,向流通A股股东配售不超
过6.042亿股(以鞍钢转债完全转股后流通A股股数上限755,197,730股估算)。
若本次H股未实现足额认购并导致本次发行完成后H股持股比例不符合香
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关于H股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15%的要求,则公
司将相应降低对鞍钢集团定向增发的股数,以满足上述比例要求。
发行后,鞍钢集团认购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流通A股股东和H股股东认
配的股份均可上市流通。
6、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公司于2004年12月31日经境内审计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发行价格预计在人民币3.35-3.50元之间。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收购鞍钢集团持有的新钢铁公司100%的股权。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资评报字〖2004〗第119号《资产评估报告
书》,截至2004年8月31日,新钢铁公司资产总计为3,009,798.64万元,负债
总计为1,207,557.18万元,资产净值为1,802,241.46万元。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净额不足以支付收购价款,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对鞍钢集团延期付款的
形式解决;若有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9、要约收购的豁免
按照本次发行方案,鞍钢集团的持股比例将从目前的44.52%最高上升到约
64.48%,符合全面要约收购的条件。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48条及49条、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财务部的
执行理事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第26条之豁免条件注释1的规定批
准了鞍钢集团的要约收购豁免申请,鞍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无需根据相关规
定进行要约收购。
上述事项董事会采取了逐项表决方式,其中第4、5、6、7、9项为关联事项,
关联董事刘玠、杨华、蔡登楼、于万源须回避,未参与表决。
本议案中的第1、2、3、8项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的第4、5、6、7、9项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外资
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及香港联
交所审查后方可实施。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本议案需由参加股
东大会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且根据本公司《公司
章程》,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与以上第4、5、6、7、9项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项的投票权,在审议第1、2、3、
8项时,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第4、5、
6、7、9项时,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提交公司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时,关联股东放弃对所有议案的投
票权,须由参加表决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提交公司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时,须由参加表决的全体H股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通过《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
董事会通过《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玠、杨华、蔡登楼、于万源须回避,未参
与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通过《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说明的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通过《关于批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协议〉的议
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刘玠、杨华、蔡登楼、于万源须回避,未参与
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保证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及产生同业竞争。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本议案需由参加表
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且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经
参加表决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与本议案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通过《关于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公司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及股权收购有关事
宜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及股权收购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1)
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
发行时机;(2)协助鞍钢集团办理与要约收购豁免有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事
项,并努力促成要约收购豁免及其相关任何事宜的有效;(3)修改、补充、签署、
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及收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承销协议、上市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有关股权收购协议、各项关联交易协
议、融资协议;(4)办理认购的社会公众股份上市流通事宜;(5)本次发行完成
后,根据本次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6)如
国家对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7)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事宜;(8)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
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通过《关于批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
公司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
本次收购完成后,鞍钢集团向公司提供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备件、能源动力、
支持性服务和金融服务;公司向鞍钢集团提供产品、废钢及废旧物资和综合性服
务。为保证收购完成后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董事会批准公司与鞍钢集
团签订《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刘玠、杨华、蔡登楼、于万源须回避,未参与
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保证该项收购完成后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及产生同业竞争。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九、通过《关于建设2130mm冷轧生产线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冷轧板卷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使公司
冷轧板卷覆盖更广泛的市场,形成完整的产品结构体系,公司拟投资建设
2130mm冷轧生产线。
本项目已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工业〖2004〗2710号文批准。
公司2130mm冷轧生产线建成后,将新增冷轧生产能力200万吨,其中冷硬
卷110万吨,冷轧商品卷90万吨,产品规格:厚度0.3-2.0mm,宽度1000-1980mm。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酸洗-冷轧联合机组、连续退火机组、精整机组及公
辅设施。产品主要满足汽车、家电和建筑等行业对高档产品的需求。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7.06%,投资回收期为7.35年(含建设期2年)。
本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3.89亿元,所需资金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
方式解决。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通过《关于批准有关财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通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以下报告:(1)《鞍钢新轧钢股份有
限公司备考合并会计报表》(截至2001年、2002年和2003年12月31日止3
个会计年度及自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止8个月期间)及其出具
的审计报告;(2)《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报表》(截至2001年、
2002年和2003年12月31日止3个会计年度及自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8
月31日止8个月期间)及其出具的审计报告;(3)《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备忘录》(截至2004年及2005年12月31日止两个会计年度)及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就此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的议案》
成立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即姚维汀、王林森、刘永泽及李泽恩成立的独立
董事委员会,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新
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协议》、《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鞍钢新轧钢股
份有限公司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本次发行及鞍钢集团要约收购的豁免向全
体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5年第
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2005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
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
东会议、2005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时间
公司拟于2005年2月28日上午九点开始举行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0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2005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会议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山街77号鞍钢会展中心
(三)会议议题
1、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议案一 审议《关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新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 逐项审议《关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股发行的议案》
①股票种类
②股票面值
③发行对象
④发行方式
⑤发行数量
⑥发行价格
⑦募集资金投向
⑧本次发行有效期
⑨要约收购的豁免
议案三 审议《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
议案四 审议《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说明》
议案五 审议《关于批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协议〉的议
案》
议案六 审议《关于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议案七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及股权收购有关事宜
的议案》
议案八 审议《关于批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
议案九 审议《关于建设2130mm冷轧生产线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
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现
场表决为准。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二时,与第4、5、6、7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项的投票权,在审议第1、2、3、8项时,须经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第4、5、6、7项时,
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请流通A
股股东注意,某一流通A股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上
对本议案进行投票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若该
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采用了网络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则该结果亦被认定为
其在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上的投票结果;但如该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和内资股类
别股东会议上采用了不同的投票方式,以现场表决作为该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及
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上的投票结果。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五时,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
的投票权。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八时,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
的投票权。
2、200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股发行的议案》:
①股票种类
②股票面值
③发行对象
④发行方式
⑤发行数量
⑥发行价格
⑦募集资金投向
⑧本次发行有效期
⑨要约收购的豁免
国有法人股股东鞍钢集团放弃对本次会议议题的投票权,仅由全体流通A
股股东进行逐项审议,每项均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会议议案的审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A
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提请流通A股股东
注意,某一流通A股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对本议
案进行投票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若该股东在
临时股东大会上采用了网络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则该结果亦被认定为其在内
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上的投票结果;但如该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和内资股类别股东
会议上采用了不同的投票方式,以现场表决作为该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及内资股
类别股东会议上的投票结果。
3、2005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股发行的议案》
①股票种类
②股票面值
③发行对象
④发行方式
⑤发行数量
⑥发行价格
⑦募集资金投向
⑧本次发行有效期
⑨要约收购的豁免
会议议题须由出席本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H股股东进行逐项审议,每
项均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05年1月28日下午3点整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和于2005年1月28日
下午4点整H股交易结束后名列在本公司H股股东登记册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
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
东代理人,代理出席及表决。
(五)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的登记办法
1、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
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股东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正式委
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投票代理委托书由授权人代表委托人签署,则该授权签署的
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投票代理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
或授权文件必须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股东大会、外资股股东大会或其任
何延迟会议(视情况而定)举行前二十四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2月28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
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360898,投票简称:鞍钢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如果
对议案二中的各项议项表决结果相同,则可以选择2.00元;如果选择了2.00元,
则再选择议案二中的议项①至⑨是无效的;
议案及议项的序号如下表:
议案 序号
议案一 1.00元
议案二 2.00元
议案二中议项① 2.01元
议案二中议项② 2.02元
议案二中议项③ 2.03元
议案二中议项④ 2.04元
议案二中议项⑤ 2.05元
议案二中议项⑥ 2.06元
议案二中议项⑦ 2.07元
议案二中议项⑧ 2.08元
议案二中议项⑨ 2.09元
议案三 3.00元
议案四 4.00元
议案五 5.00元
议案六 6.00元
议案七 7.00元
议案八 8.00元
议案九 9.00元
③在"申购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
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
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05年2月27日下午3:00,若本次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时间早于2005年2月28日下午3: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5
年2月28日下午3:00;若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时间晚于2005年2月28日
下午3: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由现场股东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进程至少提前30
分钟在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布。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七)联系方式
1、登记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396号
2、登记时间:2005年2月22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
-4:00)
3、书面回复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396号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114003
电话:0412-6334293、6334292
传真:0412-6727772
联系人:靳毅民、蒋郁葱
4、预计上述各类会议总需时不多于一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
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鞍钢新轧
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议或2005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委托日期: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
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由其正式委
托的代理人签署。
该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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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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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停牌公告 ,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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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某媒体报道了鞍钢新轧(000898)的有关信息,公司将于3月5日刊登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8.4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04年3月4日开市起临时停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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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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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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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个别网站等媒体报道公司“整体上市已在计划中”,董事
会特澄清说明: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尚无关于整体上市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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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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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鞍钢集团公司部分资产,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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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3月23日召开董事会做出决议,批准公司与
鞍钢集团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公司将以人民币62,205,800
元向鞍钢集团公司购入钢铁生产辅助设施。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拟召开的股东大会时间另
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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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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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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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0年3月15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鞍钢转债”),
截至2004年3月14日“鞍钢转债”期满四年。现将“鞍钢转债”的付
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3年度鞍钢转债派息方案为:每10张鞍钢转债(面值1000元)
派息12元,扣税后,个人投资者和基金实际每10张派息9.6元。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4年3月15日,除息日为2004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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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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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四国进口冷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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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4年1月13日发布2003年第75号公告,
决定进口经营者自2004年1月14日起,进口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
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四国和台湾地区冷轧板卷的,应向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四国和台湾地区
的进口冷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从2003年9月23日起计算,
有效期5年。该案的申请人是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和公司。
冷轧板卷的生产和销售为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国家商务部对本
案的肯定性终裁及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将对公司相关业务的经营产生
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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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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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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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披露日期为2004-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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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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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与服务供应协议获股东大会通过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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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二○○三年临时股东大会于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召开。
会议以普通决议的形式批准了公司2004-2006年《原材料与服务供应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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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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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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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于2003年12月1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鞍钢集团公
司签署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为此,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现将其发表的独立
财务顾问意见进行公告,详情见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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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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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固定资产折旧率,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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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2月17日召开,会议批准了公司调整固定资产
折旧率方案,新折旧率将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调整折旧率后,按2003年固定资产规模,预计2003年将比2002年
增提折旧人民币10300万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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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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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提示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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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3年3月14日“鞍钢转债”期满三年。2002年度鞍钢转债
派息方案为:每10张鞍钢转债(面值1000元)派息12元。付息债权登
记日为2003年3月14日,除息日为200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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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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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结构变化 |
深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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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3年3月31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鞍钢转债”
已有1,490,500,000元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目前鞍钢转债尚有
9,500,000元在市场流通。“鞍钢新轧”累计转股数量为451,987,397
股,其中2003年1季度转股数量为113,71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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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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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报告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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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3年9月30日止,公司股东总数为197,33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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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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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结构变化 |
深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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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鞍钢转债”
已有1,494,546,000元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鞍钢转债余额为
5,454,000元。“鞍钢新轧”累计转股数量为453,308,652股,其中
2003年4季度转股数量为451,46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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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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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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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于2003年12月19日召开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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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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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整,停牌1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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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拟于2003年12月19日在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召开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3年12月19日上午9时整。
3.会议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三楼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
4.召开方式:股东现场参加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本公司与鞍钢集团公司签署的《原材料与服务供应协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11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A股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四、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39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03年12月17日--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12)-6334292 6334293
3)联系人:陈其爽、蒋郁葱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396号
邮编:114003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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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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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及澄清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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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3月17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于2003
年3月17日与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的关于三方共同投资建设鞍钢沈阳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的合资
协议。该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公司出资1,440万元,国贸公司出资
1,920万元,新钢铁出资1,440万元。
二、公司于2003年3月17日实施了“鞍钢转债”的2002年度的派
息,分红派息方案应为“每10张鞍钢转债(面值1000元)派息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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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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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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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201
2、每股净资产(元) 2.54
3、净资产收益率(%) 7.92
二、每10股派1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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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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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整,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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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拟于2003年5月23日在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召开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3年5 月23日上午9时整。
2.会议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三楼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审议《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二○○二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议案》;
6)审议《聘任二○○三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A股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四、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39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03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12)-6334292 6334293
3)联系人:陈其爽、蒋郁葱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396号
邮编:114003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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