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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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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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宏达新材开设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扬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扬中市扬子分理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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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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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11) 宏达新材: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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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建设路证券营业部 5031659.00 584013.0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沈阳五爱街证券营业部 2337465.00 2589169.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北路证券营业部 2066285.00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惠新东街证券营业部 1693505.00 178000.0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和平北路证券营业部 1004441.00 147759.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机构专用 4481699.0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521810.00 3005284.0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金运世纪大厦证券营业部 2632020.0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沈阳五爱街证券营业部 2337465.00 2589169.00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零陵路证券营业部 2328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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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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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12月8日上市 |
深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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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宏达新材新增4,644万股,将于2010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2010年12月8日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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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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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8 |
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增发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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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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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8 |
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增发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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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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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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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8日,宏达新材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承诺函》,承诺对所持公司股份追加限售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10年11月8日收盘,伟伦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6,839,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7%,为公司控股股东。
伟伦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该次承诺锁定期限自2008年2月1日至2011年2月1日。截止本次公告日,伟伦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伟伦投资基于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就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如下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7日,是由朱德洪、朱恩伟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朱德洪、朱恩伟作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承诺如下:朱德洪、朱恩伟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朱德洪、朱恩伟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若违反上述承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将减持股份所得全部上缴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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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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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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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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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宏达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1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5000吨/年甲基苯基环二氯硅烷及3000吨/年有机硅酮密封胶项目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3万吨/年高温硅橡胶及5000吨/年液态胶项目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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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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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吨/年有机硅单体项目投产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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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投资建设的年产7.5吨/年甲基氯硅烷单体改扩建项目于2010年10月正式投产,产品质量、生产能耗、环保指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已通过镇江科技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4.5吨/年甲基氯硅烷单体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该项目是在原3万吨/年甲基氯硅烷单体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使甲基氯硅烷单体的年生产能力达到7.5万吨。项目在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技术创新,特别是流化床反应及渣浆处理方法等关键技术已分别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国家发明专利,该技术已成功用于7.5万吨/年甲基氯硅烷的改扩建项目,也为公司目前正在建设的7万吨/年聚硅氧烷项目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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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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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
深交所公告,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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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日,宏达新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9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述核准批复内容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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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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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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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26
2、每股净资产(元) 4.16
3、净资产收益率(%)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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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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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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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为: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10年1-9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2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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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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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发审委审核通过 |
深交所公告,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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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0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得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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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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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0-10-25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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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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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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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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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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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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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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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硅橡胶改扩建项目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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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于2010年8月6日发布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告出现一处差错,现予以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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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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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中报,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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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6
2、每股净资产(元) 4.06
3、净资产收益率(%) 3.85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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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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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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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东莞新东方化工有限公司高温硅橡胶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关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新建107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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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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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08-2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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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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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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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08-2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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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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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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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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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时间:2010年8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二)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16日
(五)召开期限:半天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七)登记时间:2010年8月17日8:30-11:30,13:00-17:00;2010年8月18日8:30-11:30,13:00-17:00。
(八)审议事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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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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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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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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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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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7-19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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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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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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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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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7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涟水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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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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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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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时间: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
(二)召开地点: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4日
(五)召开期限:半天
(六)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七)登记时间:2010年7月15日8:30-11:30,13:00-17:00;2010年7月16日8:30-11:30,13:00-17:00。
(八)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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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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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0-08-18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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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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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保荐机构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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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于2007年8月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保荐协议》,聘请国信证券担任公司2008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授权张艳英女士、龙飞虎先生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后张艳英女士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离职,国信证券指定林郁松先生接替张艳英女士继续履行保荐职责。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终止。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因此,公司于2010年6月2日与国信证券签署了《关于终止〈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保荐协议〉的协议》。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国信证券对公司200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平安证券对公司的保荐期间及持续督导期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材料上报至中国证监会时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成功发行之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并承担国信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时间的持续督导义务。平安证券指派林辉先生、封江涛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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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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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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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24日;除息日为:2010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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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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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度分红,10派0.3(含税),税后10派0.27登记日 ,2010-05-24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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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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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度分红,10派0.3(含税),税后10派0.27除权日 ,2010-05-2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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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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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度分红,10派0.3(含税),税后10派0.27红利发放日 ,2010-05-25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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