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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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业绩快报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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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0.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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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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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部分原始股东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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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富安娜收到深圳市中院(2013)深中法商终字第2088号《民事判决书》,针对被告曹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的上诉,深圳市中院审理认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面向激励对象发行的限制性股份是由激励对象(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骨干)自愿认购的、转让受到公司内部一定限制的普通股。此种激励计划有利于增强富安娜公司经营团队的稳定性及工作积极性,增进富安娜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该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后,富安娜采用由激励对象出具《承诺函》的方式继续对激励对象进行约束,该《承诺函》实为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条款的变通和延续,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激励对象按照《承诺函》向富安娜公司支付“违约金”后所能获得的利益仍为激励对象违反承诺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承诺函》继续对提前辞职的激励对象所能获得的股份投资收益予以限制,并不违反公平原则,是合法有效的。曹琳在富安娜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离职,《承诺函》约定的对曹琳股份投资收益进行限制的条件已经成就,曹琳应依约将被限制的部分收益返还给富安娜公司。综上,曹琳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深圳市中院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本案受理费21964.4元,由被告曹琳负担。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若本次判决结果得以执行,将可以为公司本期或期后增加1898856.96元营业外收入。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对外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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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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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
深交所公告,保荐机构(代表人)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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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于2014年01月15日收到公司2009年12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的函》,平安证券原指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谢运先生和周强先生,现因谢运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平安证券现指派保荐代表人李竹青先生接替谢运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竹青先生、周强先生。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于2011年12月31日届满。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李竹青先生、周强先生将继续对募集资金运用等事项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责任截止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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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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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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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决议,富安娜于2014年1月7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尊崇君享理财产品(产品代码WGFT14001)。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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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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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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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2012年度权益分配已经于2013年5月实施完毕,且自2013年4月23日起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经开始在第一个行权期进行行权,故公司总股本由16,068万股增至321,368,395股,同时注册资本也相应增至321,368,395元。基于上述变动,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作相应修订。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6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21,368,395元,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40301102874926(未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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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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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无异议并备案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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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公司于近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将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并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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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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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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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01月0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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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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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4-04-01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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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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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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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董事会于2013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13-062。
公司近日接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为减少减持行为对市场的影响,现对原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方式进行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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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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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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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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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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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完成 |
深交所公告,股东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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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安娜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的通知,自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的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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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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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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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12月20日,富安娜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0,584,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18%。其中可上市流通股份32,646,016股,占公司总股本10.129%。
公司近日接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为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增加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使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更好的体现公司真实价值,让更多投资者分享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和价值提升,满足个人投资需要并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拟自2013年12月26日起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票,预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出公司总股本的7%。
实施本减持计划后,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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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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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 |
深交所公告,股东大会事项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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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董事会于2013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默认“投票简称”为四位,为方便各位股东投票,现更改《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文中“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中“2.投票代码:362327;投票简称:“富安投票”。
除上述内容更改外,股东大会其余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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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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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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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决议,富安娜于2013年12月10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尊崇君享理财产品(产品代码WGFT13045)。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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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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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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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上午9: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15:00至2013年12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8日
6、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00
7、审议事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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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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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3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12-26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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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林国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陈国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何雪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徐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王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张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4选举张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龙英妮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张梅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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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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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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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富安娜第二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
经认真讨论,参会职工代表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明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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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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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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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的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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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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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牌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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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于2013年10月25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3-050),公告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5日上午开市起开始停牌。
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安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公告了《富安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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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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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刊登重要事项(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3-10-25,恢复交易日:2013-10-28,停牌一天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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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因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0月2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待刊登相关公告后于10月28日开市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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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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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刊登重要事项(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3-10-25,恢复交易日:2013-10-28 ,2013-10-2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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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因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0月2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待刊登相关公告后于10月28日开市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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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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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公告,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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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因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0月2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待刊登相关公告后于10月28日开市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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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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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投资项目,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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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决议,富安娜于2013年10月2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3年36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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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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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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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董事会授权,富安娜于2012年10月12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金融指标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金融指标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期限12个月。
日前,公司接到银行通知,上述合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本金4000万元及投资收益20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
根据相关决议,又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继续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1008期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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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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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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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66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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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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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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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董事会授权,富安娜于2013年7月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产品,投资期限90天。
日前,公司接到银行通知,上述合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本金5000万元及投资收益679,383.56元。合同履行完毕。
根据相关决议,又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继续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40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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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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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部分原始股东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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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富安娜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13)深南法民二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对于2013年9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司诉曹琳(26名被告之一)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
1、被告曹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898856.96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1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
2、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受理费21964.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6964.4元,由被告曹琳负担(受理费、保全费原告已预交,被告负担之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4、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若本次判决结果得以执行,将可以为公司本期或期后增加1898856.96元营业外收入。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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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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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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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董事会授权,富安娜于2012年9月2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金融指标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融指标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期限12个月。
日前,公司接到银行通知,上述合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本金5000万元及投资收益25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
根据有关决议,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继续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1001期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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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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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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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董事会授权,富安娜于2013年9月4日继续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投资期限为21天。
日前,公司接到银行通知,上述合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第一个开放日已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本金3000万元及投资收益5.6095万元。合同履行完毕。
根据有关决议,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继续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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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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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3-10-23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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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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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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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董事会授权,富安娜于2013年7月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投资期限2个月。
日前,公司接到银行通知,上述合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本金3000万元及投资收益21.91万元。合同履行完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至3.1亿元,该3.1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根据上述决议,又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13年9月4日继续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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