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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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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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4日15∶00至2015年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东路109号公司面料事业部会议室。
4、审议事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增加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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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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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银企战略合作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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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业务的共同发展,建立全面合作关系,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江苏旷达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于2014年12月18日在常州签署《银企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提供总量不超过30亿元等值人民币意向性融资授信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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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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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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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于2014年12月15日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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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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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与乌恰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协议书的补充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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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2014年12月9日午间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新疆乌恰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与新疆乌恰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江苏招商推介会签约项目协议书》,乌恰县人民政府同意旷达电力在其所辖行政区域内进行1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建设。现对上述公告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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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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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与新疆乌恰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协议书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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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江苏旷达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与新疆乌恰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江苏招商推介会签约项目协议书》,乌恰政府同意旷达电力在乌恰政府所辖行政区域内进行项目建设。
(1)项目内容:1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其中一期30MW;
(2)投资规模:120,00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方式:独资;
(4)项目地点:规划光伏应用示范区。
本协议属框架性合作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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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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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项目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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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投资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0万元在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投资设立电站项目公司。
经工商部门核准, 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完成了电站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高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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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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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项目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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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商部门核准,江苏旷达于2014年11月25日完成了电站项目公司施甸旷达国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施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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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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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设立子公司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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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合资公司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阳光”)为促进企业发展,发挥团队优势,整合地区人员及市场等资源,使用自有资金600.00万元在新疆地区投资设立了子公司,为公司的电站项目建设、管理及后续电站的开发等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合资公司的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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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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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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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投资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1月18日开市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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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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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牌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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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于2014年11月8日披露《公司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的停牌公告》,因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0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18日开市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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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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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事项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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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于2014年11月8日刊登了《公司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 因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1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就股权激励相关方案的筹划工作完成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苏旷达,证券代码:002516)将于2014年11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2014年11月18日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票在2014年11月18日开市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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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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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刊登重要事项(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4-11-10,恢复交易日:2014-11-1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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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近日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江苏旷达,股票代码:002516)自2014年11月10日开市起停牌,待相关事项公告后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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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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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刊登重要事项(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4-11-10,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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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近日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江苏旷达,股票代码:002516)自2014年11月10日开市起停牌,待相关事项公告后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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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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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刊登重要事项(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4-11-10,恢复交易日:2014-11-18 ,2014-11-1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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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近日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江苏旷达,股票代码:002516)自2014年11月10日开市起停牌,待相关事项公告后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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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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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的停牌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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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近日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江苏旷达,股票代码:002516)自2014年11月10日开市起停牌,待相关事项公告后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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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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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未公告,2014-11-10起连续停牌,连续停牌 ,2014-11-10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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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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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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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50
2、净资产收益率(%) 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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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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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4-10-27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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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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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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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10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收购项目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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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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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中报,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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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34
2、净资产收益率(%) 4.72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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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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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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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9日15∶00至2014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多功能厅。
4、审议事项:《关于对收购项目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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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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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4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09-10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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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对收购项目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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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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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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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或终止且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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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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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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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15∶00至2014年8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多功能厅。
4、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或终止且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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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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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4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08-20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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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或终止且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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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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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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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于2014年7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旷达控股在本次增持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完成后,旷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937,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
本次增持前,沈介良先生及旷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37,164,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7%;本次增持完成后,沈介良先生及旷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41,102,1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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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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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合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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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电站项目公司主体及签订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收购主体,由合资孙公司深圳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新疆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和沭阳国信阳光电力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根据公司对新能源业务规划的调整,变更深圳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迁至常州本地。
根据会议决议,深圳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不变,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对深圳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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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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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4-08-22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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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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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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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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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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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度分红,10派2(含税),税后10派1.9登记日 ,2014-06-11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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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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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度分红,10派2(含税),税后10派1.9除权日 ,2014-06-12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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