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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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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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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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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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5-04-29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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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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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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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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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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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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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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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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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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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出口订单融资人民币柒仟万元整,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人民币柒佰万元整的保证金质押作为担保,具体以我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保证金质押合同》为准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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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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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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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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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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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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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同意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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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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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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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7日,舜天船舶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书面通知,舜天机械于2015年3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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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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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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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6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书面通知,舜天机械分别于2015年3月13日和2015年3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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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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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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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的全资子公司顺高船务有限公司就12艘64000吨散货船租售合同项下争议与承租人发生了仲裁事项。承租人于2014年3月7日指定仲裁员,就12艘64000吨散货船租售合同提起仲裁。2014年5月,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做出裁定,支持我司取消前6艘船的租售合同,并裁定由对方承担相应的仲裁费用。该裁定未述及后6艘船的合同争议。
近日,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做出判决,在支持我司取消前6艘船租售合同的基础上,裁定对方赔偿我司预付款、担保费、律师费及相应利息损失,并裁定由对方承担相应的仲裁费用。上述各项费用共计约3000万美元。
为保证该6艘船租售合同的履约,承租人以高纯度的镍丝作质押,但该质押物的执行尚存在争议。上述质押物的价值尚不确定,且可变现能力较差。
上述仲裁庭裁定的对方应赔偿公司的损失,公司实际能获得的受偿金额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仲裁裁定的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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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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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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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于近日就与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公司与中阳钢铁的买卖合同关系,并请求判令中阳钢铁立即返还公司货款及承担相应利息损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5年3月12日受理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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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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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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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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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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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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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定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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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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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03-23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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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并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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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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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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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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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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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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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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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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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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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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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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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业绩快报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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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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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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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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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法院申请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议案》。法院于2014年12月26日受理了公司对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已于2015年1月6日指定了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明德重工管理人。2015年1月14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出具了《通知书》,向明德重工债权人通知了申报债权的相关事宜。
2015年2月13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向明德重工管理人提交了书面债权申报材料,并办理了债权申报登记手续。
明德重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5年3月15日上午9:00召开,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平湖高级中学体育馆(南通市通州区平湖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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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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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业绩预计修正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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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修正后的预计业绩: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825万元至-29,700万元。
本次《公告》中未对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公司对明德重工及相关方的债权合计约28.05亿元(含利息,该数据尚未经双方对账确认)计提坏账。
本次《公告》中“修正后的预计业绩”未考虑明德重工破产重整对公司的影响。目前,明德重工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的影响尚不能确定。随着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推进,可能对公司2014年度的业绩产生进一步的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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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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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事项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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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委托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对外支付15,700万元,委托南京国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支付2,500万元。公司委托对外支付的款项,主要用于两类业务:一是委托明德重工购买船舶业务。为拓展公司的船舶租售业务,公司决定选择收购一定数量的国内营运船舶以开展国内航运船舶的租售业务。因此,公司委托明德重工代理了2笔船舶的买卖事宜,分别向南京恒顺达船务有限公司和南京华海船务有限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二是委托明德重工及南京国华处理公司之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的贸易欠款问题。发展公司开展非船舶贸易业务的过程中,在部分国内贸易业务项下,出现多笔发展公司应收货款到期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为了确保能收回该等欠款,公司与明德重工及南京国华约定,由其代理公司回收和管理该等欠款,并通过资金周转的方式将该等国内贸易业务形成的欠款转化为公司职员张立新的对外借款。同时设置了抵押等担保,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完善了法律手续。具体包括如下几笔业务:委托明德重工经由张立新向南京丰安科技有限公司付款2,800万元、向芜湖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付款6,000万元、向昌旭初付款900万元;委托南京国华经由张立新向芜湖首创付款2,500万元,并且约定南京丰安、芜湖首创、昌旭初向张立新支付利息,月利率为2%,利息三个月支付一次。上述张立新的对外借款系基于公司的委托代理而形成,因而,该借款关系下的债权仍归属公司所有。
本公告内容基于委托明德重工和南京国华代理的上述事宜,不涉及其他类似的委托代理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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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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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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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法院申请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议案》。法院于2014年12月26日受理了公司对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申请。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已于2015年1月6日指定了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明德重工管理人。
2015年1月14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出具了《通知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5年2月28日前向明德重工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申报时应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负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明德重工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法院决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5年3月11日起分期分批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债权登记时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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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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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质押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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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于2015年1月13日接到股东李玖先生通知,因个人原因,其已将持有的公司1,5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一年,并分别于2015年1月6日和2015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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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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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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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法院申请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议案》。法院于2014年12月26日受理了公司对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
2015年1月9日,公司收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决定书》,法院已指定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明德重工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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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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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合同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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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与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南通润德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卖方合作建造6艘木片船的项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刊登的《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3-038)。
公司基于与明德重工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向法院提出了对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申请。2014年12月26日,法院受理了公司对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申请,公司拟作为重整方对明德重工进行重整,接收其与造船相关的主要资产和业务(实际情况以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为准)。
就木片船项目下木片船-4#(船体号:MD148),根据公司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签署的《船舶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内合同”),以及公司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作为共同卖方与国外船东签署的《船舶建造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外合同”),均约定船舶应于2014年5月31日交付。现明德重工及润德船务实际于2015年1月5日完成了内合同项下向公司交付该船舶的义务,同时,公司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作为共同卖方完成了外合同项下向国外船东交付该船舶的义务。
截至目前,明德重工尚在维持生产经营。双方合作建造的木片船项目中,已完成交付4艘,分别是木片船-1#(船体号:MD145)、木片船-2#(船体号:MD146)、木片船-3#(船体号:MD147)及木片船-4#(船体号:MD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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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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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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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舜天船舶,证券代码:002608)2014年12月30日、12月31日和2015年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告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7、其他事项说明:
2014年12月30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暨股票、债券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7)。公司基于与明德重工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向法院提出了对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申请。2014年12月26日,法院受理了公司对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申请,公司拟作为重整方对明德重工进行重整,接收其与造船相关的主要资产和业务(实际情况以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为准)。
上述事项对公司2014年及后期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确认相关事项的损失之后,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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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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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08) 舜天船舶: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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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机构专用 51565065.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 20950069.3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三路证券营业部 9930320.00 11638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福山路证券营业部 9636409.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龙岗大道证券营业部 8743199.00 803739.6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 496545.00 8782788.1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证券营业部 7616.00 5483777.97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广园证券营业部 174572.00 5099121.82
机构专用 392850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中大街证券营业部 10744.00 35404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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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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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质押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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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于2014年12月31日接到股东李玖先生通知,其已将持有的本公司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3%)质押给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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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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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5-04-18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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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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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08) 舜天船舶:跌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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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856772.00
机构专用 360528.0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旗路证券营业部 31080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证券营业部 29008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城关证券营业部 259000.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 13468.00 2372440.0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中路证券营业部 932400.00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亭路证券营业部 51800.00 616420.00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阳明路证券营业部 605024.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证券营业部 476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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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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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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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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