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1992-02-22
|
1992.02.22是*ST石化B(200013)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
发行截止日A增发B股(发行价:4.28: 发行总量:1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889.9万股) |
|
1992-05-06
|
1992.05.06是*ST石化B(200013)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
上市日期A增发B股(发行价:4.28: 发行总量:1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889.9万股) |
|
2003-05-12
|
证券简称由ST石化A (ST石化B)变为*ST石化A(*ST石化B) |
公司概况变动-证券简称 |
|
|
|
1993-06-14
|
1993.06.14是*ST石化B(200013)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
10送2配2 |
|
2003-06-18
|
(000013、200013) *ST 石化:股价异动之风险提示,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公司近期没有其他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
|
2003-09-11
|
(000013、200013) *ST 石化:公司部分国有股将被拍卖,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
《通知》,通知称:该院将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1)杭经初字
第611号《民事裁定书》,对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
人股(164546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4%)进行拍卖 |
|
2003-09-25
|
(000013、200013) *ST 石化:公司部分国有股将被拍卖,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
杭州恒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受委托,将于2003年10月16日下午3时
对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64546553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4.24%)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每股人民币0.071元 |
|
2003-08-09
|
(000013、200013) *ST 石化:重大诉讼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鉴于公司、深圳石化化纤有限公司和深圳石化东港化纤公司与比
利时联合银行深圳分行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判决公司、石化化纤公司和东港化纤公司应偿还比利时银行借款本
金共美元210万元及相关利息。
因公司、石化化纤公司和东港化纤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
定的义务,比利时银行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二○○三年六月二十日发出民事裁定书,对上述
案件予以立案执行,并将于近日强制拍卖石化化纤公司持有的东港化
纤公司54.51%股权,以偿还上述债务。
石化化纤公司持有的东港化纤公司54.51%股权的拍卖保留底价为
人民币3971.57万元 |
|
2003-08-27
|
(000013、200013) *ST 石化: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1小时 |
刊登中报 |
|
一、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36
2、每股净资产(元) -7.27
3、净资产收益率(%) —
二、不分配,不转增 |
|
2003-11-06
|
(000013、200013) *ST 石化:关于公司国有股拍卖进展情况的公告,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
公司于二○○三年十一月五日接到杭州恒丰拍卖行有限公司的
《通知》,通知称:杭州恒丰拍卖行有限公司于二○○三年十月十六
日拍卖成交了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
164,546,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4%),现买受人广州市普力奇
通信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全部成交价款付清 |
|
2004-05-15
|
股票暂停上市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因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
司作出了的决定。根据该决定,公司股票(种类:A、B
股证券代码:000013、200013 证券简称:*ST石化A 、B;)自2004
年5月17日起暂停上市 |
|
2004-02-07
|
召开二○○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30 |
召开股东大会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辛宇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辛宇、丁富义、李林森、刘青民和蔡建平,董事周镇委托蔡建平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刘崇因事请假,本公司监事刘雅艳列席了会议,厉怒江、阮克竖、杜柏钧和庄岳训列席了会议。
董事会经研究,形成决议如下:
一、董事会同意辛宇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二、根据董事长辛宇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阮克竖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三、根据总经理阮克竖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杜柏钧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阮克竖和杜柏钧的简历附后;
四、因工作关系变动的原因,董事辛宇、丁富义、刘崇、李林森、刘青民提出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上述董事的辞职。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需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后才能生效。
五、根据本公司大股东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于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董事会决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4年2月7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坂田五和南路45号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辛宇、丁富义、刘崇、李林森和刘青民辞去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李钦文、刘雅艳辞去本公司监事的议案;
(3)关于改选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大股东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厉怒江、阮克竖和杜柏钧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附后。
(4)关于改选本公司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大股东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庄岳训和于华明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大股东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对本公司原章程作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原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八人时;"提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时"。
第九十三条原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提议修改为:"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4、出席会议人员
(1)二○○四年一月十六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事项
请公司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和授权委托书于二○○四年二月六日8:3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年会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坂田五和南路45号
联系电话、传真:075584190844
联系人:蔡建平先生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证券账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
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
阮克竖,男,1966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鹏基工业区管理服务公司、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杜柏钧,男,1963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君创业研究咨询公司。现任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候选人简历:
厉怒江,男,1961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阮克竖和杜柏钧的简历见上。
监事候选人简历:
庄岳训,男,1956年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经委主任,曾任职于香港雄联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湖南省弘信投资有限公司。
于华明,男,1981年生,法学学士,现任职于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
|
2003-12-26
|
(000013、200013) *ST 石化:重大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一、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于2003年11月1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广东盛润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
本金港元2400万元及相关利息,判令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法院于2003年12月14日向公司发出了应诉通知书。
上述案件法院将于2004年2月16日开庭审理。
二、就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诉公司为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借款合同担保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0月23日作出
判决:公司对人民币225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2004-04-23
|
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
|
|
2004-02-06
|
(000013、200013) *ST 石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公司股票(*ST石化B,200013)近期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易
日达到涨幅限制。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近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
|
2004-01-15
|
[20034预亏](000013、200013) *ST 石化: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诉讼仲裁,业绩预测 |
|
(000013、200013) *ST 石化: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
一、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与生产经营情况,预计公司2003年
度仍将出现亏损。若公司2003年度出现亏损,深交所将自公司公布年
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
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目前尚无重组计划。
二、深圳石化东宏化纤面料有限公司诉公司欠款纠纷案,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23日[(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31号
《民事判决书》] 判决公司应向石化东宏化纤公司返还欠款人民币
1966.6万元,逾期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双倍计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以上判决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
|
2003-11-27
|
[20034预亏](000013、200013) *ST 石化: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业绩预测 |
|
(000013、200013) *ST 石化: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与生产经营情况,预计公司2003年度仍
将出现亏损。按照有关规定:若公司2003年度出现亏损,深交所将自
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个工
作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
|
2003-10-31
|
(000013、200013) *ST 石化: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
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540
2、每股净资产(元) -7.45
3、净资产收益率(%) —
|
|
2003-11-25
|
(000013、200013) *ST 石化:公司国有股拍卖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
公司于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接到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
限公司转来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被执行人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国有股164546553股归买受人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所
有,并在30日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
|
2003-12-31
|
(000013、200013) *ST 石化:关于对公司原控股股东股权处置意见的公告,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资金占用 |
|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石化有限公司截止2003年11月30日尚
欠公司人民币10.15亿元,公司为石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人
民币2.97亿元。
公司于2003年12月26日向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上报了《关于停
止对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处置的紧急报告》,请求深圳市投
资管理公司停止对公司原大股东石化集团股权的任何处置行为。
二、公司于近日接到法院转来的多起起诉状,有关情况见全文。
|
|
2003-12-18
|
(000013、200013) *ST 石化:收购报告书,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
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公司股权的报告书。
|
|
2003-12-06
|
(000013、200013) *ST 石化:重大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一、公司于近日接到法院转来的起诉状(共十一宗)。现将有关
情况进行公告,详见公告全文。
二、公司就已判决的涉诉事项进行公告,详见公告全文。
|
|
2003-12-19
|
(000013、200013) *ST 石化:高管变更,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召开,
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辛宇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二、同意聘任阮克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三、同意聘任杜柏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董事辛宇、丁富义、刘崇、李林森、刘青民提出辞去公司董
事职务,董事会同意上述董事的辞职。
五、决定于2004年2月7日召开二○○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
2003-11-13
|
(000013、200013) *ST 石化:股价异动之风险提示,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公司股票近期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
有关规定,公司股票(*ST石化A、*ST石化B)于2003年11月13日上
午9:30起停牌一小时,2003年11月13日上午10:30起恢复交易。
公司原国有股股东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
164,546,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4%)已于二○○三年十月十六
日因诉讼事项而在杭州市被拍卖,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以
每股人民币0.131元竞买获得并已支付了全部款项。截止目前,公司
尚未接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此次国有法人股拍卖结果的裁定书。
日前,公司接到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
执照复印件及基本情况介绍。
除此以外,公司未获悉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的任何其
他方面的资料。
董事会认为,公司近期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
|
2003-10-30
|
(000013、200013) *ST 石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股权转让 |
|
公司股票(*ST石化A,000013)近期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
易日达到跌幅限制,公司股票(*ST石化A、*ST石化B)于2003年10
月30日上午9:30起停牌一小时,2003年10月30日上午10:30起恢复交
易。
公司原国有股股东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
164,546,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4%)已于二○○三年十月十六
日因诉讼事项而在杭州市被拍卖,并由广州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以每股人民币0.131元竞买获得。截止目前,公司不清楚广州普力奇
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是否已交足上述竞买款项,也未接到杭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关于此次国有法人股拍卖结果的裁定书,也未能通过正式渠道
获得广州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资料。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近期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
|
2003-12-24
|
(000013、200013) *ST 石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公司股票近期异常波动,A股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
董事会认为,公司近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
|
2003-10-17
|
(000013、200013) *ST 石化:法人股拍卖结果,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
杭州恒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受委托,于2003年10月16日下午对深圳
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6454655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4.24%)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结果如下:
买受人:广州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成交价:每股人民币0.131元 |
|
2003-02-18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二○○三年一月八日在深圳市红荔西路石化大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由辛宇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辛宇、丁富义、罗鸿春、刘崇、李林森、刘青民、周镇和蔡建平,本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董事会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将本公司持有的当纳利公司5%股权,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价格变卖给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见本公司变卖资产偿还欠款的公告。
二、同意对本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五条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九十三条: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两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原章程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责。
以上章程条款的修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决定,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二○○三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荔西路石化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罗鸿春、唐冬元、应启瑞(独立董事)、洪乐平(独立董事)、王妙泉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牟向峰、廖红丽辞去本公司监事的议案
3、补选本公司监事会成员(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4、审议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二○○三年二月十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请公司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和授权委托书于二○○三年二月十七日8:3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年会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石化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344355,传真:0755-83324057
联系人:蔡建平先生
附件1: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雅艳 女,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国际会计系。曾任本公司内部财务结算中心副经理,本公司资金部部长。现任本公司清收办负责人。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证券账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
|
2003-03-29
|
(000013、200013) ST 石 化:重大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一、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
工行深圳市福田支行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法
院判令公司分别就贷款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二、已公告涉诉事项的进展情况。
|
|
2003-03-05
|
(000013、200013) ST 石 化:股权抵债及重大诉讼,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诉讼仲裁 |
|
一、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3年2月28日召开,会议形成决议
如下:
1、终止公司与深圳石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签订
的《关于深圳市斯贝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产权转让的协议(一)》。
2、公司持有的斯贝克公司90.57%股权(作价5300万元)和以莱
特公司5%股权(作价1224万元)抵给中国置业(控股)有限公司,以
抵偿公司应赔偿中国置业的部分款项,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不须再
向中国置业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二、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诉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令
公司就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案(标的为人民币
300万元及相关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理处诉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
公司就深圳石化金鑫化工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案(共三宗,合
计标的为人民币3520万元、港元1150万元及相关利息)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三、已公告两起涉诉事项的进展情况。
|
|
2003-02-19
|
(000013、200013) ST 石 化:董监事变更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
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2月18日举行,会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罗鸿春等辞去董事和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由辛宇(董
事长)、丁富义、刘崇、李林森、刘青民、周镇和蔡建平七人组成。
2、牟向峰、廖红丽辞去监事职务;选举刘雅艳为监事,任期至
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免去任政华(员工代表)公司监事职务,
现由李饮文(监事会主席)、刘雅艳和吴胜三人组成。
3、修改公司章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