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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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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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武锅B现就其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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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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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2-04-27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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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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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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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武锅B现就其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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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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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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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武锅B现就其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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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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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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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52
2、每股净资产(元)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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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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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仲裁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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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与*ST武锅B诉讼案,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1)滨中商初字第24-1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该案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在本案庭审过程中,原告(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增加诉讼请求,将起诉的标的额由要求被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定金4,990万元增加到7,740万元,被告认为原告增加诉讼标的额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7,740万元标的额已经超越了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提出管辖异议,要求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移送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请求,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
裁定“本案移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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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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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仲裁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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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武锅B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0】晋民初字第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此次诉讼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本案经多次开庭审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解除原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经济合同;
2、被告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款4,797万元(因已判定2#锅炉的已付订金815万元转为1#锅炉的部分货款,故1#锅炉总欠款4,797万元中的815万元无须再行支付)及相应利息;
3、驳回原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正在研究是否就本判决提出上诉,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或本判决的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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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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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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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武锅B预计2011年1月1日至9月30日累计净利润约-15,154.87万元至-15,654.87万元;预计2011年7月1日至9月30日累计净利润约-3,300万元至-3,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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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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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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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T武锅B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4月9日起暂停上市。
目前,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制定的为争取股票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逐一落实和实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国外订单的生产正有序进行。公司将继续抓好国外订单的生产和国内订单的投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严控成本,努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经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5,924.33元,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5月4日,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
2011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受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公司将按照《关于同意受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的要求,推进恢复上市进程,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未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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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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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1-10-31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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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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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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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武锅B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9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Glenn A.Hill(格伦.希尔)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并新聘陈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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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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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格伦·希尔”变为“陈杰” ,2011-09-26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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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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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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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4日,*ST武锅B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1)鲁商初字第1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此次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07年2月6日,公司与魏桥铝电签订了编号为“2007D003号”的《4×1217T/H亚临界煤粉锅炉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魏桥铝电提供亚临界煤粉锅炉4台套。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了1#锅炉,但魏桥铝电却屡次拖欠公司1#炉货款,并拒绝承担合同约定的拖延货款应支付的违约金,2#-4#的生产也因魏桥铝电原因暂停至今。2011年4月,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不予归还2#-4#炉定金3,870万元;支付拖欠货款4,996.5万元;赔偿因魏桥铝电违约而导致的损失6,130万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7日正式立案受理。
本案将于2011年10月17日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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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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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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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T武锅B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4月9日起暂停上市。
目前,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制定的为争取股票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逐一落实和实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国外订单的生产正有序进行。近日,公司与阿尔斯通电力公司(美国)签订了曼绒4项目合同,销售1×1000MW超临界锅炉受压件及辅机设备。公司将继续抓好国外订单的生产和国内订单的投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严控成本,努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经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5,924.33元,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5月4日,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
2011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受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公司将按照《关于同意受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的要求,推进恢复上市进程,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未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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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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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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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40
2、每股净资产(元) -3.38
3、净资产收益率(%) --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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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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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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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0日,*ST武锅B(原告)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1武民商初字第13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根据规定,公司将此次诉讼事宜公告如下:
2008年,公司经招投标程序,确定杰仕依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被告,以下简称“GSE”)为中标人,负责承建公司新建厂房基地,公司与GSE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标准以及竣工验收等问题均进行了详细约定。合同签订后,GSE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对其他单位进行转包施工、违反其他合同条款规定等违约行为,导致工程出现部分工程质量问题,工程工期以及竣工验收均出现延误,相关工程资料至今亦未能在建设主管部门全部备案。因此,公司以GSE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为由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GSE返还公司工程款3,000万元。
截至公告之日,本仲裁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仲裁的最终裁决结果,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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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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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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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T武锅B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4月9日起暂停上市。
目前,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制定的为争取股票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逐一落实和实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国外订单的生产正有序进行。公司将继续抓好国外订单的生产和国内订单的投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严控成本,努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经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5,924.33元,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5月4日,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
2011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受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公司将按照要求,推进恢复上市进程,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未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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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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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仲裁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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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0日,*ST武锅B收到三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针对公司提出的管辖异议上诉请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如下:
1、案号:2011鲁民辖终字第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对管辖异议提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2、案号:2011鲁民辖终字第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对管辖异议提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3、案号:2011鲁民辖终字第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对管辖异议提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鉴于上述终审裁定驳回公司的管辖异议上诉,维持原裁定。公司与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邹平高新铝电有限公司目前共有七个案件处于审理中。
201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滨中商初字第23号、(2010)滨中商初字第24号、(2010)滨中商初字第25号开庭传票,上述三案将于2011年8月9日,2011年8月10日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本次裁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诉讼的最终判决结果,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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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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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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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武锅B预计2011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净利润约为-11,000万元至-1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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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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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1-08-30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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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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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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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8日,*ST武锅B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案号为DP20110228《仲裁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此次仲裁事宜公告如下:
2007年10月18日,杰仕依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总包商就公司的工厂和办公楼建设施工项目签署了两份合同(合同号:WBC 2007 003A和WBC 2007 004A),杰仕依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根据合同开工并及时完成了项目,公司拖欠其合同余款共计24,931,319.10元,杰仕依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拖欠上述款项的行为构成违约,因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合同剩余款、利息、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共计31,593,783.15元。
公司认为关于WBC 2007 003A及WBC 2007 004A号合同,合同余款的付款条件尚不完备,公司迟延支付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杰仕依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修补缺陷的要求置之不理,已构成违约。
公司将行依据上述情况,积极准备仲裁的相关事宜。
截至公告之日,本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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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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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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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T武锅B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4月9日起暂停上市。
目前,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制定的为争取股票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逐一落实和实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国外订单的生产正有序进行。
经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5,924.33元,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5月4日,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
2011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受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公司将按照《关于同意受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的要求,推进恢复上市进程,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未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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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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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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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武锅B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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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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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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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ST武锅B已于2011年5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2011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受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未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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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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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为“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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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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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办公地址迁移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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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ST武锅B收到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寄发的《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办公地址迁移公告》:经有关部门批准,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变更为“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已正式迁移至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该会计师事务所本次仅是更名,未发生主体变更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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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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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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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4日,*ST武锅B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恢复上市的相关条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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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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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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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T武锅B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4月9日起暂停上市。
2011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并于2011年4月29日如期对外披露。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5,924.33元,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于2010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的申请。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1年5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公司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之恢复上市保荐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恢复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文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的受理或最终未被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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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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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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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15
2、每股净资产(元) -3.13
3、净资产收益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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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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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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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3
2、每股净资产(元) -2.98
3、净资产收益率(%) --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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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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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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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时间: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
2.召开地点: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5.登记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5月30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17:00
6.会议审议事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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