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6-16
|
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6月16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万州区鸽子沟72号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
重大提案:
1、《关于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报告》;
4、《关于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小江电站移民迁建资产销号的议案》;
6、《关于小江电站移民销号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入资本公积的议案》;
7、《关于小江电站移民迁建补偿资金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8、《关于为万州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部分预计负债的议案》;
9、《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报酬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4年6月16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签到时间:2004年6月16日上午:8:30-9:00。
3、会议地点:重庆市万州区鸽子沟72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关于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报告》;
4、《关于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小江电站移民迁建资产销号的议案》;
6、《关于小江电站移民销号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入资本公积的议案》;
7、《关于小江电站移民迁建补偿资金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8、《关于为万州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部分预计负债的议案》;
9、《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报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见2004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04年6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四、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4年6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183号谊德大厦十二层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鸽子沟72号本公司办公大楼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3)6380116187509607
传真:(023)6380116558245484
邮编:400010(渝中区)404000(万州区)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183号谊德大厦十二层重庆市万州区鸽子沟72号
联系人:何小军王静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权限:
注: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通知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
|
|
2004-11-30
|
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600116)“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四川蜀能电器有限公司(下称:蜀
能公司)起诉公司货款纠纷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即口头
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该院(2004)渝一中民初字第251号民事裁定驳回了公
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该院受理了公司的申请。
2004年11月29日,公司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该院于200
4年11月24日对本案裁定如下:
1、撤销(2004)渝一中民初字第251号民事裁定;
2、驳回蜀能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蜀能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起诉公司农网改造项目公司货款纠
纷一案,公司2004年11月22日收到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该
院决定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公司正积极准备应诉。
|
|
2004-12-03
|
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万州分行营业部(下称:万州农行)起诉重庆市万州区
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州公司)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2004年11月30日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该院于2004
年11月12日对本案判决如下:
1、由万州公司归还万州农行借款本金10000000.00元及利息(截止于2002
年12月21日至2004年9月20日的积欠利息为920119.13元。2004年9月20日后的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2、由公司对万州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后,有权向万州公司追偿。
3、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60010元,其他诉讼费24004元,共计84014元,由万州公司和
公司共同负担。
|
|
2005-01-07
|
公布法人股东股权被查封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
(600116)“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6日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获知:因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诉公司法人股
东恒丰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770万股,下称: 恒丰兆业) 、
长春永顺经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354.09万股,下称:长春永顺)一案
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现进入执行程序,该院已于2004年12月28日查封了被
执行人恒丰兆业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7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长春永
顺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35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并要求公司协助
执行下列事项:
该院查封期间,未经允许不得转移、过户、抵押、质押、拍卖、变卖、处置
等。
长春永顺与恒丰兆业系一致行动人,此次查封的社会法人股共计1124.09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
|
|
2005-01-15
|
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诉讼仲裁 |
|
(600116)“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月12日获悉:因重庆市电力
体制改革,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产业
集团)已根据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下称:农业银行)、重庆
市电力公司(下称:市电力公司)签署的《重庆市地方区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
程项目贷款债务转移协议》,将其向农业银行所贷的一、二期农网改造贷款本金
及利息全部转移给市电力公司;同时,农业银行也已根据上述协议,解除了包括
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奉节三峡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奉节公司)在内的
各区县电力公司为产业集团农网改造原借款提供的担保。2005年1月13日经产业
集团及农业银行确认,公司及奉节公司为产业集团提供的29853.032万元农网贷
款担保已解除。此项担保解除后,公司对外担保总计9235万元。
(600116)“三峡水利”公布诉讼进展公告
鉴于债权银行起诉重庆市万州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州公司)和重庆
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借款及担保合同纠纷案已经法院判决,
并进入执行程序。现将截止目前公司因为万州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担保
责任的有关代偿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代万州公司偿还债权银行款项总计47855732.50元,其中本金40000000.
00元,利息7855732.50元,其明细详见2005年1月15日《上海证券报》。
|
|
1997-07-23
|
1997.07.23是三峡水利(600116)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
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6.38: 发行总量:5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5888万股) |
|
1997-07-28
|
1997.07.28是三峡水利(600116)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
中签率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6.38: 发行总量:5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5888万股) |
|
1997-07-29
|
1997.07.29是三峡水利(600116)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
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6.38: 发行总量:5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5888万股) |
|
1997-07-24
|
1997.07.24是三峡水利(600116)资金冻结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资金冻结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
资金冻结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6.38: 发行总量:5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5888万股) |
|
1997-07-29
|
1997.07.29是三峡水利(600116)申购款解冻日 |
发行与上市-申购款解冻日,发行(上市)情况 |
|
申购款解冻日首发A股(发行价:6.38: 发行总量:5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5888万股) |
|
2000-07-14
|
2000.07.14是三峡水利(600116)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
10送1 |
|
1997-08-04
|
1997.08.04是三峡水利(600116)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
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6.38: 发行总量:5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5888万股) |
|
2004-12-31
|
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600116)“三峡水利”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原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万县市办事处及中国建设银行万县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下称:信达公司)诉上海川东贸易公司(下称:川东公司)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强制执行纠纷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公司与信达公司、川东公司于2004年12月13日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达成有关和解意见。
2004年12月29日,公司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称:权利人与两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川东公司以变卖其在上海丰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得的700万元,全部支付给权利人信达公司;另53万元,由该院从公司帐户上强制执行给信达公司。现两被执行人已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还款义务。主债务人川东公司的债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担保人公司的担保责任全部免除。为此,该院对本案裁定如下:
该院(1996)万经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和(1996)万经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2004年12月28日,法院已从公司帐户上强制划扣人民币53万元,为保证该债权的追偿,公司于2004年12月30日与川东公司签署了《还款协议》,双方约定:1、公司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强制划扣的人民币53万元由川东公司负责偿还公司;2、川东公司在2009年12月31日前按月偿还9000元,逐月还清。若任一个月未还清,公司有权行使剩余部分的追偿权;3、协议生效后任一方违约即承担欠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公司诉重庆市万州电力总公司(下称:电力总公司)欠款纠纷案及电力总公司反诉公司欠款纠纷案。2004年12月28日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该院于2004年12月8日对本案判决如下:
1、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2、驳回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电力总公司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64870元,其他诉讼费25948元,诉前保全费53782元,其他诉讼费21512元,合计166112元,由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67360元,其他诉讼费26944元,合计94304元,由电力总公司负担。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正积极准备上诉。
|
|
2004-10-27
|
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600116)“三峡水利”
2004年10月25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重庆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送达的重庆市万州电力总公司(下称:电力总公司)向该院提交的《民事
反诉状》,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该案基于截止2004年6月30日,电力总公司拖欠公司款项10652451.53元,经
多次催收,该总公司仍不按双方于2002年1月4日签订的《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
务。为此,公司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判令电力
总公司偿还公司欠款10652451.53元和该款项3%即319573.55元的违约金,共计10
972025.08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电力总公司《民事反诉状》称,
公司在上市前,万州区国资局将公司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剥离2213万元至电力总公
司,并调减相应国有资本金,但是,1997年12月8日本案双方及重庆市万州电力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表明上述行为为资产转让,电力总公司为此
支付了相应价款,该公司认为此属账目处理错误。为此,电力总公司认为公司应
返还其2213万元,扣除该公司所欠公司款项10652451.53元,公司尚欠电力总公
司11477548.47元,故该公司就本案向法院提起反诉。公司正积极应诉。
|
|
2004-10-29
|
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资产(债务)重组 |
|
(600116)“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7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奉节县康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康乐公司)以1号机组作
价抵偿公司应收款的议案:康乐公司欠公司款项2248.89万元,鉴于该公司已资
不抵债,且面临被多家债权单位追偿债务并起诉的风险,会议决定在完善相关法
律手续的前提下,同意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即康乐公司以自有资产
1号发电机组(评估值为24263300.95元)抵偿公司应收款项本金22488936.79元、
违约金674668.10元,总计23163604.89元。
三、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并签署保函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授权组建公司办公室并对相关部门及职责进行调整的议案。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奉节康乐电力有限公司(下称:
康乐公司)与公司欠款纠纷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
原告为公司;被告为康乐公司。
该案基于截止2001年12月31日康乐公司累计拖欠公司款项24272507.74元,
双方于2002年1月3日签订《还款协议》,对上述欠款金额予以确认,同时约定康
乐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前归还公司10000000.00元,2003年12月31日前归还全
部欠款;若康乐公司不按期还款,按应付金额的3%承担违约责任。截止2004年6
月30日,康乐公司仍欠公司22488936.79元(未含其所欠公司控股子公司奉节三峡
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款项),经多次催收,该公司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为此,
公司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判令康乐公司偿还公
司欠款22488936.79元和该款项3%即674668.10元的违约金,共计23163604.89元
;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2004年10月27日公司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调解书,该院于20
04年10月25日对本案调解如下:
1、康乐公司以自有资产1号发电机组作价抵偿欠公司的借款本金、违约金共
计23163604.89元(其中借款本金22488936.79元、违约金674668.10元)。双方基
于本案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清结。
2、案件受理费125828元,其他诉讼费50331元,合计176159元,由公司负担。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万州分行营业部(下称:万州建行)起诉重庆市万州
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州公司)和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不服重庆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的(2004)渝二中法民初字第39号判决,并于2004年5
月21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受理了本案。
上诉人为公司;被上诉人:万州建行、万州公司。
该案基于1999年3月10日公司为万州公司在万州建行5000万元贷款提供了连
带责任担保,其借款已于2003年9月28日到期,至今,万州公司尚未履行其还款
义务。为此,万州建行起诉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于2004年5月21日作出如下判决:1、由万州公司归还万州建行借款本金500000
00.00元及清偿至2004年3月31日止的利息3946030.93元(2004年3月31日后的利息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2、由公司对万州公司的
前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
费279740元,其他诉讼费111896元,共计391636元,由万州公司和公司共同负担
。公司于2004年5月21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上述
判决的第二项,并判决驳回万州建行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由
万州建行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2004年10月27日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该院于2004年10月
22日对本案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279740元,其他诉讼费41961元,合计321706元,由公司
负担。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2004-10-30
|
公布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
(600116)“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四届十二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在报送邮件时将修改前的稿件误报,现予以更正如下:
其中第“四”项更正为:
关于奉节县康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康乐公司)以1号机组作价抵偿公
司应收款的议案:康乐公司欠公司款项2248.89万元,鉴于该公司已资不抵债,
且面临被多家债权单位追偿债务并起诉的风险,会议决定在完善相关法律手续的
前提下,同意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即康乐公司以自有资产1号发电
机组(经具证券从业资格的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其评估值为24263
300.95元)抵偿公司应收款项本金22488936.79元、违约金674668.10元,总计231
63,604.89元。
其他更正内容详见2004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
公司2004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季报》在报送邮件时将修改
前的稿件误报,现予以更正如下:
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季报第“3.5”项更正为:
根据公司1-9月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有关诉讼进展情况,若未出现
特别异常情况,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能够实现盈利。修改后的《公司
2004年第三季度季报》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
2004-10-23
|
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600116)“三峡水利”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万州分行营业部(下称:万州农行)起诉重庆市万州
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州公司)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不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的有关判决,并于
2004年6月10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受理了本案。
上诉人为公司;被上诉人:万州农行、万州公司。
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由公司对万州公司
的有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万州公司追偿;2
、依法判决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万州农行于1998年12月8日签订的定额借款保证担
保书无效,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由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2004年10月21日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该院于2004年10月
10日对本案判决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一审诉讼费按原判执行;二
审案件受理费60010元,其他诉讼费9002元,合计69012元,由公司负担;3、本
判决为终审判决。
关于重庆市万州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信用联社)起诉万州公司和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89.31%,下称:
江南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江南公司不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的
有关判决,并于2004年6月12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受理了本
案。
上诉人为江南公司;被上诉人:信用联社、万州公司。
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由江南公司对万州
公司的有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信用联社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
求;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04年10月21日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该院于2004年9月2
8日对本案判决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二审案件受理费28760元,其
他诉讼费4314元,合计33074元,由江南公司负担。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目前,万州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
|
|
2004-10-29
|
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97,143,375.95 1,167,087,056.5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18,236,907.17 387,976,225.85
每股净资产 2.39 2.2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10 2.01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509,221.54
每股收益 0.11 0.17
净资产收益率(%) 4.75 7.18
|
|
2004-09-29
|
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 |
|
(600116)“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6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投资187万元实施五桥变-三洲工业园区110KV线路工程的议案
。
二、通过关于投资93万元实施双河电厂渠首危岩治理工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投资320万元实施沱口电厂1#锅炉大修工程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明镜滩燃烧站土地处置的议案:鉴于万州区政府统一规划的需
要及国土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同意重庆渝东经济技
术开发区(下称:开发区)管委会收回公司在明镜滩燃烧站的5.26亩土地的使用权
,其条件为:1、公司免缴2元/平方米的土地闲置费;2、开发区管委会按6.9万
元/亩向公司支付土地补偿费(含20%的资金利息),合计36.294万元;3、开发区
管委会同意将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万州锅炉厂在征用土地时,欠开发区国土局的
70余万元土地款作为公司万州锅炉厂滑坡治理资金。
五、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源田公司)
的参股公司甘肃腾龙节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腾龙公司)股权转让及债务处理的
议案:鉴于腾龙公司已严重亏损,同意源田公司以180万元将其所持腾龙公司的3
50万元股权(经审计后的资产净值为153万元)转让给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亚通公司);同时,将腾龙公司欠源田公司的设备款462万元按70%
打折后,由腾龙公司在11个月内还清,并由亚通公司为其还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其相关意向性协议已于2004年8月12日签订,协议待源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生效。
六、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奉节三峡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奉节公司)
以电费收费权质押贷款的议案:公司同意奉节公司以其电费收费权作质押向中国
农业银行奉节县支行贷款2200万元,有效期至该笔贷款本息还完为止。
七、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中利景顺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顾问的议
案。
八、通过关于成立投资及非电产业管理部门的议案。
(600116)“三峡水利”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2004年9月28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重庆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该院受理了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万州分行营业部(下
称:万州农行)起诉重庆市万州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州公司)和公司借
款合同纠纷案。该案基于1999年9月15日公司为万州公司在万州农行1000万元贷
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其借款已于2004年9月15日到期,至今,万州公司尚未
履行其还款义务。为此,万州农行提交《民事诉状》,要求判令万州公司和公司
偿还该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贷款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公司为万州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12560万元,目前已全部逾期并涉诉,经一
审判决由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有8760万元(公司已提起上诉)。
|
|
2004-10-29
|
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
|
|
2004-10-14
|
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600116)“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四川蜀能电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货
款纠纷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即口头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
异议,该院受理了公司的申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6日对本案
裁定如下:
驳回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公司对上述裁定有异议,于2004年7月21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公司2004年10月13日收到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该院受理了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下称:特变电工)起诉公司农网改造项目公司
货款纠纷案。该案基于2002年9月1日公司与特变电工签定《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向其购买电线电缆,公司尚有262500.78元货款未支付。为此,特变电工提交
《民事起诉状》,要求判令公司支付所欠货款262500.78元,利息97975元,并承
担本案诉讼费用。公司正积极准备应诉。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恒联实业公司(下称:恒联公司)起诉四川富农
微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富农公司)欠款纠纷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
院受理该案。
该案基于恒联公司于1996年委托富农公司在成都市郫县合作镇为其办理100
亩土地征用事宜,并支付富农公司800万元土地征用费,但富农公司并未履行为
恒联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的义务,并拒绝归还恒联公司土地征用费,恒联公司于
2003年12月22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要求富农公司
归还土地征用费800万元及截止起诉之日的利息33.13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
费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8月25日对该案作出判决:
1、由富农公司返还恒联公司800万元;
2、驳回恒联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判决后,富农公司对上述判决有异议,于2004年9月21日向四川省高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
2003-08-26
|
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
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调整后)
总资产 1,159,742,323.00 1,180,493,988.9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17,544,909.52 512,985,128.25
每股净资产 2.96 2.9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36 2.41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161,444,333.47 141,974,354.51
净利润 4,416,045.95 10,114,816.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339,625.64 6,314,637.96
每股收益 0.025 0.058
净资产收益率(%) 0.85 1.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65 1.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593,120.47 36,856,779.03 |
|
2003-08-26
|
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23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资产组织结构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董家35KV输变电工程的议案:决定投资508万元,在重庆市万州区建设董家35KV输变电工程,该工程预计2004年6月完工 |
|
2004-05-14
|
公布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6月16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
|
2004-06-24
|
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
2004年6月22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重庆市万州区物价局有
关通知,遵照重庆物价局有关文规定,对公司用户的销售电价,除居民生活、农业生
产、农业排灌及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外,平均每千瓦时提高3.3分,其中
含不计入公司销售收入的二期农网建设与改造重庆市均摊还本付息每千瓦时加价的
0.94分。调整后的销售电价从2004年6月2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在公司现有售电量的
情况下,扣除以现行煤炭价格测算的火电成本增加对利润的影响因素,本次电价上调
后预计公司每年可增加利润360余万元,预计2004年增加利润70余万元。
|
|
2004-06-17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6日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通过关于小江电站移民迁建资产销号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小江电站移民销号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入资本公积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小江电站移民迁建补偿资金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为万州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部分预计负债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04-06-10
|
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2003年12月11日重庆市万州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信用联社)起
诉重庆市万州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州公司)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南
公司,公司持股89.31%)借款合同纠纷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
5月25日对本案判决如下:
一、由万州公司归还信用联社借款本金375万元并清偿2002年12月20日起
至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二、由江南公司对万州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28760元,其他诉讼费8628元,共计37388元,由万州公司
负担。
万州公司对上述判决无异议,江南公司对上述判决有异议,拟上诉 |
|
2004-06-03
|
诉讼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2004年3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万州分行(下称:万州建行)起诉重庆市万州区电力
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州公司)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21日对本案
判决如下:
一、由万州公司归还万州建行借款本金50000000元及清偿至2004年3月31日止的利
息3946030.93元(2004年3月31日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
时止)。
二、由公司对万州公司的前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279740元,其他诉讼费111896元,共计391636元,由万州公司和公司共同负
担。
万州公司对上述判决均无异议,公司对上述判决有异议,正积极准备上诉。
2001年6月20日至2003年3月28日,四川蜀能电器有限公司(下称:蜀能公司)与公司先后
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四川电力物资买卖合同》(下称:合同
)。蜀能公司向公司出售电力变压器等设备,合同总价款共计5642836元。合同生效后,蜀能公
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公司未能完全履行给付货款义务。截止2004年3月25日
,公司支付货款3140331.30元,欠付2502504.35元,所欠款项蜀能公司向公司催收未果。于
2004年5月12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公司支付所欠货款2502504.35
元及其从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清日止的逾期违约金,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重庆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公司正积极应诉。
目前,万州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公司为该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本金及利息133334120.04
元、公司委托该公司管理和使用并已到位的移民迁建补偿资金113288080元以及公司应收款项
5527395.49元,共计252149595.53元(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具有巨大的风险。公司200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对上述应收款项5527395.49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四届八次董
事会已决定提请公司拟于2004年6月16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03年度对上述其余
款项按80%预计负债或计提坏账准备,此次计提坏账准备和预计负债,致使公司2003年度巨额亏
损。
|
|
2004-06-09
|
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2004年3月23日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万州分行营业部(下称:万州农行)起诉重庆市万
州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州公司)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
同纠纷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26日对本案判决如下:
1、由万州公司归还万州农行借款本金10000000.00元并清偿2004年3月20日前积欠利息
969985.11元(2004年3月20日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
日止)。
2、由公司对万州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万
州公司追偿。
3、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60010元,其他诉讼费24004元,共计84014元,由万州公司和公司共同负担。
万州公司对上述判决均无异议,公司对上述判决有异议,正积极准备上诉.
|
|
2004-06-18
|
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6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同意王陶浪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推选胡成培董事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长 |
|
2003-06-18
|
(600116)“三峡水利”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16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议案。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人选的议案。
四、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116)“三峡水利”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16日召开四届一次董、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推选王陶浪出任公司董事长。
二、聘任籍毅为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陈丽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小军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四、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议案。
五、关于核定公司2003年贷款余额的请示:会议核定2003年度公司的贷款余额
不超过三亿五仟万元。
六、推选李鲁川出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