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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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6-28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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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变更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变更监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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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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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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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3)“牡丹江”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4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及三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董、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28日上午召开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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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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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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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3)“牡丹江”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4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财务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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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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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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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3)“牡丹江”
2005年5月12日,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告知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22109500股(占总股份的53.09%)中的6475952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3.06%,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8.16%),因为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哈尔滨汇通支行贷款担保一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续冻期为2005年5月9日至2005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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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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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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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3)“牡丹江”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048,430,906.24 1,021,310,046.9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28,538,447.67 550,690,801.98 每股净资产 2.30 2.3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29 2.39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35,871.01 6,735,871.01 每股收益 -0.096 -0.096 净资产收益率(%) -4.19 -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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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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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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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3)“牡丹江”
单位:人民币元
2004年末 2003年末
总资产 1,021,310,046.91 1,106,333,161.73
股东权益 550,690,801.98 628,167,703.73
每股净资产 2.39 2.7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39 2.72
2004年 2003年
主营业务收入 387,451,855.56 409,451,646.64
净利润 -81,276,901.75 1,317,515.95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353 0.006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4.76 0.2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02 0.05
公司2004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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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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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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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3)“牡丹江”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4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及三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部分应收帐款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财务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5月24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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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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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5-24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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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议决定于2005 年5 月24 日召开公司2004 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05 年5 月24 日上午9 时开会
2、会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温春镇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一) 《公司200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公司200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公司2004 年度报告正本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 《公司200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 审议《关于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05 年5 月17 日下午3 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参
加会议;
(2)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5 年5 月22 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
联系电话:(0453)6497558
邮政编码:157041
联系人: 李红旗
7、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4 月14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 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2) 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议案投赞成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议案投反对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议案投弃权票。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及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公司监事对监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签字: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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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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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25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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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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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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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3)“牡丹江”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20,486,019.51 1,106,333,161.7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05,267,537.55 628,167,703.73
每股净资产 2.63 2.7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61 2.72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95,038.03
每股收益 -0.014 -0.100
净资产收益率(%) -0.537 -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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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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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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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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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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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3)“牡丹江”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6日召开三届八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同意马锠臣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李红旗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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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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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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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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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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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6415095股,于2004年3月5日由上海新世纪拍卖有限
公司进行司法拍卖,现获悉本次拍卖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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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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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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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6415095股,于2003年11月28日由上海新世纪拍卖有限公
司和黑龙江省金轮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司法拍卖事宜,公司已于11月20日公告。现获悉
本次拍卖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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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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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3)“牡丹江”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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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3日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告知公司控股股东牡
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22109500股中的52452831股股权
继续予以冻结,续冻期限自2003年6月13日至2003年12月1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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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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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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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9日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通过选举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牡丹江: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9日召开三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王奎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续聘王强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马锠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推选那立军为监事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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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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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3)“牡丹江”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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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97,531,652.09 1,157,561,551.3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16,649,341.17 615,690,187.78
每股净资产 2.68 2.6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66 2.64
报告期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178,408,298.07 203,474,210.42
净利润 479,153.39 2,046,436.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16,186.55 2,016,299.38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0.002 0.00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078 0.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67,005.22 -76,538,6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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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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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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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28日召开二届二
十次董事会及二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9月29日上午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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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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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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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议于2003年8月28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奎廷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进行修改:
原条款为: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其中独立董事二人。
现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其中独立董事三人。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推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须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本公司董事会推举王奎廷先生、王强先生、徐自立先生、关杰先生、徐昕先生、李红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逯林先生、张兆林先生、吴艾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决定于2003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时
2、会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温春镇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逐一表决);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逐一表决)。
4、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03年9月19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参加会议;
(2)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9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
联系电话:(0453)6497558
联系传真:(0453)6499002
邮政编码:157041
联系人:张慧刘兆远
7、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2)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议案投赞成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议案投反对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议案投弃权票。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及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奎廷,男,55岁,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文化程度,高级政工师。曾任牡丹江水泥厂党委书记,牡丹江市建材局局长。现任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强,男,49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牡丹江水泥厂计量节能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等职。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关杰,男,52岁,大专文化。曾任牡丹江水泥厂调度科副科长、劳资处处长、副厂长。现任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徐自立,男,54岁,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曾任牡丹江建设水泥厂工会主席。现任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徐昕,男,46岁,大学文化。曾任牡丹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计财处处长,牡丹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李红旗,男,45岁,大专文化。曾任牡丹江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调控科科长,牡丹江兴林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逯林,男,57岁,硕士,九三学社会员。曾任牡丹江机械工学院管理系主任、牡丹江职工大学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系主任、中国银行牡丹江国投证券总经济师、牡丹江证券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经理。现任牡丹江证券公司研发信息部经理、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兆林,男,62岁,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牡丹江市财政局工业企财科长、牡丹江财政局副处长、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牡丹江组组长、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艾东,男,41岁,大学文化。曾任牡丹江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牡丹江市正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牡丹江市恒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牡丹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附件三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逯林、张兆林、吴艾东为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8日
附件四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逯林,作为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逯林
2003年8月28日于牡丹江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兆林,作为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兆林
2003年8月28日于牡丹江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艾东,作为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吴艾东
2003年8月28日于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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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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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股份冻结,日期变动,中介机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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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1日召开三届七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方)商标的许可
合同的议案:公司与甲方于同日签订商标许可合同,甲方就牡丹江牌和镜泊湖牌两
个品牌属甲方的无形资产于2004年5月21日起无偿许可给公司;若公司控股股东发生
变化,则甲方将其所拥有的牡丹江牌和镜泊湖牌两个注册商标有偿转让,转让价格
由中介机构评估后两方协商确定。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6月21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事项。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1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正本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同意解除与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公司2003年度、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04年5月19日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告知公司控股股东
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22109500股(占总股本的53.09%)
中的6475952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本的53.03%,占公司总股本的28.16%),因为桦林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哈尔滨汇通支行贷款担保一
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其中55582244股为续冻,续冻期为2004年
5月19日至2004年11月18日;其中9177282股冻结期限自2004年5月19日至2005年5月
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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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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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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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与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31日签定《哈尔滨工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国有股股权框架协议》。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收购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122109500股国有法人股中的66529256股。对于剩余国有法人股,哈尔滨工大集
团及其引入的中、外资企业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价格以2003年经过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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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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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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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1日召开2004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标
的许可合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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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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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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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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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预亏](600173) 牡丹江:公布200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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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04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虽比去年同
期有所增长,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调,原燃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等原
因,公司预计2004年上半年将亏损,具体财务数据将在上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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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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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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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26,604,830.42 1,106,333,161.7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08,519,079.76 628,167,703.73
每股净资产 2.65 2.7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65 2.7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184,266,224.10 178,408,298.07
净利润 -19,648,623.97 479,153.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361,311.25 916,186.55
每股收益 -0.085 0.002
净资产收益率(%) -3.23 0.0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92,160.29 -21,967,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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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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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变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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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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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牡丹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变为“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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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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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3.18是牡 丹 江(600173)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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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4.42: 发行总量: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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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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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3.18是牡 丹 江(600173)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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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4.42: 发行总量: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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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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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3.22是牡 丹 江(600173)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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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4.42: 发行总量: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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