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8-06-07
|
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5日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0%,下称:阳光商厦)的决议:鉴于阳光商厦所有营业场地已由公司全部出租给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销售有限公司,阳光商厦已无场地经营,公司决定注销阳光商厦。注销后,公司将收回原始投资款1800万元。
|
|
2008-05-13
|
公布澄清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多家媒体近期转载了署名为夏草的博客《沪市2007年报十大涉嫌报表粉饰上市公司》,该博文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以作者个人视角排出的沪市2007年报十大涉嫌报表粉饰上市公司排行榜,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并给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公司现针对该文章中相关内容予以澄清,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5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保证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
|
|
2008-04-29
|
公布董事会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因2008年3月31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出版的《理财周报》刊发的记者文章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下称:江阴法院)起诉,经公司领导会同江阴法院领导、律师与《理财周报》总编进行洽谈,双方高层于2008年4月20日达成谅解,《理财周报》赴宁夏石嘴山市实地调查后于2008年4月28日刊登了新的关于公司多晶硅项目的调查报告。
因此,公司、集团公司于近日向江阴法院申请撤诉,并于2008年4月28日收到其相关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公司及集团公司负担(已由原告预交)。
|
|
2008-04-25
|
2008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5,881,582,360.86 5,788,493,116.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656,846,938.03 2,619,025,99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76 2.72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820,940.58 37,820,940.58
基本每股收益 0.0392 0.03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0374 0.0374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42 1.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36 1.3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811
|
|
2008-04-25
|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3日召开四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选举陈丽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三、选举曹敬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
|
2008-04-12
|
2007年年度转增,10转增8.5登记日 ,2008-04-17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
|
|
2008-04-12
|
2007年年度转增,10转增8.5转增上市日 ,2008-04-21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
|
|
2008-04-12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股本变动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8.5股。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7日
除权日:2008年4月1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21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1783340326股摊薄计算,公司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0887元。
|
|
2008-04-12
|
2007年年度转增,10转增8.5除权日 ,2008-04-18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
|
|
2008-04-02
|
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2008年3月31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下称:南方报业)出版的《理财周报》A9版刊发了记者陈光的文章《江苏阳光多晶硅独家调查,22个月缓慢“空头支票”被六大江阴籍股东70亿利益玩弄的“股价烟雾弹”》。文章一经发表,许多网络媒体纷纷予以转载。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认为:该篇文章内容严重失实,主观上恶意中伤造谣,严重侵犯了公司及集团公司的名誉权,并造成了公司及集团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
2008年4月1日,公司及集团公司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下称:江阴法院)起诉陈光、南方报业,请求:1、依法判令两被告登报道歉,消除影响;2、依法判令两被告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3、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江阴法院于2008年4月1日受理了本案,并于当日向公司送达受理通知书。
|
|
2008-04-02
|
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分配;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96396774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8.5股。
二、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三、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
四、通过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决议。
|
|
2008-03-29
|
公布董事会说明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某杂志近期发表了一篇署名为张彤的文章《江苏阳光巨资流失两通路》,文中质疑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报中预付款项剧增及与参股子公司江阴市新桥热电有限公司的电汽关联交易。针对上述报道,公司特予以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历年财务报告均由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且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保证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
|
2008-03-28
|
(600220) 江苏阳光:振幅值达15%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辽宁省证券公司沈阳黑龙江街营业部 22991068.05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汉中路证券营业部 17345859.80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保椒路证券营业部 17264997.66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水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15249431.43
辽宁省证券公司沈阳市府大路证券营业部 12049321.09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湖墅南路证券营业部 71521650.90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保椒路证券营业部 21778049.1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17731781.8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下埔路证券营业部 12093525.18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汉中路证券营业部 10344498.61
|
|
2008-03-28
|
董事会说明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某杂志近期发表了一篇署名为张彤的文章《江苏阳光巨资流失两通路》,文中质疑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报中预付款项剧增及与参股子公司江阴市新桥热电有限公司的电汽关联交易。针对上述报道,公司特予以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历年财务报告均由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且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保证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
|
2008-03-27
|
拟披露季报 ,2008-04-25 |
拟披露季报 |
|
|
|
2008-03-11
|
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8-04-01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
1、审议公司200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4、审议公司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关于200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008-03-11
|
公布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7年12月30日与参股35%的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新桥热电)签订了《2008年度电、汽购销框架协议》,公司向新桥热电采购电、汽,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4252.18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4000万元。
同日,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江阴阳光中传毛纺织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中传)、公司参股5%的子公司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下称:丰源碳化)签订《2008年度供用电、汽框架协议》,公司分别向阳光中传、丰源碳化提供生产所需电、汽,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576.39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650万元。
同日,公司与阳光中传签订《2008年度劳务服务框架协议》,由阳光中传向公司提供劳务,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1935.07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000万元。
上述协议有效期限均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
|
2008-03-11
|
(600220) 江苏阳光: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龙井路证券营业部 37753579.06
辽宁省证券公司沈阳市府大路证券营业部 31789480.2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28977101.8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 27693251.8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17477778.73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北路证券营业部 13774406.8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大路证券营业部 10855585.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证券营业部 10458130.89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淮海路证券营业部 9104133.3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丹路证券营业部 8895849.40
|
|
2008-03-11
|
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9日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及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96396774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8.5股。
二、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同意高立新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张郭一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通过公司《董、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七、通过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决议。
八、通过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4月1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
|
2008-03-11
|
2007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财务指标 |
|
单位:人民币元
2007年 2006年
调整后
营业收入 3,059,113,949.34 2,530,177,58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220,087.07 92,925,70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0,671,761.22 99,034,176.87
基本每股收益 0.1641 0.09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459 0.102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04 3.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37 4.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6983 -0.2285
2007年末 2006年末
调整后
总资产 5,788,493,116.90 4,450,201,842.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619,025,997.44 2,467,308,93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72 2.56
公司2007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转增8.5股。
|
|
2008-03-06
|
公布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3日至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经公司董事会商议确定。
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有关公司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08-03-05
|
(600220) 江苏阳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国东路证券营业部 37905516.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民德路证券营业部 35046426.29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 30098699.81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庆春路证券营业部 28714554.9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树浦路证券营业部 26081004.78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北路证券营业部 56629870.50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梁溪路证券营业部 34959059.9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民德路证券营业部 34824109.72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浣花北路证券营业部 21559848.4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树浦路证券营业部 19469886.76
|
|
2008-03-04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67963股将于2008年3月7日起上市流通。
|
|
2008-02-21
|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
|
|
2008-02-05
|
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3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拟搬迁部分设备,调整车间厂房布局,新建纺纱织布车间以及相应道路设施,总投资约为24375万元。
二、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新建厂房以及道路设施,总投资约为8500万元。
截止2007年12月11日,上述两项目已分别预付19500万元、7000万元。
三、通过为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3.6亿元给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下称:顺丰生态)追加担保的决议:公司与顺丰生态及公司大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三方协商决定,由阳光集团为此笔委托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顺丰生态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直接向公司或银行清偿。
|
|
2008-02-05
|
公布董事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集团公司分别于2003年2月20日、2006年3月14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3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0%)、限售流通股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就集团公司相关贷款事宜,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下称:工行无锡分行)、中国银行无锡分行(下称:中行无锡分行)提供了质押担保,现集团公司已于2008年1月31日解除了上述两项质押担保合同。
集团公司现签订新的质押担保合同,分别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7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向中行无锡分行、工行无锡分行提供了32000万元、39000万元最高额质押担保。上述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有关部门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均为2008年1月31日。
|
|
2008-01-31
|
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08年2月20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的议案。
|
|
2008-01-31
|
召开2008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8-02-20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
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的议案 |
|
2008-01-29
|
200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
经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7年全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上年同期净利润为89323691.29元),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07年年报中予以详细披露。
|
|
2008-01-26
|
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召开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桥镇投资)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贷款年利率10%,期限为2008年1月29日至2009年1月29日。此次贷款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新桥镇投资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直接向公司或银行清偿。
|
|
2007-12-28
|
拟披露年报 ,2008-03-11 |
拟披露年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