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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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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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9日召开200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配股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03年12月31日
的股本总额18514.814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二、通过公司2004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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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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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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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17日召开三届五次董事会及三届三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坏帐损失核销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185148140.00股为
基数,每10股派2.2元(含税)。
四、通过继续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3月9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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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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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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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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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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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预增](600301) 南化股份:2004年上半年业绩大幅上升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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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上半年业绩大幅上升的提示性公告
2004年上半年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经对公司财务
数据初步估算,预计2004年半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具体数据将在
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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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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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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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04年8月19日披露,摘要刊
登在《上海证券报》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
在输入数据过程中,在全文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费用/母公司/本期数
3140459.03元误输入为2140459.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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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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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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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2005年3月9日(周三)上午9:30时
(二)会议地点:南宁市五一东路20号南化大厦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 2005年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坏帐损失核销议案》;
7.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支付议案》。
(四) 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5年3月7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 参加会议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5年3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南宁市亭洪路80号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以3月8日下午16:30时前收到为准。
2、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4821093
传 真:(0771)4821093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人:吴先生、戴小姐
3、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亭洪路80号。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17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3月 日
回 执
截止2005年3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2005年3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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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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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16是南化股份(600301)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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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4.65: 发行总量: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5225.8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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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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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17是南化股份(600301)二级市场配售日 |
发行与上市-二级市场配售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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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市场配售日首发A股(发行价:4.65: 发行总量: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5225.8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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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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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7.12是南化股份(600301)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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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4.65: 发行总量: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5225.8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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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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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23是南化股份(600301)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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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4.65: 发行总量: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5225.8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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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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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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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03年7月30日上午9:00时,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赖晓杨先生主持,4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03年半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议案》;
公司200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1?6月实现净利润24760522.95元,分别按10%、5%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3270261.45元,拟以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851481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提取应收帐款坏帐准备议案》;
根据我公司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标准c对坏帐核算采用备抵法。本公司于期末按照应收款项余额(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一般性坏帐准备;对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挂帐时间太长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计提特别坏帐准备,计提的坏帐准备计入当年度管理费用。据此,本期(1-6月)除按规定提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6%坏帐准备及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武鸣纸厂的2008342.24元百分之百提取坏帐准备外,还对经营严重不善的广东吴川梅汞化塑公司提取50%即2019923.87元的坏帐准备。
五、审议通过《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议案》;
公司原投资深圳市汉德胜化工有限公司1110万元,经去年转让该公司800万元股权后仍持有该公司310万元股权。近年,由于该公司实物出资方与技术出资方无法沟通,造成该公司生产经营无法进行,鉴于这种现状,对我公司投资的深圳市汉德胜化工有限公司310万元余额进行全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六、审议通过《锅炉技术改造项目议案》;
项目建设内容:一期新建一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并进行热电联产。更换污染大、不能进行热电联产的lOt/h、30t/h低压煤粉锅炉;二期改造待一期改造完成并正常投运后,将公司现有的35t/h和65t/h锅炉改造为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76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歉和自筹解决。项目完成后,预计年新增利润650万元。
本技改项目的建成,公司锅炉技术将上一个台阶,改造后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比改造前分别下降20%、15%,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70%,废渣排放量比改造前下降75%,废水排放量比改造前下降91%。每年发电量46.99x10ekw.h,年供热量77.62x10(4)蒸吨,在保证公司中长期发展生产用蒸汽、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又能减少锅炉运行产生的三废排放,改善环境。
七、审议通过《以公司水泥厂资产参与南宁丰塔建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议案》;
原南宁丰塔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8日,登记机关:南宁市工商局,注册号:4501001011364,注册资本198万元,该公司地址在南宁市亭洪路80号。该公司股东为三个自然人、法人代表为徐立新。经营范围:水泥制造及销售,建筑材料(除化学危险品)。
由于我公司在电石渣制水泥方面生产技术的欠缺以及聚氯乙烯生产排放的废渣又必须处理的环保要求,鉴于南宁丰塔建材有限公司在利用电石渣制造水泥方面有处于国内领先的生产技术,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明显效果的情况,双方经初步接触,达成合作意向。
南宁丰塔建材有限公司现拟增资扩股,南化股份拟以现水泥厂资产(经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为1765万元)投入参股合作,南宁丰塔建材有限公司以其原注册资金198万元和无形资产??电石渣制造水泥生产技术(经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为410万元),共同加入原南宁丰塔建材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后的南宁丰塔建材有限公司的公司性质、经营范围、生产产品均没有变化,注册资本由198万元扩大到2373万元。法定代表人由我公司董亚彬先生担任,公司经营管理由南宁丰塔建材有限公司原三个自然人股东负责。股东人数由原来的三个,增加到4个,股本结构调整为:
南化股份法人股东 以实物出资1765万元 所占比例74.38%
徐立新 自然人股东 以现金及无形资产出资364万元 所占比例15.34%
庄文革 自然人股东 以现金及无形资产出资152.5万元 所占比例6.42%
钱忠 自然人股东 以现金及无形资产出资91.5万元 所占比例3.86%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增资扩股后的南宁丰塔建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有关注册变更等事项。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变动议案》;
由于工作调动,同意赖晓杨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推荐陈载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3年9月2日(周二)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南宁市五一东路20号南化大厦九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03年半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议案》
2、审议《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公司董事变动议案》
4、审议《公司监事变动议案》详见200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临2003?06号公告及与本公告同时公告的临2003?10号公告。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3年8月29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参加会议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3年9月1日(上午9:00--下午17:30)到南宁市亭洪路80号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以9月1日下午17:30前收到为准。
2、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入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771)4821093
传真:(0771)4821093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人.戴小姐、吴先生
3、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亭洪路80号
附一: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附二:陈载华先生个人简历
陈载华,男,汉族,1960年生,大学文化,经济师,曾先后任南宁制糖造纸厂副厂长,蒲庙糖厂厂长,南宁统一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蒲庙造纸厂厂长兼书记,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
附三: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变动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由于赖晓杨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推荐陈载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二、本次推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推荐并将《公司董事变动议案》提交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韦正元 郭国庆 张雄斌
2003年7月30日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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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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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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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30日召开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二届十七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8514814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三、通过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议案。
四、通过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议案。
五、通过锅炉技术改造项目议案: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76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和自筹解决。
六、通过以公司水泥厂资产参与南宁丰塔建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议案:公司
拟以现水泥厂资产(经评估为1765万元)投入参股合作,增资扩股后的南宁丰塔建
材有限公司的公司性质、经营范围、生产产品均没有变化,注册资本由198万元
扩大到2373万元,其中公司所占比例为74.38%。
七、通过公司董、监事变动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9月2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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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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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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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778,788,345.19 772,527,138.2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33,712,236.50 527,466,527.55
每股净资产 2.883 2.84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883 2.849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318,211,993.43 262,306,959.47
净利润 24,760,522.95 16,148,734.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4,905,880.21 16,256,895.69
每股收益 0.1337 0.0872
净资产收益率(%) 4.64 2.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685,361.05 53,402,87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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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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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3预增](600301) 南化股份:2003年第三季度业绩大幅上升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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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业绩大幅上升的提示性公告
由于2003年1-9月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程的完成投产以及公司加大国
内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显示,公司产品销量比
上年同期有大幅度的增长,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上涨,预计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净
利润与2002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具体净利润额将在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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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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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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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日召开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选
举陈载华任公司董事长。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
1851481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董、监事变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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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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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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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6月30日
的总股本1851481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3年10月17日
除息日:2003年10月20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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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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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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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807,372,486.44 773,169,475.7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46,124,218.34 527,466,527.55
每股净资产 2.95 2.8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95 2.85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256,684.48
每股收益 0.0670 0.2008
净资产收益率(%) 2.27 6.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2.33 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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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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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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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2日召开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转让深圳市国人通信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
国人通信有限公司14.516%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领先网优设备有限公司,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36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深圳市国人通信有限公
司股权。
三、通过公司机构调整事项。
四、通过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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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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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预增](600301) 南化股份:公布2004年1-9月业绩大幅上升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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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公布2004年1-9月业绩大幅上升的提示性公告
2004年三季度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仍然良好,主营业务收入
大幅度增长。经对公司财务数据初步估算,预计2004年1-9月实现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增长50%以上(2003年1-9月实现净利润37172504.79元),具体数据将在2004
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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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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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关联交易,基本资料变动,日期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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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7日召开三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2004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
1851481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90元(含税)。
二、通过关于对南宁凯特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核销处理议
案。
三、通过关于应收货款坏帐核销处理议案。
四、通过关联交易议案:
1、关于“双六”工程项目向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化集团)租赁
土地议案:“双六”工程占用土地面积为95872平方米,其中占用南化集团土地7
1684平方米,向南化集团租赁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租赁费确定为每年15.40
元/平方米,每年租赁费110万元(租赁期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每月租金1.29
元/平方米)。租赁至2048年5月止。
2、关于终止与南化集团《租赁房屋协议》及向南化集团新租赁办公场所并
重新签订《租赁房屋协议》议案: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双方于2003年3月16日与
南化集团签订的《租赁房屋协议》;公司向南化集团新租赁办公场所并重新签订
《租赁房屋协议》,租赁范围位于南宁市五一东路20号南化大厦9、10、11楼(月
租金为13元/平方米,租用面积1241.35平方米,月租金16137.55元)和位于南宁
市亭洪路80号的中央化验大楼等办公场所(月租金为4元/平方米,租用面积共计5
174.77平方米,月租金20699.08元),以上两项月租金合计36836.63元,年租金
合计442039.56元。
3、公司与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电石(碳化钙)购销协
议》。
五、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六、同意公司200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和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半年财务
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21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事项。
2004年8月17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持有其37.04%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下称:贵州华虹)签署了《电石(
碳化钙)购销协议》。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氯碱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电石),根据
2004年1-6月电石供应情况,预计2004年全年,公司将因向贵州华虹采购电石累
计发生金额达1亿元左右。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办公机构近日迁址,联系电话和邮编不变。
新地址:广西南宁市五一东路20号南化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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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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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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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858,158,420.50 861,311,505.9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75,299,914.56 559,112,033.63
每股净资产 3.11 3.0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05 2.94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381,680,190.76 318,211,993.43
净利润 40,257,139.13 24,760,522.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0,199,786.03 24,905,880.21
每股收益 0.2174 0.1337
净资产收益率(%) 7.00 4.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485,753.37 42,685,361.05
200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9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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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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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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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OO4年8月17日14:30分,在南化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人数 9人,实到董事人数 9 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载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4年1-6月公司实现净利润40,257,139.13元,分别按10%、5%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025,713.91元和法定公益金2,012,856.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254,485.63元,减去2004年5月份已分配股利24,069,258.2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03,795.69元,以2004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85,148,14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5,178,146.6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凯特利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核销处理议案》
南宁凯特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经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已无法继续经营,经清算,已于2004年3月29日在南宁市工商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注销。
我公司对该公司投资270万元,已全额提取了投资减值准备,现将该项目投资减值准备全部核销处理。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应收货款坏帐核销处理议案》
南宁绿洲化工经营公司于2001年9月12日被南宁市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欠有本公司货款3,034,748.33元,至今未还,按坏帐确认标准: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而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确认该欠款属于已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同意全额坏帐核销处理。同时,公司对已转为坏帐损失的应收款项,建立坏帐核销台帐,公司将不放弃追索权,若已经确认的坏帐在以后收回,则应该等额冲回坏帐准备。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
(一) 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集团)关联交易
1、关于"双六"工程项目向南化集团租赁土地议案
根椐项目的测算,"双六"工程占用土地面积为95,872平方米,其中占用南化集团土地71,684平方米,向南化集团租赁土地使用权。
依据南宁市政府"关于企业改制土地出租租金标准"及"批转市税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意见的通知"规定,该土地使用租赁费确定为每年15.40元/平方米,每年租赁费110万元(租赁期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每月租金1.29元/平方米)。租赁至2048年5月止。
本项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载华、袁良毅、彭华波)回避表决。
2、关于终止与南化集团《租赁房屋协议》及向南化集团新租赁办公场所并重新签订《租赁房屋协议》议案
因南化集团办公楼、科研楼拆迁,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双方于2003年3月16日与南化集团签订的《租赁房屋协议》;公司向南化集团新租赁办公场所并重新签订《租赁房屋协议》。租赁范围:位于南宁市五一东路20号南化大厦9、10、11楼(1241.35平方米)和位于南宁市亭洪路80号的中央化验大楼等办公场所(5174.77平方米)。
参考南宁市区相同地段当前房产出租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每月租金为:
(1)位于南宁市五一东路20号南化大厦第9、10、11楼月租金为13元/平方米,租用面积1241.35平方米,月租金16137.55元;
(2)位于南宁市亭洪路80号内所有其他办公场所月租金为4元/平方米,租用面积共计5174.77平方米,月租金20699.08元。
以上两项月租金合计:36,836.63元,年租金合计:442,039.56元。
本项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载华、袁良毅、彭华波)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与贵州华虹签署的《电石(碳化钙)购销协议》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4-12》,本项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载华、刘建国、高友志、董亚彬)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详见《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公告。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9月21日(周二)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南宁市五一东路20号南化大厦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4年半年度分配预案》;
2、审议《关于对凯特利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核销处理议案》;
3、审议《关于应收货款坏帐核销处理议案》;
4、审议《关联交易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应在公司公告的时间、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4年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4821093
传 真:(0771)4821093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人:高友志、戴素霞
3、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一东路20号。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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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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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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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04 年3 月16 日上午,在南宁市菩提山庄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 名,实到8 名,独立董事郭国庆先生因参加全国政协会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张雄斌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载华先生主持,5 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03 年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董事会报告》;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坏帐损失核销预案》;
2003年,经核定公司将无法收回应收帐款损失共计人民币4,948,585.33 元。按照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被注销等原因,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款应作坏帐处理的规定,该应收帐款损失符合现行法规规定中列为坏帐处理的条件,因此,建议将该部分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损失共计人民币4,948,585.33 元列为坏帐予以核销。同时,公司对已转为坏帐损失的应收帐款,建立坏帐核销台帐,公司将不放弃追索权,若已经确认的坏帐在以后收回,则应该等额冲回坏帐准备。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实现的2003 年度净利润50,053,509.05 元按10%、5%比例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扣除本年度中期已分配现金红利18,514,814.00 元,其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54,485.63 元。董事会提议:以2003 年末公司总股本185,148,140.00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1.30 元(含税)给全体股东,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4,069,258.20 元,剩余2,185,227.43 元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4 年技术改造计划、2004 年大修计划》;
八、审议通过《公司"双六"项目计划》;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6 万吨/年自然循环复极式离子膜法烧碱技术和装置、烧碱浓缩技术和装置,充分利用现有公用工程及生产设施进行填平补齐。氯产品除PVC 外,其余在原有基础上配套扩建。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约6080m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二:充分利用现有公用工程及生产设施,在增加转化器、聚合釜、离心机等设备的同时,引进国内先进水平的密闭投料、DCS 控制、PVC 混料仓等技术,新建6 万吨/年PVC 生产装置的同时,提高公司PVC 生产技术水平。其生产过程产生的电石渣烘干外送周边水泥厂作原料。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约20820m2。
两项合计总投资26977 万元,资金来源计划向银行贷款18883 万元、自筹8094 万元解决。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增加销售收入47000 万元/年。
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对贵州省安龙县昌宏化工有限公司投资议案》;
我公司每年需求电石总量为18 万吨,为保证PVC 扩建项目正常生产并取得预期效益,需要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电石供应基地。经公司有关部门多方考察、调研和专家论证,我公司决定和本公司电石主要供应商、国内最大的商品电石生产企业-四川宜宾昌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组建贵州省安龙县昌宏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 万元,本公司投资人民币4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37.04%,为第一大股东。所投入资金全部用于年产12 万吨电石项目建设。。
十、审议通过《公司组织机构调整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议案见附件一);
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议案》;
根据公司200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保协议框架内,具体办理公司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事项,本年度已发生担保额人民币2000万元。
十三、审议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支付议案》;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聘请的2003 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2003 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地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3 年,注册会计师陈艳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已连续签字2 年,注册会计师桑涛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已连续签字1 年。
2004 年度拟继续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为20 万元(不含差旅费)。
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鉴于公司二届董事会任期于2004 年4 月份届满,按《公司章程》规定需进行换届,董事会决定2003 年度股东大会同时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推荐陈载华先生、刘建国先生、董亚彬先生、彭华波先生、袁良毅先生、高友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推荐张雄斌先生、韦正元先生、刘自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个人简历见附件二。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资金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2004 年实施多项技改项目,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公司自有资金外,尚缺口资金27000 万元(含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拟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一)会议时间: 2004 年4 月19 日(周一)上午9 时
(二)会议地点:南宁市五一东路20 号南化大厦九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03 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03 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0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7、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议案》;
8、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9、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支付议案》;
10、审议《公司坏帐核销议案》;
11、审议《公司"双六"项目计划》;
12、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资金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4 年4 月15 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参加会议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4 年4 月16 日(上午9:00 时-下午17:00 时)到南宁市亭洪路80 号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以4 月16 日下午17:00 时前收到为准。
2、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4821093
传真:(0771)4821093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人:吴先生、戴小姐
3、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亭洪路80 号。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16日
附件一:《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调整目录内容顺序:原公司章程的目录中第五章的第四节调为第二节,原第二、第三节分别改为第三、第四节,所涉及的内容及条款数也相应调换及顺延。[理由:将独立董事章节放在董事章节之后使内容更衔接。]
2、原第3 条增加一款为第二款,第二款的内容为:"从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便可自愿转成公司股票,至2001 年5 月25 日,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成公司股票,共转股3289.0345 万股,至此,公司社会公众流通股总数合计为7289.0345 万股。"[理由:与原第20 条中的流通股份数衔接。]
3、原第13 条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工业用氧、工业用氮、溶解乙炔、液氯、液氨气体"
增加后公司经营范围为:"氯碱化学工业及其系列产品,农药、消毒剂等无机和有机化工产品生产,工业用氧、工业用氮、溶解乙炔、液氯、液氨气体等压缩和液化气的生产;化工设计、科研、技术咨询、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4、原第17 条内容:"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理由:注明股票面值。]
5、原第18 条的内容:"公司的内资股,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集中托管。"
修改为:"公司的全部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理由:(1)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已更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 因《章程》第3 条中有"内资股"的表述只包括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包括发起人及法人股;而发起人和法人股也是内资股,因此,若公司事实上是将全部股份托管的,则不宜再使用"内资股"的表述,以免引起混乱或不清]
6、原第19 条的内容:"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225.7795 万股。发行完成后从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便可自愿转成公司股票,截止2001 年5 月25 日公司执行强制性转股后,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转股3289.0345 万股,至此社会公众流通股为7289.0345 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076.2795 万股,向发起人南宁统一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65 万股,向发起人南宁味精厂发行32.5 万股,向发起人邕宁县纸业有限公司发行32.5 万股,向发起人广西赖氨酸厂发行19.5 万股。公司向发起人发行11225.7795 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0.63%。"
修改为:"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4000 万股,至2001 年5 月25 日,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转股3289.0345 万股,公司社会公众流通股总数合计为7289.0345 万股。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076.2795 万股,向发起人南宁统一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发行65 万股,向发起人南宁味精厂发行32. 5 万股,向发起人邕宁县纸业有限公司发行32. 5 万股,向发起人广西赖氨酸厂发行19. 5 万股。公司向发起人发行的股份合计为11225.779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63%。"
[理由:公司首发时为4000 万股,而非15225.7795 万股。]
7、删除原第25 条、第27 条内容:"第二十五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设定到期日前有条件强制性转股暨到期无条件转股条款。
第二十七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票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12个月以前已经上市,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仍未将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的,公司将于到期日强制转换成公司股票。"[理由:可转债转股条款,已失效。]
8、在原第40 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的第(六)项第2 目第(3)式的内容:"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修改为:"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理由:与证监会现行规定相符。]
9、在原第49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款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五)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书面提议时;",原(五)、(六)项分别改为(六)、(七)项。[理由:增加独立董事规定,与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一致。]
10、原第52 条的内容:"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登记公司股东。"
修改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以前通知公司登记股东。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公告。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
[理由:增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中的具体规定,利于规范行为。]
11、原第62 条的内容:"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修改为:"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如果属于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同时这些事项是属于下列事项的,提案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审核后公告: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
(七)变更募股资金投向;
(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九)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
(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天的,第一大股东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分配提案。除此以外的提案,提案人可以提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也可以直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
[理由:摘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中的具体规定,利于规范行为。]
12、原第72 条增加一款内容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增加一款后第72 条内容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由上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以书面形式提名,提名时应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理由:增加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与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一致。]
13、在原第77 条之后,规定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内容如下:
第78条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事项时, 应当主动向股东大会说明情况,并明确表示不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该股东坚持要求参与投票表决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其他股东适用特别决议程序投票决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应否回避,表决前,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向人民法院起诉。第79 条关联股东明确表示回避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其他决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80 条本章程第77 条所称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形: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只有关联股东;
(二)关联股东要求参与投票表决的提案被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过;
(三)关联股东无法回避的其他情形。
[理由: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72 条的要求相符,也利于公司在处理相关问题时有章可循,更加规范。]
14、原第84 条第一款内容:"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修改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能超过六年。.."
[理由:增加独立董事任期规定,与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一致。]
第二款内容:"选举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应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数目的表决权,股东可以就其表决权选举一人或数人。如果在股东会上当选的董事候选人超过候选董事人数,则以得票多者为当选董事,如果在股东会上当选的董事候选人不足候选董事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再一次进行投票,直至选出全部董事为止。"
修改为:"选举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享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数目的投票权。累积投票权可以分割,股东可以把上述所有的投票权都集中投于某一位董事候选人,只选举一人,亦可以把上述投票权分散投于数位董事候选人,选举数人。如果在股东大会上当选的董事超过应选董事人数,则以得票多者为最终当选董事;如果两名或两名以上当选董事得票相同,且只能有一名为最终当选董事时,则应就得票相同的董事再一次投票,以得票多者为最终当选董事;如果在股东大会上当选的董事不足应选董事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再一次进行投票,直至选出全部董事为止。"[理由:规定更明确,利于处理实际可能出现的问题。]
15、原第90 条内容:"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修改为:"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理由:增加独立董事的规定,与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一致。]
16、原第98 条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人数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
[理由:董事会构成具体化。]
17、删除原第99 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七)项内容:"(七) 制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回售、强制转股等事项。"增加"(十七)提名董事候选人。"
[理由:前一项内容"(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已包含第(七)项意思。]
18、在原第102 条之后,增加二条为103、104 条,内容为:第103 条内容为: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三)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6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四)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104 条内容为: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以下审批程序:
(一) 被担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二) 公司财务部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资料进行调查;
(三) 经理班子审查公司财务部门呈送的意见、调查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后,认为被担保人符合《章程》规定的资信标准且确有必要为其提供担保的,可以提请董事会审议该笔对外担保事项;
(四) 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对外公告。"
[理由: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而制订。]
19、原第107 条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或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提议时;(三)..;",增加"(五)本章程规定应当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情形。"
[理由:第(二)项增加独立董事内容,与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一致。]
20、原第110 条内容:"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理由:增加涉及对外担保事项表决,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一致。]
21、删除原第117 条的内容:"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一)公司股东或股东单位的任职人员;(二)公司的内部人员(如公司的经理或公司雇员);(三)与公司关联人或公司管理层有利益关系的人员。"
[理由:本条是有关独立董事内容,因已设有与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一致的专门章节。]
22、原第155 条的内容:"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召开监事会会议。"原第156 条的内容:"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举手表决。"
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第一百五十六条监事会以举手方式表决,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理由:规范行为。]
23、原第159 条的内容:"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修改为:"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以内编制公司的季度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理由:与证监会现行规定相符。]
24、原第178 条的内容:"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前,以专人送出或以传真方式送出并电话通知确认方式进行。(二)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后,以公告方式进行。"
修改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
[理由:明确具体的通知方式。]
说明:以上所述的条数均按修改前章程的条数说明、不代表修改后的条数,修改后的条数以本次修改重排后确定。
附件二:个人简历
陈载华:男,汉族,1960 年9 月出生,大学文化,经济师,曾先后任南宁制糖造纸厂副厂长,蒲庙糖厂厂长,南宁统一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蒲庙造纸厂厂长兼书记,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南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刘建国:1957 年1 月出生,87 年7 月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大专文化,79 年4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职称:经济师历任南宁化工厂、南宁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总经办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董亚彬:1953 年4 月出生,94 年6 月毕业于广西行政管理学院,大专文化,71 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职称:工程师历任南宁化工厂、南宁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处处长、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彭华波:1950 年8 月出生,89 年10 月广西高等自学考试毕业,大专文化,69 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职称:高级政工师历任南宁化工厂、南宁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主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袁良毅:1965 年12 月出生,89 年7 月毕业于天津轻工业学院,大学文化,同期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职称:高级工程师历任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副主任、主任,分厂厂长、生产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南化集团公司总裁。
高友志:1968 年1 月出生,89 年7 月毕业于武汉化工学院,在职经济学研究生学历,同期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职称:高级工程师历任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副主任,机械动力处处长、部长、证券(投资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张雄斌:男,34 岁,大学文化,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等职,现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韦正元:男,44 岁,1987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广西土产进出口公司业务员,广西石化供销总公司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广西工贸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国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国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1999 年获证券律师资格。1990 年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自力:男,39 岁,1998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广西大学教授,广西大学"211 工程"办公室主任。
附件三: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雄斌先生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3 月16 日于广西南宁市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雄斌,作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雄斌
2004 年3 月16 日于广西南宁市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韦正元先生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3 月16 日于广西南宁市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韦正元,作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韦正元
2004 年3 月16 日于广西南宁市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自力先生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3 月16 日于广西南宁市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自力,作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自力
2004 年3 月16 日于广西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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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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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预增](600301) 南化股份:2003年业绩大幅上升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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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业绩大幅上升的提示性公告
由于2003年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程的完成投产以及公司加大国内
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公司2003年相关财务数据显示,公司产品销量比上年同期
有大幅度的增长,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上涨,预计公司2003年净利润与2002年同
期相比上升50%以上,具体数据将于2003年度审计报告完成后,在公司2003年
年报中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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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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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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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度 200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669,128,524.63 502,168,006.03
净利润 50,053,509.05 32,669,928.15
总资产 861,311,505.98 772,527,138.2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59,112,033.63 560,793,192.75
每股收益 0.2703 0.1765
每股净资产 3.02 3.0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94 2.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4 0.466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8.95 6.19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3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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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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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借款,日期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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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6日召开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及二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坏帐损失核销预案。
三、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3年末公司总股本18514814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3元(含税)。
四、通过公司“双六”项目计划:总投资合计26977万元,资金来源计划向银行贷款18883万元、自筹8094万元解决。
五、通过对贵州省安龙县昌宏化工有限公司投资议案:决定和四川宜宾昌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组建贵州省安龙县昌宏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其中公司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37.04%,为第一大股东。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七、通过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议案:本年度已发生担保额人民币2000万元。
八、通过继续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十、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27000万元项目资金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19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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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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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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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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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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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03年3月16日,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由董事长赖晓杨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32,669,928.15元,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3,266,992.82元、5%法定公益金1,633,496.41元后,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7,781,043.23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5,550,482.15元。
董事会提议:以2002年末总股本185,148,1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326,665.20元,剩余2,223,816.95元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和《公司2002年度报告摘要》;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坏帐损失核销的议案》:
2002年,经核定将无法收回应收帐款损失共计人民币5,622,247.11元。按照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款应作坏帐处理的规定,该应收帐款损失符合现行法规规定中列为坏帐处理的条件,因此,建议将该部份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损失共计人民币5,622,247.11元列为坏帐予以核销。同时,公司对已转为坏帐损失的应收款项,建立坏帐核销台帐,公司将不放弃追索权,若已经确认的坏帐在以后收回,则应该等额冲回坏帐准备。
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经董事会对多名独立董事自荐人选进行调查和考核,推荐郭国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及提名人、候选人声明附后。
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保议案》;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18日续签了3亿元5年期的《互保协议》,经三方协商,同意在总互保金额仍为3亿元的情况下,变更原《互保协议》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担保,互保金额各为1.5亿元,互保期限5年。
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协议议案》;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继续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20万元整(含差旅费)。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3年4月23日(周三)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南宁市五一东路20号南化大厦九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坏帐损失核销的议案》;
7、审议聘请独立董事议案;
8、审议与南宁糖业互保议案;
9、审议关联交易协议议案;
10、审议继续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支付议案;
11、2003年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贷款额度议案(详见2002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报》公司公告);
12、高管薪酬方案(详见2002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报》公司公告)。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3年4月21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参加会议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3年4月22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南宁市亭洪路80号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以4月22日下午17:00前收到为准。
2、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771)4821093
传真:(0771)4821093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人:戴小姐、吴先生
3、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亭洪路80号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人签字(盖章):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郭国庆先生简历:
郭国庆先生,男,1962年10月生,经济学博士,民盟盟员,198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曾兼职加拿大McGill大学客座教授、英国牛津大学客座教授、香港大学客座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导师,兼任中国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第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附件二: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郭国庆先生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16日于广西南宁市
附件三: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国庆,作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国庆
2003年3月16日于广西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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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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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公布关于大股东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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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获
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110762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2%)因1991年12月为南宁合成纤维厂向中国
银行广西区分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
院冻结其所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冻结期限
为1年,自2003年3月20日至2004年3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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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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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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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77252.71 75907.85 1.77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52746.65 52792.33 -0.086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50216.80 44967.03 11.67
净利润(万元) 3266.99 2434.30 34.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3301.23 2495.82 32.27
每股收益(元) 0.1765 0.13 35.77
每股净资产(元) 2.85 2.8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85 2.85
净资产收益率(%) 6.19 4.61 34.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6.26 4.51 38.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66 0.258 80.62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派1.80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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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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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1)“南化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关联交易,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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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6日召开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及二届十五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2年末总股本18514814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二、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三、通过关于坏帐损失核销的议案。
四、推荐郭国庆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通过关于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保议案: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18日续签了3亿元5年期的《互保协议》,
经三方协商,同意在总互保金额仍为3亿元的情况下,变更原《互保协议》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互为担保,互保金
额各为1.5亿元,互保期限5年。
六、通过关联交易协议议案。
七、通过继续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4月23日上午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
项。
(600301)“南化股份”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集团)签
订的多项关联交易协议将于2003年6月30日到期,主要有:《机器设备维修服务
协议》、《农药包装塑料瓶供应协议》、《仓储运输服务协议》、《房产租赁
协议》、《水泥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消防保卫服务协议》、《原材料
(聚氯乙烯)供应协议》、《能源动力(水、电、汽)供应协议》、《电气、仪表
维护维修服务协议》。
1、鉴于公司每年需对机器设备进行维修;南化集团具备提供机器设备维修
的条件,公司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委托南化集团提供机器设备维修服务。该事
项预计公司支付给南化集团约100万元/年。
2、鉴于公司需要购买生产农药产品的包装塑料瓶;南化集团生产销售农
药包装塑料瓶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购买和使用南化集团生产的农药
包装塑料瓶,作为乙方生产农药的包装瓶。该事项预计公司支付给南化集团约
275万元/年。
3、鉴于公司需要仓储、汽车运输和铁路运输代理服务(含但不限于火车槽
车租用、铁路专用线使用、车辆取送和相关装卸设施等的使用和服务);南化集
团可提供仓储、汽车运输和铁路运输代理服务。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接受
南化集团提供仓储、汽车运输和铁路运输代理服务。该事项预计公司支付给南
化集团约1100万元/年。
4、鉴于公司需要租用南化集团办公房产作为办公场所,南化集团将座落在
南宁市亭洪路80号的办公大楼、中央化验大楼和科研楼的房产(建筑面积为5734
平方米)出租给公司使用。上述房产月租金为22900元人民币。该事项预计公司
支付给南化集团约28万元/年。
5、鉴于公司需租用南化集团拥有位于南宁市亭洪路80号总面积37200平方
米的一块土地作为公司水泥厂用地。租金依据南宁市有关规定和同地段土地出
租价格收取,该土地使用权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15.4元/平方米,国家有关部门
调节时相应调节。该事项预计公司支付给南化集团约60万元/年。
6、鉴于公司需要消防保卫服务;南化集团可提供消防保卫服务。由于公司
属于危险品生产企业,南化集团消防和保卫工作大部分是为公司进行服务。该
事项预计公司支付给南化集团约150万元/年。
7、鉴于南化集团需要购买作为塑料产品的生产原料聚氯乙烯;公司生产和
销售聚氯乙烯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南化集团优先购买和使用公司生产的聚氯
乙烯产品,作为生产塑料产品的原料。该事项预计南化集团支付给公司约1000
万元/年。
8、鉴于南化集团需要公司提供南化集团生产所需的水、电、汽作为生产能
源动力;公司具有供应水、电、汽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南化集团优先使用公
司提供的水、电、汽。该事项预计南化集团支付给公司约220万元/年。
9、鉴于南化集团每年需对电气设备、线路及仪表进行维护、维修。公司具
备提供电气设备、线路及仪表维护、维修的条件。南化集团同意在同等条件下,
委托公司提供电气设备、线路及仪表维护、维修服务。该事项预计南化集团支
付给公司约35万元/年。双方于2003年3月16日签署协议。
鉴于南化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关联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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