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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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关联交易,基本资料变动,借款,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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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
维集团)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土地租赁协议》已到期,公司几经与兆维集
团协商,决定遵照去年的房屋、土地租金标准和租赁条件,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及《土地租赁协议》,合同租赁期限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4年6月30日止。租用
建筑面积23388平方米,合同房屋年租金为8536444元(合同租赁期租金4268222元),
协议土地年租赁费为921780元(协议租赁期租金460890元)。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五届
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姚诚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请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丹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通过公司天津印刷材料分公司对不良资产提取减值的议案。
三、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继续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4年审计
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变更营业执照、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与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维集团)续签
《房屋租赁合同》及《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与兆维集团签署《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补充协议》的
议案:由于公司与兆维集团于2001年2月28日签订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以及2003年2月28日签署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补充协议》已经到期,经双
方友好协商,将公司免费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延长二年;并且双方对该合同相关
条款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补充协议II》。
九、通过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发
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为期一年的综合授信,授信总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十、通过向北京市商业银行酒仙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
京市商业银行酒仙桥支行申请为期一年的综合授信,授信总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十一、通过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20日上午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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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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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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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末 2002年末
总资产 567,768,640.01 745,585,124.9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30,254,256.40 301,014,918.82
每股净资产 1.3786 1.802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3632 1.7517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619,197,050.35 622,753,085.15
净利润 -73,087,559.01 25,597,189.47
每股收益 -0.438 0.153
净资产收益率 -31.74% 8.5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093 -0.6713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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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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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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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9日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转让公司在兆维康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兆维康卓)全部出资权益的
议案: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兆维康卓40%出资权益以4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中通新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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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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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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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6日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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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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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预盈](600658) 兆维科技:2004年半年度预盈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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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半年度预盈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第一季度业绩亏损。现经初步测算,公司
2004年半年度业绩将会实现盈利,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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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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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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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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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基本资料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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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30日召开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更新交换设备制造分公司机器设备的议案:公司交换设备分公
司需要对数控冲床进行设备更新,预计向天田国际工贸(上海)有限公司购置一台
AMADA数控双伺服电机驱动数控转塔冲床,价格298.9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
同时淘汰较陈旧的日本数控冲床COMA555,视情况决定是否淘汰PEGA357,上述
两台数控冲床经过多年的设备折旧,目前账面残值合计11万元左右。
三、通过公司与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及
《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
因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公司29.09%的股权,下称:兆维集团)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土地
租赁协议》已到期,公司经与兆维集团协商,决定遵照2004年上半年的房屋、土
地租金标准和租赁条件,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及《土地租赁协议》,合同租赁
期限自2004年7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租用建筑面积23388平方米,合同
房屋年租金为8536444元(合同租赁期租金4268222元),协议土地年租赁费为921780
元(协议租赁期租金460890元)。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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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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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20是兆维科技(600658)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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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配股3.6,配股比例:80,配股后总股本:7919.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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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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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27是兆维科技(600658)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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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配股3.6,配股比例:80,配股后总股本:7919.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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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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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17是兆维科技(600658)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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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配股3.6,配股比例:80,配股后总股本:7919.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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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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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20是兆维科技(600658)除权基准日 |
发行与上市-除权基准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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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基准日配股3.6,配股比例:80,配股后总股本:7919.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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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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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8)“兆维科技”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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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27日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同意鲍玉桐辞去董事长职务,现选举赵炳弟担任公司董事长。
三、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和增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同意放弃行使公司在北京兆维晓通科技有限公司的优先购买权
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7月31日上午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2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等及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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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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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8)“兆维科技”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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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21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同意放弃行使公司在华鑫金融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华鑫)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兆维集团)已经决定对拍卖的华鑫股权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如顺利购买
,兆维集团将合并持有华鑫40%的出资权益,成为华鑫的第一大股东;公司仍持
有华鑫25%的出资权益,为其第二大股东。
二、通过关于购买北京博西电力转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西)部分股
权及放弃行使其余部分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博西注册资本170万美元,其中公司
拥有博西注册资本的49%。PCP第二国际有限公司和易达集团共拥有博西51%的股
权,二者欲将其在博西的全部股权转让,股权的价款共计为美元一百一十万七千
九百零四元(USD1107904)。
公司购买博西26%的股权,相等于美元五十六万四千八百一十三元八十美分(
US$564813.80),其中包括易达集团拥有的6%的股权;并放弃对其余725%的股权的
优先购买权。博西其余25%的股权由兆维集团收购,其金额相等于美元五十四万
三千零九十元二十美分(US$543090.20)。
股权转让后,公司拥有博西75%的股权,博西由中外合资企业改制为有限责
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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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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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8)“兆维科技”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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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31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继续聘任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审计机构。
三、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更换公司董事和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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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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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30,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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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于2003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赵学新先生及独立董事郜卓先生因故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杨存书先生和独立董事刘丹萍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对如下决议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一、通报《北京博西电力转换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修改说明及《北京信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人员变更说明》;
根据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相关决议签署的《北京博西电力转换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在提交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时,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协议内容提出了少量修改意见,公司特向董事会通报。
经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巡检发现公司子公司北京信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源通讯″)实际股东人数和出资方式与公司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内容不一致。公司检查发现是在信源通讯具体办理工商手续过程中造成的。公司已责令该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深刻反省并保证以后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公司特向董事会通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赵炳弟董事长签署《谅解备忘录》及与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股份制改造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情况通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公司总经理赵学新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赵学新先生的辞职申请,并提议聘任刘会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公司财务总监荣春梅女士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荣春梅女士的辞职申请。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总经理刘会阳先生向董事会提议聘请陈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董事赵学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赵学新先生的辞职申请,并提议刘会阳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针对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巡检发现的问题所制定的公司整改报告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在北京兆维晓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权益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的建议及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特提议对现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将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三节″董事会″项下第一百一十六条:″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包括对控股、参股企业投资;对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及委托理财等)权限为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0%,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除外,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修改为:″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包括对控股、参股公司投资,对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及委托理财等)权限为全年累计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除外。同时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并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2、将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决议″项下第七十八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修改为:″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3、将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节″董事″项下第九十一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
……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
修改为:″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
……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4、将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独立董事″项下第一百零九条:″独立董事除履行前条之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修改为:″独立董事除履行前条之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在年度报告中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5、将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三节″董事会″项下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亦做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将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股东大会决议″项下第四十九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修改为:″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在《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做相应修改。
此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关于提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相关事项如下:
1、 会议时间:2003年11月6日(星期四)上午9:30,会期半天。
2、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 出席对象:
1 截止2003年10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4、 会议议题:
1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审议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在北京兆维晓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权益的议案
5、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及地点:在公司证券部2003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6、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联系人:靳家贵 罗丽丽
3 电话:010-64372784 传真:010-8456791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
邮编:100016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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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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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诉讼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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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华兴(集团)公司(下称:华兴集团)偿还公司欠款2456.412177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一案下达了受理通知书。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维集团)通过行使追偿权现已向兴华集团追回1203.6564万元人民币,尚欠2456.412177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未追回。现法院已受理此案。
本案胜诉后,执行被告华兴集团所取得的财产,公司将在扣除垫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及相关费用后,返还兆维集团。并且,无论该案是否胜诉,兆维集团都不会向公司行使未偿还款项的追偿权。
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兆维科技: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近日,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光通信公司)获得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人民币5000万元的两年期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用作光通信公司光纤数字传输系统、视频网络传输系统项目。该笔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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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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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31是兆维科技(600658)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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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配股3.6,配股比例:80,配股后总股本:7919.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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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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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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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8)“兆维科技”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6日召开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聘请李栋汉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通过关于成立网络多媒体应用系统集成公司的议案:公司和北京兆维光
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有75%出资权益的控股子公司,下称:光通信)拟共
同投资成立网络多媒体应用系统集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其
中公司出资550万元,占该公司股比的55%;光通信出资450万元,占该公司股比
的45%。
四、通过关于成立公司自服事业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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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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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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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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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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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04
年1月9日,公司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受让方)正式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下称:
BISC)2%的股权以24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上述转让完成后,公
司占BISC股权的6.6%。
同日,BISC、公司及其他股东与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签订《西门子
名称使用合同》,BISC 将更名为“北京西门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与此同时,公司与其他股东草签了关于 BISC 股份制改造的《发起
人协议》、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等相关文件,确认BISC股
权转让工作完成后,在所有股东不增加出资的条件下,将其改制为外商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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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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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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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
1600万人民币借款担保一案,公司接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责令公
司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将被强制
执行。本案的执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03年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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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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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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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
1600万人民币借款担保一案,公司接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执行通知,责
令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将被
强制执行。
由于本案当事人中的“南宁市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
司”未到庭领取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采取公告方式送达,现尚在公告
期内,因此公司认为有关《民事判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现已向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情况说明,请求依法裁定终止该执行案。
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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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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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借款,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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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兆
维集团)转让公司在北京康宁光缆有限公司(简称:康宁光缆)1%的股权。兆维集团
已同意受让。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康宁光缆200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确定。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4万元整。股权转让后,兆维集团将持有康宁光缆1%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9日召开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转让北京康宁光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通过向北京市商业银行酒仙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从北京市
商业银行酒仙桥支行获得为期一年的综合授信,授信总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此项
授信由兆维集团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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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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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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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791,469,702.35 745,585,124.9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74,000,643.47 301,014,918.82
每股净资产 1.6405 1.802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5989 1.7517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066,014.49
每股收益 -0.055 -0.163
净资产收益率 -3.36% -9.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3.5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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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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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借款,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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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金融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鑫)是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25%股份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拟收购北京兆维电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维集团)持有华鑫40%的全部股份,其它股东均已放弃优先
购买权。
此次股份转让价格以华鑫2003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公司与兆
维集团协议转让款总额为728.00万元。收购股份后,公司持有华鑫的股份将达到
65%。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调整派出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通过收购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华鑫金融设备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股份的议案。
四、通过向华夏银行北京京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华夏银行北
京京广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此项授信由北京兆
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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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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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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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通过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转让在北京兆维晓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兆维晓通)的出资权益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所持有的在兆维晓通的50%出资权益按照2003年9月30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价1:1标准转让给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为
23991738.79元。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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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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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诉讼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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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组前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简称:咨询公司)1600万元人民币借款担保一案下达了终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简称:招行展览路支行)返还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简称:国企公司)7825082.30元及利息,咨询公司偿还招行展览路支行贷款本金15929012.52元及利息,并由公司及其他三家公司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对此项贷款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由2000年、2001年、2002年年报中披露的8864195.62元及利息变更为15929012.52元及利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原股东北京市崇文天龙公司共同设立的用于公司偿还或有负债的专项基金,目前尚余419.98万元。本判决预计将会对公司2003年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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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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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8)“兆维科技”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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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兆维光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获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建国路支行人民币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
款,该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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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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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8)“兆维科技”公布对外投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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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4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安智泰科电子系统(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智泰科”)
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8615202.07元对其进行增资,占注册
资本的51%,增资后安智泰科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4132218.68元,注册资本变更
为16892553.08元人民币,安智泰科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本次公司对外投
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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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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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8)“兆维科技”公布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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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3日召开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同意姚彩苹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史辉作为职工代表出
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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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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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8)“兆维科技”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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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25日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由蒋开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注册商标许可
使用合同>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经双方友好协商,将公司免费使用注册商标的
期限延长一年。
三、通过关于天津印刷材料分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分支机
构天津印刷材料分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河东支行申请融资,各类融资人
民币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在其限额内,由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并签定相应的《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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